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姐好。”冯明森取下帽子,置于胸前,礼貌地颔首问好。
原来孟玫瑰不喜欢别人叫她小名,只因她早年是在外国长大的,嫌名字太土,便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rose,平常也只许别人喊她洋名字,而不许叫玫瑰。故而初次见面时,冯明森只叫她孟小姐,而非全名,这一点恰恰讨了她的好。
这是个聪明体贴的男人,孟玫瑰脑子转得快,见他不似一般人那样死板,倒真心地想和他交起朋友来,于是摆了摆手,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别小姐前,小姐后的。叫我rose吧,我叫你明森好了。”
就这样,她与他就认识了。
起初,孟玫瑰就是因为喜欢那满园的黑玫瑰才会常来剧院玩闹,渐渐地,便成了剧院里的常客。她从小接受的便是西方的贵族式教育,自然是会芭蕾舞的,常年练舞,使得优美纤细的身段愈发的衬得她楚楚可怜;而难得的是,她也没有傲慢无礼的习气,故而很受大家欢迎。
她常来观看歌剧,欣赏水平十分高,偶尔还会向冯明森提点意见,一来二往的,冯明森干脆在剧院里给她安排了一间卧房,令她做了个艺术顾问。
而每逢天气晴朗时,她便会在花园里翩翩起舞,欢快笑语声不断。就那样的,冯明森爱上了这个如天使般纯真美丽的少女。
而这个南向的书房,南向的露台便成了孟玫瑰最爱流连的地方,因为这里的这片黑玫瑰是整个歌剧院生长得最美,最好的!应了她的要求,冯明森特意把旧围栏拆掉,在露台上按上有玫瑰花图案的新围栏。而孟玫瑰更是戏称,这是她的玫瑰露台。
身子倚在围栏上,手细细抚着那玫瑰花的形状,一声叹息,冯明森的思绪重新找了回来。若非招阳,这深藏的记忆怕是再也不会被翻起了吧……是招阳,惹起了沉睡中的记忆。是招阳,唤起了隐藏在剧院里的幽灵!
冯明森披上大衣,匆匆离开了剧院。他被不可名状的情绪牵引着,他要回到那个地方去,那个有她的地方去!而躲在剧院后巷阴影里的招阳,快步跟上,朝着那一片浓浓的夜雾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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