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目忽必烈有些迟疑了,因为眼下还不容易有一个比较安定的局面,反腐会不会引发不应有的动乱呢?!
平章阿合马劝谏说:
“近年来由于征集财物以代价军用,减免在编百姓的征税,又裁撤转运司官,让各路总管兼管按额征税,以至于国家的用度不足。
臣下以为首先不如查验户口数字的多少,远处的归到近处,设立都转运使,估计情况增加过去的税额。
其二,清查各路总管的账目,以防私下里胆大贪取,可选择清廉有能力的官员分别办理这件事。
其三,应该由公家和私人冶炼铸造铁器,而由官方设局专卖;仍然禁止各种人员不得私造铜器。
如果这样,就能使百姓的财力不会穷尽,而国家的用度也能充足了。”
大头目忽必烈想了想,马上就同意了,因为这次运动只是在底层操作,并没有动了根本,特别是没有碰到鞑靼强盗集团的核心领导层次,于是就批准了他的建议。
这个时候,大宋政府在平章贾似道的推行下,实行“打算法”来在军中反腐;鞑靼强盗集团则在平章阿合马的推行下,在低层官员中实行“经理法”反腐。
事实上,地方官员的账目非常好查。
大头目忽必烈上位初期,集团里的各级官吏没有俸禄,这等于公开地让他们去勒索百姓,贪污中饱。
这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统治秩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所以,早在1263年,阿合马曾订立条例,要减并州县和规定官吏员数,分别品级官职以给俸禄和颁发公田,并且要计算月日以考核优劣。
但并没有施行起来。
直到三年后,阿合马任中书平章兼任制国用使的时候,正式规定了京、府、州、县、司官吏的俸禄和职田。
七年后又规定了军官的俸禄,算是慢慢脱离了土匪山大王的制度,开始正规化了。
之后,虽然曾有暂时停俸禄和减官俸的事,但是官俸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制度从此确定了下来。
这个时候勒索百姓,贪污钱财不再是合法的行为了。
但是事实上,反腐一直在继续,早在1267年,大名路达鲁花赤爱鲁,总管张弘范等盗用官钱,就受到罢官的处分。
而眼下平章阿合马只不过加大了反腐的力度而已。([m.520dus.com 书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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