结果,第二天,还是被拖着当了一回电灯泡,亲身体会了一次现代相亲宴。随意地披了一件休闲短外套,将一头长发打了个结,塔拉着运动鞋便出去了。反正只是绿叶,衬托出墨珊那朵小红花就好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没有工作的日子真是天堂,虽然我现在这样的除了报道一下,和无业游民一般无异,但是,终归是要踩着上班那个点,不像厚脸皮的子裴,从来都是两天打渔,三天晒网。真想不通当时的自己为什么会一心想要摆脱学习,和那些个长长短短的假期说永别。
今天的墨珊倒是着实让我惊艳了一把,微卷的长发披散下来,抹着淡淡的彩妆,一条深蓝色的连衣裙,腰身上系了一条细细的皮带,手里拎着一个深棕色的皮包,远看还真是一个小淑女,只要,她不开口讲话,“靠,你就这么个样子给老娘来了啊。”
“额,起晚了么不是,好不容易一个周末,睡个觉都不让啊。”果真,只要墨珊一开口,她就变成了一个伪淑女,我嘴角一咧,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今天的主角是你,我是路人甲,不碍事,不碍事的。”说着,便一把搂过她的胳膊,“我可是连早饭都没有吃哦。”
“还早饭,现在都11点30了。”从小,墨珊对我非常好,不管做什么,她都不会生气,从来都是一副晚娘的脸,一颗豆腐的心。
对方已经到了,我瞄了一眼,觉得还不错,金边的眼睛,西装革履,总归是中规中矩的,于是,便挨着墨珊坐了下来,拿眼斜了斜墨珊,指示自己要点蚝油牛肉和糖醋排骨,怎么着,也要把自己的五脏六腑填饱了再说,反正自己也是一个陪同,那些头痛的事还是交给墨珊自己去处理好了。
吸了一口椰汁,看着墨珊和儒雅男一问一答地进行着相亲必经环节,第一次觉得,原来自己的朋友可以有这么温柔的一面,一改以往“老娘”的作风,一脸娇羞地在一旁娇笑连连,就差递给她一块丝帕捂住唇角了。造物主真是神奇,我夹了一块牛肉,砸吧砸吧,还是说,这个名叫罗鸿的男子的魅力比较大呢?也许,有戏。想到这里,便眯起了眼,细细打量起了对面这个男子,眼神清亮,却也带着些岁月的痕迹,此时的他正在为我们舀汤,分明的指节,想来也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吧,但愿,不要太强势了,我可不想墨珊变成一个小女人。
临别的时候,罗鸿坚持要将我们送回家,我摇了摇头,道:“我还想去银泰买些衣服呢,好不容易有个周末,你还是把珊珊送回去吧。”笑话,难道一路上还要充当电灯泡不成。趁着罗霖去取车的时候,我便揪着墨珊的耳朵叮嘱了一番,“算得上是个精品了,你就自己多努力一把吧。”一斜眼,便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侧面,顾睿,以及他的女伴,不过没有看清楚是不是那个传闻中的姜凝眉。
一个弹指的时间,顾睿便搂着女子的腰进了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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