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
夏雷乍响,狗的听力是人类的十六倍,而甄柔却毫不避讳,强忍着身体的战栗感,趴在窗台。
她已经确定自己穿越到阮承泽的狗身上。
液晶屏幕上灰白的画面还历历在目:新闻上,她的脸被打了马赛克,一只萨摩耶正好经过,与电线边缘擦身而过。
其实,画面中有些混乱,但甄柔仍穿过人群看见萨摩耶猛地一哆嗦,趴倒在地。随后,一位头戴鸭舌帽,面部被墨镜与口罩遮住的男人将其抱走。
全副武装,再加上画质不佳,没有人能认出他来,除了甄柔。因为,这套衣服正搭在客厅的沙发上。
是的,那人正是阮承泽,而萨摩耶变成了甄柔自己。
甄柔猜测,就是萨摩耶哆嗦那一瞬,她的魂魄穿越其中。庆幸,不是灵魂交换,她的原身还安安静静躺在医院。
窗外落下细细密密的雨丝,她伸出一只手,不对,一只爪子。顷刻之间,雨水在雪白绒毛上浸开,打湿一片,凉丝丝的。
被忽略的细节都一一浮现,嗅觉倍增、听力发生改变、视野之中大部分是黑白灰,以及此刻眼前毛茸茸的狗爪子,这些都提醒着她一切的真实性。
“咕噜噜。”饥饿感再次提示她。甄柔闭眼,深呼吸一口,循着那令她唾液分泌旺盛的香气跑去,最后在厨房的一个柜子前停下。
抬头,竟是狗粮……
同时,垃圾袋里的骨头也散发着诱惑力,嘴边有唾液不自觉地滴下。在狗爪子伸向黑色垃圾袋前,甄柔发疯似的冲回窗台,直接将脑袋伸向冰凉的夜雨。
可怕的真实。
甄柔无力趴下,她有些难以接受眼前的突变。且不说这讨厌的生理习惯和家人的情绪,光是自己的事业就足以令她难以割舍。
“花语者”已经成功发布,后面的工艺妈妈能帮自己盯着,上市后的采访她也可以高冷推掉。
可下一系列呢?她爱服装设计,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就要白白错过了么?
诚然,她也爱阮承泽,所有粉丝都声嘶力竭地说要来他家做狗,甄柔也说过这样的话。
然而,一语成谶时,又有几人能够心安理得的就做一辈子狗?
甄柔越想越是烦闷,简直想蜷成一颗球,打几个滚来纾解心中的烦闷。然后,作为一只狗,身体竟先脑子一步做出反应,她真的翻滚了起来……
并且,方向错误,直直滚下了窗户……
“汪!”她惊声呼叫,可外面风雨飘摇,很快这声狗吠便被吹散。
奇怪的是,甄柔很快镇定下来,她甚至觉得自己这样摔下去说不定就回去了呢!
思及此,她索性闭紧双眼,等待粉身碎骨的疼痛袭来。
“啪嗒”一声,预料中的疼痛却没有,甄柔心中开始擂鼓,怦怦乱跳,她缓缓睁眼。
夜灯下,密密麻麻的刺白雨线自上而下砸在她身上,什么都没有改变。
她仍在阮承泽的狗身上,没有摔死,甚至没有摔伤。因为她是从别墅一楼的窗台上落下的,花园里的泥草地因雨水的滋润而松软,将她保护得很好。
甄柔根本不敢打量自己的身体,这恐怕是她二十年来最狼狈的一次,右侧就是足够宽的栅栏,她陷入了深深的挣扎之中。
走还是不走?
在看见录像的刹那,一个冒险的想法就在甄柔心中疯长:回到那个名为浓溪街的地方,再让电流穿越她的身躯,是不是就可以恢复原样?
十年的执念令甄柔直立身躯,一步步往栅栏边走去。她想做阮承泽的枕边人,而不是他的狗!
后脚跟跨出栅栏,她恋恋不舍地回头望了眼别墅,然后两者之间的距离渐渐变远。
大约走了半个小时,甄柔的大脑从不可置信中恢复,她开始后悔。自己根本就没考虑过最关键的问题:她找得到浓溪街吗……
夜色迷蒙,连月光也没有,她忽然觉得有些害怕。于是,甄柔只好又加速原路返回。
她脑子搅成一团乱麻,仓皇间就选错了岔道,结果迷了路,再也找不到那间别墅。
什么叫做欲哭无泪,甄柔算是体会到了,她坐在路灯下,强迫自己镇定。
闭眼,她想象自己即将上台致谢,自信,要自信,甄柔在心中对自己道。
睁眼,她开始打量四周的环境,竟真的抓住一丝熟悉感。
对了,甄家在这附近就有一处房产!
凭着记忆,甄柔终于来到自家别墅的门前,正准备从门框下钻进去,有刺目的光自左方打过来。
一辆宝马停在不远处,然后黑色尖头皮鞋从里面踏出,笔直的腿立在她眼前。
闷骚,这是甄柔看见皮鞋后,心中浮现的第一个词。视线再往上,是纯白的衬衫,保守而经典的搭配,职业病的她开始下定论。
不过,她又否定自己,对方或许穿了其他亮色也不一定。毕竟,狗的视觉是不可信的。
“西米露?”
声音竟有些熟悉,甄柔本能地抬头望他,随即愣怔。这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即使在夜晚也戴着个大墨镜,眼神看不真切。
她辨不清来人友善。
“真的是你?”那人脸上明显挂这讶异,跨步向她逼近。
甄柔下意识退后两步。
“西米露,来跟我回家。”
甄柔:我们认识?
“汪汪汪。”犬吠声吵醒了屋内之人,里面亮起了橘色光芒,一位中年人掀开了窗帘。
是甄柔的父亲。
“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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