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男主的时候,他初中二年级,我六年级,地点就在我家小区门口的马路上,事件是,他救下了差点被车撞倒的我。
那个时候街上二十来岁的“小流氓”都喜欢骑着那种长得很像电瓶车的摩托车,以一百二十码速度带着轰鸣声飘扬而过。我呢,从小就是出了名的反应慢(小时候爷爷老是叫我“老憨”,我为这事老是跟我爷爷闹矛盾的),独自面对这种高速物品是势必要出事的。
那么明媚的下午,日光经过散射,略略带着七种色彩,夹杂着轰鸣的发动机的声音,朝我冲来。我在这个时候完完全全的阐释了“老憨”这个外号,在危险朝我走近的时候,我大脑实在无法做出反应,更别说,在大脑做出反应之后再让用我绵软无力的小腿蹬地,在0.5秒的时间内,以一个侧飞的动作躲开。
按照剧情的发展,这个时候男主是必然要出现了。一道闪电飞过,男主以一个动作片的里面才会有的动作把我推到路边。当然,事实他动作并没有那么帅,男主那个时候是学校足球队的门将,你可以想象门将守门时候扑球的动作,他就是那么把我当做球一样,扑到了路边,顺势就把被我压在了身下。咔嘣一声,我人生第一次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次骨折在男主身下屈辱的发生了。
然后无非就是我爸要感谢他,他推脱,再感谢,又推脱。两个人吵吵闹闹的出了病房,而我一句话也没讲,呆呆的看着手臂上的石膏,回来从爸爸的口中知道了他叫林浩。
夕阳透过窗户射进来,一段一段的,像华丽的云锦。林浩,林浩,好普通的名字。
爸爸后来带着我去过他家一次,带着好些个水果。那个时候我从心里是一点也不赞成的,毕竟只是一辆摩托车,估计林浩不救我,最多也就是撞个骨折,再者说了,买这么多水果,我看着就直咽口水。
我们家离得挺近,势必上的就是同一所初中。我初一,他初三,一年的时间,我认识了他。他长得不是那种特别的帅,只能说五官不丑,看着不是让人不舒服,但唯独一双眼睛,实在是太妖怪。我时时和他对视的时候,他不说话,看着我,两只眼角一点点的向上翘起来,上下眼睑弯道一个完美的弧度,带着一点点褐色的瞳孔里面映着我呆呆的样子,那个时候,估计就是有人捅我一刀,我也没有一点反应。
他学习倒是挺好,是那种所有老师眼里的乖学生。记得有人说过,学校里受欢迎的女生只有一种,长得漂亮,学校里受欢迎的男生有两种,一种是长得帅的,另一种是成绩好的。好家伙,男主的技能设定就必然是招蜂引蝶了。林浩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大大小小也算个名人,学校里暗恋他的小女生也不在少数,我舍友就是一个(我从初中上的就是寄宿式学校),但是我比较呆,情窦开的也比较晚,对他真的没啥想法。
记得那个时候是他们考高中,学校里面给成绩好的学生补课,每天晚上上晚自习得上到10点钟。我舍友就充分的表现了自己一个暗恋者的身份设定,晚上拉着我在学校的小树林里边悄悄的等他,然后,目送他回宿舍。
舍友的胆子实在是太小了,目送了一个多月,听了一个多月他几个朋友口中的各种球队,什么里昂啊、米兰啊、皇马啊,结果连半句话都没和林浩讲过。
倒是有个晚上,林浩看到了我,直直的走过来,我照例呆呆的站着,看着林浩眼角慢慢慢慢的翘起来,眼睑弯成完美的弧度,笑着问我:李立颖,你这么晚在这干嘛。
我承认,我确实看他的眼睛看呆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你怎么老是这么憨憨的啊”
“啊,我小时候爷爷就叫我老憨的”
“哈哈,你真有趣,早点回去睡觉吧,我走了哦”
多年以后我再追究到底是什么时候衍生出要和他狼狈为奸的想法,我想,这次对话就是起点。我正处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林浩像一棵种子,在我心里发了芽,又逐渐长成树,开了花。我开始默默的,偷偷的,从潜意识里的成为一个暗恋者。
我从初一暑假开始看球,我不喜欢会进球的罗纳尔多,不喜欢中场的齐达内,我唯独喜欢厉害的守门员:布冯,卡西,切赫,库佩。为这事我爸三天没有理我,他是齐达内的死忠,对于我鄙视齐达内的行为,他时常在和我一起看球的时候处于暴走状态。林浩成绩好,我也拼了命的读书,他喜欢物理,我就读理科,总而言之,我暗恋,就要把暗恋做到百分之一百。
但是,我们总是差了两年的,我上初二的时候,他就升了高中了。我们初中和他读的高中坐公车都得四十分钟,更别说咱们见上一面了。我想了好些个法,都没能改变这种局面,总之日子过的特别的憋屈,然后成绩看着看着就往下滑,然后我爸就比我还急了,各种旁敲侧击,各种迂回调查,最后实在没发现我和班里的小男生有勾搭,接着就给我找家教。家教什么的实在是太触动我的小心脏了,于是我正大光明的找我爸。
我:爸,我胆子小,老师都太凶了,我不懂也不敢说,你不如给我找个同龄的家教吧。
我爸:你说的容易,现在哪有孩子愿意当家教啊,有点空闲时间还不都去玩儿啊。
我:你找以前救过我的林浩啊,他家条件不好,你给他报酬他一定愿意,而且他成绩很好的。
我爸上下来回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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