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斯妲睁开眼睛,缓缓从床上起来。房间地板上有从窗子透射过来的阳光,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发现竟然一觉睡到了中午十二点。刘斯妲倒是已经习惯,他是个自由撰稿人,喜欢在深夜里写作,一个夜猫子。每天写文到凌晨四五点,才会上床睡觉。
他把房间门打开,听到了客厅传来的激烈的游戏枪声,那是他的合租室友沐尘在玩《光环》。
他的房间紧邻卫生间,小便之后开始洗脸刷牙。
几分钟后洗漱完毕,走向客厅,正坐在沙发上玩游戏的室友沐尘看了刘斯妲一眼,然后偏头继续盯着游戏屏幕道:“终于起床了?”
刘斯妲道:"嗯,昨晚四点才睡。”
“哦。我饿了,现在该吃午饭,你快去做饭。”沐尘道。
刘斯妲:“卧槽,我才刚起来。”
沐尘看也不看他:“我做菜你敢吃吗?”
刘斯妲回忆起那次沐尘唯一的一次下厨,简直就像火灾现场:焦糊的味道飘到客厅,黑烟更是弥漫整个厨房,吓得当时在客厅里看电视的刘斯妲以为厨房爆炸了。赶到厨房,发现沐尘竟然没开抽油烟机,刘斯妲当时问他在做什么菜,沐尘呛得说不出话,只咳嗽。缓缓才说是在做鱼香肉丝。待一切恢复好,可以看到锅里有一坨乌黑的不知名的东西。沐尘强烈建议尝一下,毕竟这也是他的第一次下厨的心血结晶,刘斯妲看到这名副其实的黑暗料理,顿生一种深深的畏惧之感,“这东西吃一口立马见上帝!”刘斯妲话罢于沐尘的惊呼声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倒进了厨房垃圾桶里。
刘斯妲闻言,无言以对,更是欲哭无泪。自从沐尘那一次让人胆战心惊的下厨之后,每顿饭都是交给他来做。多亏中学那时候因为离家远,租了一个房子自己住时的独立生活,让他学会了自己做饭,要不两个人都得饿死。现在遇到了沐尘,厨艺更是提升了好几个档次,这日复一日的下厨深造,使二十出头的大宅男刘斯妲练就了一手好厨艺。
无可奈何走到厨房,淘米,插上电饭煲插头,煮饭。打开冰箱,菜还有一点,足够他们二人吃上几天。
把所需的食材拿出来,接下来的时间里,刘斯妲熟练地做了两个菜,“西红柿炒鸡蛋”和“鱼香肉丝”,味道从厨房飘到客厅,让饿的不行的沐尘连连大声疾呼:“斯妲!快点!老子饿死了,老子要吃饭!”
电饭煲也跳了灯,饭煮好了。
“斯妲,到底好没有?我要饿扁了!”
“好了好了,你tm倒是过来端菜”刘斯妲大声道。
闻言,沐尘把游戏手柄放在一边,跳起来穿上拖鞋,风一般快速跑到厨房,帮着把菜端到了客厅的茶几上。厨房外边就是餐厅,一张餐桌就摆放在那,但二人每次都只在客厅茶几上就餐。
“在玩《光环》?”刘斯妲盛了两碗饭,把其中一碗递给刘斯妲。
沐尘回道:“嗯。”旋即不等刘斯妲动筷,就像饿了几天几夜的饥民一样狼吞虎咽。
“你吃这么快干嘛?”
沐尘咽下一大口饭菜,道:“我饿,还有就是饭菜太香了!”
“小心噎不死你!”
“不会,”沐尘不以为然,狠狠刨了一口饭菜到嘴里,“咳咳……咳……咳!”突然咳嗽起来。
刘斯妲一语成谶。
刘斯妲一脸幸灾乐祸:“哈哈!活该!”笑过之后,放下了饭碗,起身去倒了杯水给沐尘。
沐尘一股脑把水全都灌进嘴里,抹了抹嘴角的水渍,紧接着他揭了伤疤忘了疼——又开始继续狼吞虎咽起来。
刘斯妲嘴角抽搐。
这房子是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外加一个书房,总共一百多平米。算起来,二人合租了约莫有两年时光,从刚开始的陌生人变成了现在的挚友。刘斯妲是作者,而沐尘是一个网上游戏主播,专门解说各种游戏,搞笑的解说风格在网上小有名气。每个月直播的收入够交房租,还能攒下一些钱,虽说是宅男,但也算是有工作的宅男。
刘斯妲和沐尘的家都在外地,刘斯妲不想和父母一块住,所以租了这间房子。而沐尘是因为不受老一辈人待见的职业的原因与家里闹掰,大吵了一架,游荡到了这座县城,最后机缘巧合下与刘斯妲一块合租了这房子。
刘斯妲二十一,比沐尘大两岁。性格也比沐尘成熟得多。
沐尘突然问道:“你应该还不知道才刚发生的事情吧?”
“什么事情?”
“我跟你讲,刚才,就刚才,网上有人发帖说有疯子咬人,不仅咬人,还吃人肉!”沐尘一语耸人听闻。
“不可能吧?”刘斯妲难以置信。
沐尘一只手放下饭碗,“我也不相信,可是有照片为证。”旋即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网页,点开一个点击量惊人的热帖,把手机递给刘斯妲。
帖子标题:【我的天!有个疯子咬人把耳朵咬了下来,还吃了下去!】
发帖时间是今早十一点半。二楼被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神一般的手速和风一般的网速抢占,楼主在三楼写了事情经过,然后把几张照片也发了上去。
“是这样的,昨天我陪女朋友去逛街,走在商城,突然就听到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啊!!我的耳朵!”,前面的人群就开始骚乱,我赶忙上去一探究竟,发现地下有一大摊猩红的血迹,然后就看到了那个疯子,眼睛让人害怕!他嘴边有血渍,而且正在咀嚼什么东西,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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