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冬咚,眼前突然一红,她定眼一看,原来是一大簇火红的玫瑰,她愣住了,呆呆地看着那火红的玫瑰有点入神,玫瑰虽俗,但是爱和俗没半毛钱关系,人只管自己爱上就好,爱情这东西本来就是很私人化的,谁也管不着谁的感觉,不是吗?
那花鲜艳得直逼人眼,连那叶子都绿得耀眼,感觉:特新鲜!她最喜欢这样形容玫瑰了,那是因为她希望她的爱情如同这花一样一直保鲜着,曾经的他,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懂得她这份小心思,难道是他送的?
可能吗?会吗?心中有那么一点的期盼,可她找来找去都没有找到署名,一股失落又冒出来了,不过尽管无署名,但这花真的很像前夫洛宏玮送的那种,连包装都一模一样,也是她最喜欢的,透明并带着白装。
突然,她脑海闪出一个一年,难道他知道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她立马拿出电话,摁下熟悉的数字,却要在打过去的时候,她犹豫。
若是对方否定,她会怎么样?手也就自然垂下。
当送花的有点不耐烦地第三次提醒她签收的时候,她才抱歉地画上自己的名字,人家才走,她却忍不住扯住人家的手询问送花人的资料,对方说他不知道,他只负责送花,她不甘心又追问那花店在哪里,直到对方耐着性子告诉她,她才心满意足地放开手。
她巴不得立刻到那花店问清楚,她就知道他不会轻易地放弃她,或许他对她并没有那么绝情,她一把拔下针头下床穿上鞋子,要走那刻她又反悔了,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
“哇,好大手笔!”一句调侃声骤然响起,“是我,大大失策了!”入眼的是一张颜值很高的脸,甚至比洛宏玮帅气好几分,当然她认为洛宏玮是很帅气的。
这张脸满了笑容,季东咚错愕好一下才回过神,对这个陌生的人小声地询问道,“是你救了我?”她不断地搜罗到底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这么一号人物,她一点印象没有,难道说,他纯粹是做好事?
男人一笑,变魔术一样从身后递上了一束粉色玫瑰,“祝你早日恢复,我叫林峰云。”
这算是搭讪吗?惹得季冬咚无由地扯了扯嘴角,话说这一簇的粉色玫瑰真的让人欢喜,好可爱,她为曾收过这样的玫瑰,粉嫩得能掐出水来,用一个词,太可爱了。
虽然这个家伙说失策,其实这簇花并没有比刚刚那簇少多少,反而好像还多一些。
“美女,你再不接受,我就不好意思了。”声音响起,季冬咚才发现自己发呆时间长了些,忙过花,可谢字还没来得及说出来,就听到咳咳两声。
他们的目光被齐齐移到了门口处,又是一簇花,这簇花更大,是少见的蓝妖姬,和花后那张脸极为相称,一张鬼魅般安静的脸,不就是那天那个人吗?她心漏了半拍,他认出自己了?现在看来,这个男人真的一点也不像前夫——洛宏玮。
“哈,哈,哈,我们的东少也会送花?”
原来这个男人叫东少,他们两个人显然是认识,那到底谁救了她,难道两个人都有份?冬咚想着的时候,那叫东少的男人严谨地走了进来,东咚注意到东少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只不过是一秒而已,然后冷冷地问林峰云,是不是很有空?
林峰云也不怕他,嬉皮笑脸地回他一句,原来某人说忙,是忙去弄花啊?
这斯真是,饶是冬咚也听出这话严重有歧义,那嘲讽取笑的意思很深,不过由此看来他们的关系很好,铁哥也不为过。
“为什么拔掉针筒?”东少突然说了一句,冬咚自己都忘记这回事了,他怎么知道?“我……”她本意是开口解释,只是对方似乎为了问而问,并不是要知道答案,人已经走出去叫医生了。她这才发现那蚂蚁的针眼冒了点血丝,她不认真看都没发现,为何这个男人的眼睛那么好用?冬咚决定三缄其口。
一个早上,病房时不时飘出笑声,自然说得最多的就是那个颜值超高的林峰,那个叫东少的神秘男人,她却不怎么敢直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某些人天生气场强吧,不过有点好笑的,东少话不多,可一出口就让林峰云垂胸口,真是另类的妖孽,真强。
他们在,季冬咚自然从乱七八糟的想法中脱身而出,心情是好的,可他们谁也没有告诉她,那晚上发生什么事情,当她瞄准机会要问的时候,他们好像约好了一般,极有有默契地转移到其他话题。
也好,反正都过去了,随着那生命的消失,该了结的都了结了吧,总不能整天都活在痛苦中,季冬咚认为起码自己是幸运的,没死在路边,哈哈哈。
“什么原因?”窗台前,男人抿紧的嘴唇可见心情很糟,手里拿着一杯装有明黄色液体的高脚杯。
“流产!”
砰!高脚杯立刻碎了一地。“滚——!”
“不过,大小姐正到处找你。”
“意外吗?”
这话问得很平静,却极有压迫性地感觉,他顿时咽了咽口水,“是!”那人就起身离开并叮嘱他,事情到此为止。
那人抹了抹额头,感谢主,千万别让他知道事实真相,一家大小还要靠他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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