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菲问我那还有百分之一是什么情况?
我告诉她任何时候一个人说话都不要说太满。因为在这个世界还有一种东西存在叫变数。我说百分之九十九就已经是很肯定很肯定了。剩下的百分之一是我给自己的退路和保留。
我喜欢林晗,从我第一次在电视节目上见到他起。主持人要求他对着镜头拍照,他盯着镜头不知道要摆什么表情好,主持人忽然说拍照,那一瞬间他慌乱地瞪大了眼睛,嘴巴张成了“o”型,照片就这样将他定格在了大屏幕上。
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完了。
后来是是非非,兜兜转转,他回了家,回到了生他养他的故乡,其中曲折,他并不曾说,外人也无甚细节可以考究,但,偶尔从只言片语里读得他的从前便也跟着心疼欣慰。
我说过的,这个米酒的酒精度数并不小,林晗一连喝了好几碗,眼神都开始变得热切了起来,水灵灵的璀璨夺目。
从前我便说过他的眼里有星星有光,而现在,他的眼里则变得光芒大盛,星光璀璨。
我送他出门,林菲直接躺倒在了沙发上哼哼唧唧看电视。
林晗笑着挥手道别,我站在门口目送他离去。
昏暗的灯光落在深色地板之上。
这条长长的走廊每天都有许多人走过,但现在,此时此刻,我看见的人就只有他。
不管是眼里,还是心里。
他的个头在如今大众审美逐求里并不算高,甚至连发布会和红毯合影时他爱踮脚也成了娱乐记者们八卦的话题。
他可能在别人眼里尚且还有这个不足那个欠缺,但在我眼中的他,却是最好的他。
我看着走廊尽头,他黑色的身影渐渐凝缩成了一个小圆点,然后一点点消失,消失在尽头。
我立在门外很久很久,久到眼睛都有些发酸,才恋恋不舍地转身进了门。
这个寒冷的冬夜,我和林晗第一次一起吃烤鸭,喝米酒。
他说话我听,我说话他笑。
这些事情从前都是我不曾想象过会真实发生的。
这一晚美的像一场梦。
我想,这真是一个美梦啊,有五彩十光的泡泡,连深海也跟着变得梦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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