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夫人和孙鲁班是怎么谈的,曹苗不太清楚。
他去向她们告辞时,两人都有些如释重负的感觉。
有那么一刻,曹苗有点失落,总觉得戏还可以更好一些,奈何没有导演让他再来一次。
好处也有,无论是孙夫人还是孙鲁班,对他要去代郡的想法都没有阻止。
太尴尬了,分开冷静一下也好。
孙夫人是知道阿虎的身世秘密的,对曹苗要去代郡并不意外,也不担心他一去不复返,只是提醒他小心。司马懿父子就在幽州,万一知道他去了代郡,找人弄死他很容易。
孙鲁班心情很复杂,对曹苗爱恨交加,却又找不到理由怪他。她等了曹苗半年,好容易等来了,曹苗却又要走。
看着孙鲁班纠结的模样,曹苗有些不忍,保证自己很快就回来,又温存了一番,才依依惜别。
曹苗走得很低调,除了阿虎,什么人也没带。
半路上,诗彩影和玄棋赶来会合。
“乡公好手段。”诗彩影半真半假地说道。
“怎么个好法?”
诗彩影没准备,一下子愣住了,片刻后哑然失笑。“乡公这是受了打击,要鼓励吗?”
“你要这么想也行,不过我更希望知道你是不是真的理解我的用意。”
诗彩影语噎,深深地看了曹苗一眼,悻悻地撇了撇嘴。玄棋掩唇而笑,拨马向曹苗靠了过来,与曹苗寒暄,眉眼温柔如水。
“乡公,还回来吗?”
“不回来,还能去哪儿?”曹苗反问道:“知书、如画还在孙公主身边,你想抛下她们不问?”
“她们想脱身太容易了。现在送消息,最多两天,她们就能跟上来。”
“不喜欢中原,想回草原?”
玄棋歪着脑袋想了想。“我们也很矛盾。中原富庶,草原苦寒,按理说自然中原更好。可我们终究是草原人,中原再好,也不是家乡,处处受人白眼,时间久了,心里总不舒服。”
“如果我在海外建国,不分胡汉,大家平等相处呢?”
“哪有这么容易?”诗彩影忍不住说道。
“不容易,不代表不可能。”曹苗轻踢马腹,战马向前轻驰,秋风迎面微寒。“不久之前,还有人说女子天生就是弱者,不能上阵,不能统兵征战。如今孙夫人、孙公主不是来了辽东?事在人为,不做,怎么知道能不能做得成?”
诗彩影想了想,觉得有理,招呼阿虎道:“走吧,跟上去。”
四匹骏马昂首长嘶,奋蹄争先。
——
到了草原上,诗彩影和玄棋像是回家,曹苗却成了客人。
好在曹苗没有处处有自我为中心的习惯,很享受这种做客的感觉,一切由诗彩影安排,他乐得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就当是体验生活了。
玄棋早就和曹苗有肌肤之亲,忠诚的履行了侍妾的义务,而且席天幕地,比在洛阳的时候还要放得开,让曹苗真真切切的领教了草原儿女的开朗和直爽。
小日子过得很滋润。
赶路之余,曹苗也花了些时间练习武艺。
对骑射,他明智地选择了放弃。射箭离普通人的生活太远,就算是武术界,练习射箭的人也非常少。演戏时学来的那点基础太薄弱,短时间内练到能实战的可能性几近于无。
他选择了持矛突击。
他在大枪上下过不少功夫,又有拳术基础,适应了马背之后,很快就掌握了骑战的要诀,剩下的就是练习和实践。
为此,他还特地准备了几只枪头。
枪头与矛头一脉相承,区别就是枪头更小更轻,操控性大大增加。这样的变化是有前提的,那就是锻造技术的提升。没有足够的硬度和韧性,枪头的破甲性能就完全得到满足。
这几只枪头,是不惜成本的百炼钢。
百炼钢的技术此时已经成熟,只是成本太高,只适合私人订制的武器,无法大面积推广。曹苗有钱有闲,可以不惜成本,专门订制了这几只枪头。
枪杆相对好选,就用好一点的矛杆就行。实战用枪,不需要什么白腊杆之类的,硬木即可。
就算他想要,也没地方找去。
最开始,诗彩影对曹苗专门准备的这杆枪没什么兴奋,甚至觉得那才一斤重的枪头太小,没什么杀伤力。枪杆也和普通的骑矛差不多长,不是真正的高手用的那种丈八大矛。后来和曹苗比试了两回,才意识到这杆看起来不起眼的枪就和曹苗的拳法一样,是真正的杀人技。
她想学,却不好意思开口。
反倒是玄棋没什么心理障碍,很快就籍着陪练的机会,开始学习枪法。
草原上很空旷,有时候走上几天都看不到人,可以放心大胆的练枪。
十月末,当他们进入代郡时,玄棋的枪法已经具备一定的实战能力。
诗彩影将曹苗安置在马城附近,自己独自离开,走了两三天,然后在一个深夜突然返回。
“姜维来了。”诗彩影掀开帐篷,带进来了一股寒气。她也不管曹苗和玄棋睡在一起,径直走到火塘边,伸手烤火,又倒了一杯热奶茶,喝了一大口。
曹苗愣了一下,翻了个身,侧卧在被褥里,打量着诗彩影被火光镶上一道边的侧影。
“你说的是断了腿的姜维?”
“除了他,还能有谁?”诗彩影瞥了一眼曹苗,对羊皮褥子下蠕动的身体视而不见。“他奉诸葛亮之命,来联络大帅,听那意思,大概是想趁毌丘俭进兵辽东时袭扰代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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