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这钥匙你替我拿着。是我那房子的钥匙。”
“为什么要我给你拿着?”
“我是担心——如果待会儿我回不来,这房子至少还能留给你。”
“你胡说什么?什么你回不来?”
“呵……好,是我说错话了。我的性格你也知道,经常丢了这些小零碎儿,就当你帮我揣着吧。待会儿找到秦碧笙,一切都解决了之后,我再跟你拿回来。”懒
“阿龙……”
“好了,走吧。床单和窗帘做的绳子已经搞定。”
秦筝提着箱子站在龙天翔的大宅门口,风凉凉地吹进了她的眼睛。当初被龙海生关了三天三夜,那个早晨在窗外澎湃的海潮声里,龙天翔忽然将这房子的钥匙塞给她。
她当时心里只记挂着碧笙,根本就没有细想龙天翔话里的深意——此时却是懂了,龙龙一定是那天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他一定是知道他哥已经下定决定要开杀戒,所以龙龙那个时候已经做好了——替她死的准备。
秦筝从颈子上解下那枚钥匙来,轻轻打开了龙天翔的大院门。
其实这宅院她一点都不陌生,当年秦家的大宅是这片山上第一座宅院,后来爸又拿到了整片山顶开发住宅的许可,周遭的宅子都是秦氏建设一手设计开发的,所以这座最邻近秦家的宅子刚刚起了地基开始,秦筝就曾经好奇地不时跑过去看。虫
一砖一瓦盖起,直到后来的精装修,再到园林的绿化,秦筝都曾亲眼看见。
那时候秦筝身边的朋友不多,她特别希望这宅子盖好了,会搬来一家和善的邻居,然后邻居家也正好有两个小朋友,这样大家就可以每天在一起玩。
只可惜,那宅子盖好之后就一直空着。
秦筝走进去,眼前的一切都熟稔得一如当年,就仿佛时光在这里停滞,从未曾改变。
秦筝推开主卧的门,环视周遭,都是龙天翔最喜欢的黑白两色。那房间的装饰,一如龙天翔之前那个房子里的一切。
他真是个死心眼儿的家伙,就像十年里只知道跟在她身后,就连他卧室里的装饰,竟然也能一辈子都不改变风格……秦筝站在那里含泪,却微笑开。
也好,因为唯有这样,才会感觉似乎龙天翔的气息还在,就在她身边,无声缭绕。
靠墙是一张写字台,写字台对面墙壁上是一张百般,上面用磁力扣贴着各种各样的纸张。有nba最新的赛程表,有f1明星的大头照,还有皇天集团下半年度的工作计划流程……在一堆纷纷的纸片里,秦筝的手指最后停留在一张纯白的粗纹纸上。
她记得当年,她曾经有一度极为迷恋这种纯朴的粗纹纸,到处去搜罗那种手工做的本子,用牛皮做封面、粗纹纸做内页的那种。只觉得在那样的本子上写日记时最有质感的事情,仿佛时光都在笔尖凝集,特别有沧桑的感觉。
那张粗纹纸被周遭一堆纸的边边角角给压着,秦筝将那些纸张拂开——龙天翔的笔迹显露出来。
秦筝细细品读,泪水无声爬满脸颊——
“有段时间,她特迷徐志摩和林徽因。整天嘴里念叨着‘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我知道她说着笙箫,其实心里是想着秦碧笙。”
“我是个粗人,学不来那份文字里的风花雪月,她就总是笑话我。好,那我悄悄去看徐志摩和林徽因的故事,不让她知道。可是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朽木不可雕,我竟然完全没有被徐志摩和林徽因的故事所打动,我反倒被另外一个爱慕着林徽因的男人所打动——那就是金岳霖。”
“书里都说金岳霖是中国近代最宏大的逻辑学之父,可是他却为林徽因做了最不合逻辑的事情——他为她终身不娶,他选择与她和她的丈夫比邻而居,他帮他们照顾他们的孩子,他在临死之前还一直呼唤着她的英文名……”
“我知道,我这辈子终究做不了她心中的‘笙箫’,那我便做那个傻瓜金岳霖吧。与她比邻而居,守护她每一个晨昏微笑。”
字迹稍乱,看得出是他心境烦乱时信笔写下。可是每一个笔画却都力透纸背,看得出他当时心意的坚决。
秦筝哭得跪倒在地上。
她想得到,这样的字迹一定是龙龙在那些灯光尽亮,整个房间里却只有自己的形影相吊时,在近乎绝望的孤寂里写下的心声。
“阿龙,我来了,你知道么?我会在你留给我的房子里住下来,我不会再让你的魂回来时依旧孤单。”
电话响起来,是赵曼。
“筝,你现在在哪里?秦家,你是不是住不下去了?那你出来,到我这来,我现在就把郝俊伟赶走!”
赵曼永远那么不拿郝俊伟当回事儿,总是这样风风火火,秦筝含着泪都忍不住笑,“曼曼,你打住!你现在是住在人家郝俊伟的房子里,你怎么能把人家赶走?我不会去你那里,你别管了。”
赵曼是她最好的朋友,她现在好不容易跟郝俊伟好好地在一起,她怎么能为了自己就再去分开他们?
不……她只希望赵曼比她幸福。
“秦筝,那你告诉我,你现在在哪儿!别告诉我你提着箱子站在大马路边上,无处可去!”
秦筝笑得都流出了眼泪来,“傻瓜,看你说的,我哪儿会那么惨?我有房子啊,阿龙给我留了一个房子呢。”
赵曼立时就嚷,“好你等着我,我立马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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