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这个……难道是为了能让墨汁流淌顺利?”秦向儒自语。
袁冬初发自心底的赞叹。木讷、还是个慢性子的秦向儒,在这方面的思维,居然如此敏锐。
笔尖能有这种细微的结构,是前人不断试验、总结才得出的正确结论。
可这位,这么多年不被人看好,甚至觉着他是个窝囊、没本事的人,却只一眼,便看出了最关键的门道。
不得不佩服。
哪知秦向儒对她的钦佩更甚。
听到肯定回答后,秦向儒再看袁冬初时,面上的敬佩之色,差不多就是滔滔江水那样,既汹涌、且连绵不绝。
“袁姑娘才是真的不世之才啊!居然能想出如此精妙的办法,让一支细管所含墨汁,只在书写时才会均匀洇出。如不是见到实物,任谁也想不出这样精妙的解决方法。”
袁冬初则尴尬的笑笑:“碰巧,做的时候碰巧了而已。”
却听秦向儒又出惊人之语:“这个笔尖,说不定用铁……”
迟疑一下,便摇头:“不行不行……这个,也许用铜更好些。对,只要把笔尖磨的圆润,铜制的笔尖会更耐用,与纸面接触也更温和些。”
袁冬初没答话,秦向儒却是抬头征求她的意见了:“袁姑娘觉着,用铜片做笔尖,有没有流利书写的可能?”
“……应该能吧。”袁冬初给出的回答模棱两可。
而事实是,用铜做笔尖,再做些改良,那就是妥妥的蘸水笔——钢笔的雏形了。
在吸水钢笔出来之前,这种蘸水笔是绝对的主流书写工具,而且雄霸书写界很长时间。
然后,她笑眯眯的视线,在他们夫妻二人面上划过,说道:“我觉得,用金笔尖的话,也许更好。终究更软一些,又有耐磨,又不伤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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