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年方稚龄,面目怪异,老成持重,眉清目秀,本为地府鬼判,复姓司徒氏,道号玉宸。有王爵之相,雍容端方,性情淡漠。
时建兴二年,公与丞相诸葛公相识于南中。有一怪物,名僵尸者,青面獠牙,嗜血狠毒,无三魂而唯七魄,公独力应对,大战而胜,然公素怀慈悲之心,与此物相谈甚欢,言其甚为可怜,遂与葛公言语相投,公受伤在身遂入葛公军营疗伤。
公为城隍,高居王位,然其素怜百姓,曾直言呵斥:“葛公治下,何有如此之民,将尸首漂于水中,比作东市货物,讨价还价,岸上哭声震地,水中却不知救赎,却牵尸而讨价还价贩之,情实可恨。”当此时,众官亦在,公遂发签捉拿,升堂怒斥,当事人惧而搪塞,公大怒:“尔等可知孤这城隍公堂是何去处。是可以当堂判死,当堂用刑,罪实而刑死无过之衙。”遂叱左右鬼差严刑责罚,如此种种重罚,三国恐怖,李严乃安,天下民风为之一清。公常言:“以刑法教化不可轻用,乱世用重典,法理之下仍是不外乎人情。然天理沦丧者,不可轻判。”丞相亮亦然。
建兴三年,天子过丞相府,见府中有一少年,年及十四,面容憔悴,长袖宽袍,几不胜衣,面容怪异,乃问之,乃知为地府判官人间城隍司徒公也,天子与公相谈甚欢,阴天子许可,我朝天子欲授公军师祭酒,公坚辞不受,笑言:“孤为地府官吏,难免惹人非议,有伤二位天子圣明。”乃私对葛公曰:“只唯一‘懒’字!”丞相亮大笑。天子物赐荣宠一时为葛公之亚也。
公不喜人多事杂,故除阴间天子传召及阴间公务外,不出丞相府半步,其性疏落。建兴三年,丞相葛公兄诸葛瑾使蜀,因携九连环言吴王请季汉解一九连玉环。葛公不能解,众皆呆然。司徒公帐后出,竟取环掷地碎之,瑾怒,司徒公从容作答言:“君来,未言此环价贵,只求解法。孤已解也!”瑾乃大震怖,葛公为解,瑾素闻城隍王名,公又言:“国之宝不在宝,而在君明臣贤,政风清明,官吏清廉,吴王以玉环为宝,大为不妥;今公又以一玉环责难盟国,更为不该。”言罢,转回。因私言葛公:“三分天下,此乃乱世,乱世之中,各取所需,从无永久之盟国,更无永久之敌国,无非因利而来,他日利尽则散也。公当谨慎。”葛公深以为然。
瑾回吴,告权,权震惊,暗藏收服之心,乃致书葛公,请遣司徒氏入吴为使。公竟应之,席间公竟千杯不醉,权与群臣甚惊。席间,公拔剑弹剑作歌曰:“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余音绕梁,吴人甚惊,公曰《临江仙》,一时世人皆知。于作别之时,公高唱:“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其声哽咽哭诉清幽,详见《司徒公文集》
建兴四年,有小吏误呼公:“司徒大人!”公乃大笑:“孤乃司徒判官,地府并无此官。”其诙谐幽默可见一斑。
公工于笔墨,曾有武侯之像流世,其字端正硕大,威严从容为之;圆滑优美为止;及建兴四年阴天子赐酒大醉后,醉》,字若狂草,葛公竟不能识。次日请其另写。公言:“醉中字也,与孤醉中一般颠三倒四,酒醒不可得”亮乃大笑。
公精于数算等,喜《九章算术》,曾数日不出,精研圆周之率,得3.1415926,与杨仪公相谈甚欢,然公算法精良,葛公令流传全国,曹睿惊怖。
公喜炼器,曾仿墨子之木牛流马而做,葛公用其运粮;又仿葛公佩剑“章武剑”炼剑赠与葛公,剑上青龙盘旋,挥舞雷声阵阵,龙吟虎啸,与赵子龙等武将及蒲元等甚善。故,杨仪魏延相争,公为葛公开解。
公不喜琴乐等,然独喜一《大悲咒》,此曲弹来,清幽生冷,满目苍夷,公每弹此,葛公素以《梁甫吟》和之
建兴十二年秋八月,葛公用公计,诈死赚司马。公乃入地府不出,世人以为因果未完,地府受罪也,然四年后诸葛公取长安,众皆哗然大惊。
公嗜绿茶糕,诸葛公尝取笑:“一吃奶稚童也。”次日,葛公餐桌无鱼,公亦取笑:“孤量窄,不如丞相。”葛公大笑。
我朝天子日过相府,私见诸葛公与公情好日密,同塌而寝,及至衣冠不整,因大怒,阴天子来时,告阴天子,阴天子言二人因果在此,天子乃止。
建兴六年,公心怀怨怼,以葛公纳妾之名而去,葛公乃叱罢纳妾事,未及上告天子而追,拿公回也,公言:“孤闻一国中妇人为宰相妻也,其人善妒,夫不敢言。然君上赐以美姬,妇人大怒,叱其夫及女子出府。君上大怒,召妇人入朝,谓曰:‘尔从命不?不从即赐死。”妇人对曰:‘宁可死。’君上命皇后备鸩杀之。后寻壶醋而出之,上配点心:‘为夫人送行下酒。’妇人尽饮:‘酸也!’宰相惊言:‘原来夫人喝醋!’君上不敢再罚,因私言左右:‘宰相妻朕尚不敢对,况宰相呼?’君亦一国之相也。”葛公大笑,怀抱公同车归而请罪,天子不能断。司徒氏请于阴天子,乃杖司徒公二十,诸葛公削俸一月,众皆大哗。
公不喜葛公近者,私谓葛公曰:“孤亦醋坛子。”诸葛公大乐。然葛公亦不喜姜维等人无故近司徒公前,每有此事,次日便见司徒公衣衫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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