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非但不会介意她的粗手,就连她身份的卑微也不会在意,因为她一直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独一无二。
举世无双。
“我是小秋,我终于见到你了。”
他听她这样说,明白她没有恨他,还爱着他,而他也爱着她。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尽管顾惜秋和杜竹猗自以为密不透风,但他们暗通款曲的一举一动都被南有余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只不过他没有声张而已。当顾惜秋珠胎暗结时,南有余去找杜竹猗“算账”。虽然杜竹猗财雄势大,但毕竟和人家老婆通奸不是光彩之事,所以杜竹猗很爽快地给了南有余一笔“封口费”,自此南有余就对顾惜秋和杜竹猗的来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本来顾惜秋以为杜竹猗会和娇妻离婚而娶她,所以坚持不肯去堕胎,但是当杜竹猗说出了心中的疑虑,“小秋,你确定这个孩子就是我的?”
顾惜秋终于听懂了杜竹猗的言下之意,也就是你顾惜秋既然和老公也睡着觉,凭什么就认定那是我的种?说不定弄错了。
原来杜竹猗一直都没有相信顾惜秋的真情实意,他从一开始只是想重温旧梦而已,现在梦醒了自然就该结束了,还好,他没有直裸裸地给顾惜秋开支票,而是采用了委婉的方式,给顾惜秋买了几间门面房,说是将来能收租。
顾惜秋明白了杜竹猗的为人,所以不再对他有任何幻想,但是要顾惜秋亲手扼杀肚里的生命时,顾惜秋真的舍不得,并且出人意料的是,南有余也不同意打掉这个胎儿,还对顾惜秋说“会视如己出”。
顾惜秋很感动南有余所说的话,决定离开峥嵘市和南有余回到乡下过平凡夫妻的日子,相守到老即可。就这样,顾惜秋低价卖掉了小吃店,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和南有余消失了,临走之前把那几间门面房的钥匙托司马红颜转交给杜竹猗。
为此,杜竹猗后悔不已,但是他尊重顾惜秋的决定,没有再去打扰顾惜秋。
故事讲到这里远没有结束,还在进行中。
当顾惜秋抱着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来找司马红颜时,司马红颜着实吓了一跳,因为顾惜秋要把这个婴儿托付给司马红颜,说是自己把南有余给杀了,现在只能出此下策。
杀人了!为什么?
顾惜秋道出了原委。
根本就是人性的贪婪。南有余不安好心,他之所以要顾惜秋把孩子生下来,是因为他早就知道自己有病不能生育,因此这个孩子百分之百就是杜竹猗的“孽种”。虽然他看到这个“孽种”就很想掐死,但是他不会和钱过不去,他要拿着这个把柄长期敲诈杜竹猗,反正杜竹猗赖不掉。
顾惜秋看到亲子鉴定书的时候,心存疑惑就去责问南有余,结果南有余一时得意忘形把真相说了出来,顿时顾惜秋认为自己瞎了眼才一错再错,于是顾惜秋抱着孩子要走,但遭到南有余的一顿拳打脚踢,还威胁着说如果顾惜秋不听话,就要卖掉这个孩子。
许是护犊心切,顾惜秋一时情急举起地上的砖头拼了命地砸向南有余,也不知道砸了几下,反正最后只看到南有余倒在了血泊里,应该是没命了。反正南有余死有余辜,顾惜秋也不怕坐牢偿命,只是担心这个没娘的孩子无人照顾,因此顾惜秋厚着脸皮来找司马红颜。
换做别的人,绝不会答应顾惜秋如此荒诞的要求,可是司马红颜人善心肠软,加上看到孩子的可怜样,所以就同意收养这个孩子了,并发誓不向任何人透露孩子的生世,包括杜竹猗。
后来杜竹猗听说司马红颜收养了一个孩子,还派人来问过司马红颜,但是司马红颜告诉来人那是在孤儿院领养的,对此杜竹猗深信不疑,因为在杜竹猗的世界里不可能有善良,有的只是尔虞我诈,所以杜竹猗错失了和亲生骨肉相认的机会,这就是上苍做出的惩罚。
讲到这里又要插几句了,那顾惜秋假如坐牢的话,南暮珊又是怎么回事?她是南有余亲生的吗?南有余不是没有生育能力吗?
且听顾惜秋细细道来。
实际上南有余并没有死,只是昏死过去,一开始他也非常恨顾惜秋,但是在住院期间,他突发奇想要为顾惜秋求情,因为毕竟顾惜秋是个数一数二的美人,他舍不得放弃,再说他自己有病如果再娶的话也不会过长久,所以最终不告顾惜秋了,不过由于这是公诉案件,所以即使“民不告,官也不可能不究”。好在他的求情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法院还是采纳了这个因素,加上顾惜秋的自首,因此最后判了顾惜秋缓刑三年。
虽然顾惜秋很不齿南有余的行为,但是“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因此顾惜秋和南有余又在一起生活了。不过那个孩子顾惜秋始终没有抱回来,因为还是不放心南有余,怕南有余有一天会伤害到那个孩子。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说起南暮珊可能会有人邪恶地想,会不会是“借腹生子”?这在乡下很正常。其实不然,因为就算南有余有这样的想法,顾惜秋压根也不会同意的。那既然这样,南暮珊又是怎样的情况?
因为南有余想掩人耳目,不愿外人知道他不育,所以就从远方亲戚那里把当时刚出生的南暮珊抱了回来,假充是顾惜秋生的,自那以后南暮珊就成了顾惜秋的养女。前年,他因为误食毒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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