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我的初恋
就是这么简单。
不写出来,或许这辈子也不得安宁。
只句话:忘记个人实属不易。无论她在何方,或者近在眼前。
这本稿子,又书名《你,永远那么远》。可是感觉,单薄,没有写完,没有写出种命运来。所以大致把它列为第部分。
说真的,喜欢和爱的概念不能混淆。混淆了,就走不出来了,就陷进去了。那种刻骨铭心的不是爱,却是喜欢。
是种悲剧还是没有果子的花,是花的悲哀,还是命运的悲哀,混淆起来,或许就是混沌。
重新拾起这本书,大约十年有余。
现在翻看,依然不可自拔。人贵在自知之明,活了几十年了,总算明白个理儿:失去的就是最美的……
现在的生活也需要珍惜的。不然又是个遗憾的诞生,遗憾多了,就是缺憾,缺憾大了,就是种罪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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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上被不远处的广播唤醒,很优美动听的音乐,可能是孟庭苇或许茹云的歌。我睁开眼,我听见有雨声,知道天正下着雨。我忧伤的思绪便很快漫过来,这首优美旋律唤起我对以前很多美好感人事情,有些想起,马上便要流下眼泪,而我此刻便静静躺着不动,丝丝听着。我头脑回想起更多还是师范三年美好时光,因为我走进了社会,便再没有那美好的人及可爱的事了,纯纯洁洁的美好的梦,那些善良熟悉令我感动的脸及眼睛都在头脑中如沸水上下翻滚上下腾跃着。
整理我的日记时,我发现九五年本日记。翻起头页,我下觉她是那么熟悉。另个自己,也奇怪地跃出,直对着我,似乎站在我眼前,活生生的。我同他又是颗心,咚咚有力有节奏跳动,我尴尬地看看他,笑也不是,不理也不是,他竟很大方向我走来,充满精力的笑脸,如唤醒太阳,温暖,灿耀……
日记头页,写着:
3月4日
今天中午才发觉自己好孤独,真的,倘大的校园,孤寂,不远的家,无聊,立在直射阳光的太阳下,就那么背着腰无规律地敲打栏杆,在走廊上,觉得和平的世界怎么就如死水般,猛觉“躺进坟墓里,失去知觉,是天下最最快乐的快乐”,可惜这切的想法均为徒劳,让人真的无法琢磨。
梦中的她何时才能来到身旁,堂堂的我,竟快被无法言语的言语折磨的不行了,好个困苦的我。似浑身每个细胞里都注满了苦胆,令我无法去忍受那个她,终归是切切的盼战胜了忍受。
但它还会蛇般缠我身上每丝肌肉,丝肌体。我不知这是为什么,这种心情从未有过。
梦中的她,仍无踪影,快救救我罢,救救我,我,怎么了?难道软弱,怕苦,抛弃是资本吗?不,我的我,我将永远把我自己,我的她拥入怀抱。
坐了大半天,我仍不能从记忆中甩开――又怎能甩开呢――我自己。我想起床,想应赶快烧上壶水,万有人来呢?我却放不下手中那本日记,万她来了呢?我心不禁颤,雨已停了,我已年多没见她了,小屋很静,自己内心那份久远的蜜甜仍浓得化不开,尽管我期待,尽管时间大步向前,我觉我又次失魂落魄。我想起了九二班来……
纯朴的心灵,艰苦的大灶房,丰富多彩的生活,让我夜中梦她有几回,我也说不清,醒来,头脑中是张张再也熟悉不过的笑脸,亲切,甜蜜,又勾起深深回忆。
难忘是娟。认识娟就是在这个班里,很普通的个细挑身材女孩,腼腆,认识她那刻我想我就没好好珍惜这种男女间的怪事。我们都是学生,我也没那个胆子,每每她问我问题时,我都很随意回答,给她讲解,她也趴在我桌前认真听着。这在晚自习课,是周围同学发难我时,我总是大方说:“少见多怪!”有的嘿嘿在笑,有的竟向我们竖起拇指。我都毫不介意,倒是没留意低下头的她。有天,宿舍的哥们向我发起攻势,要“撮合”我俩时,我才打赌应他们的条件。
第三天,我正趴在桌上专心看金庸小说时,她来向我借文选作业,我给她,抬头看她,她竟忽然低下头,转身跑了,跑到她的座位上。这应验了哥们的话是真实的。我当时,竟是无话可说,股从未有过的兴奋在心头蹦哒,无可抑制的唱了首《爱情鸟》,当然是哼着小曲在下课十分钟。
第二节课时,我就忘了这件事。
但,晚上宿舍的“哥们”硬让我掏了回腰包,无非是小零食之类还有盒烟。我大方请他们,不是向我们证实我同她有意思,而是我们班就我个男生在县城,家境较好些。而我却忽略了“哥们”的重要意思。那晚月亮很亮,我们宿舍在最高的四楼,有风,精神都很好,海阔天空地聊,唱,都是小声的进行。
大约星期,她又向我借文选作业本,我便给了她。直到晚自习课时,我忽然想起同桌勋在我文选本上写的条子……
志刚:
今晚八点在大柳树下见,不见不散,你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娟
我头下大了,实话说坐在前桌的她,整天就在我眼前的背影中闪来闪去,即熟悉又陌生,前后桌二年了。快毕业了,竟出现了这样事情。我证实了这是真的,早上的课堂我没介意勋的做法,当我小声嘀咕给勋时,正绽开的笑容在他脸上成了红地颜色,他也无法,只是抱歉地朝我认真地看着。我吁出了口,我认为我天生是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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