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偷吃还光明正大的娶回家,他曾经发誓过绝不原谅父亲,可是到最后父亲拖着病体在他的葬礼上,那副悲痛的模样,仍让他悸动。
幸好,还不晚,他的家庭还在,现在一切没有发生,他还年轻,父亲曾盼望他成才盼了一辈子,但是却盼来了他花天酒地,挥金如土。
他看不起父亲,而父亲对他也是失望透顶,苦笑一声,他这个儿子根本与“称职”,“孝顺”两个词不沾边。
“爸,之前你每天早晨都老调重弹,说实话,我看见你就烦,只不过今天,我觉得你说的对,而且我发现你啰嗦的样子其实也挺可爱的。”
没有形象的坐在椅子上,伸手抓起个虾饺塞进嘴里,鼓鼓囊囊的咀嚼。
“还有啊。”
咽下嘴里的美味,林书吸吸手指,虾饺浓重的鲜香盈满口腔充斥每个角落。
“妈,咱们是气质美女,说话声音太大气质全无啊,咱要矜持,矜持懂不?”
“果果,你没什么事吧?我怎么觉得你今天奇奇怪怪的?”
李桂掰正他的头仔仔细细的看着他的眉眼,没错呀,脸上也没什么奇怪东西,难道是吃坏肚子了?
“没事,妈,我这不毕业了吗,分数还要过段时间才能下来,我想出去玩,你给我点零花钱呗。”
“你个没出息的,亏我刚才以为你转性了,还敢伸手要钱,我打你!”
被□□成团的报纸准确的敲在林书头上,在以前,要是林左强敢打他,他早就炸了毛,可是现在,林书死皮赖脸的笑,“要不爸你再给我点?”
六月份的天气总是让人觉得暴躁,天气燥热,知了没完没了扯着脖子喊,吃根雪糕几乎刚离开冰箱就已经在袋子里融化了。
扯了扯身上黏黏的衬衫,为了耍帅,林书出门穿了件白衬衫,汗液一出,整个衬衫成了透明的,恶心巴拉的黏在身上。
三伏天,林书恨不得光着膀子,学路人穿个花裤衩,凉快一会是一会儿。
可是因为家里有点小钱,这让林书总带着那么点酸腐的小资情节,这种看似粗俗的行为,在脑子里还未转上一圈就被他否决了。
呸了一口这该死的天气,林书难得坚定的朝目的地进发。
下了车,x市古玩城的金匾挂在古色古香的城门上,暗自嘲笑,这里面大概就这个是真正值钱的东西了。
兜里揣着出门前李桂给他的几百块钱,林书准备在这里淘淘破烂,看看自己的眼力是什么水平。
也怪他胡乱生活惯了,平时父母给的钱全都让他请了各路狐朋狗友,真到了用钱的时候还是要他舔着脸跟父母伸手。
进了古玩城便是个长走廊,推开门,一阵凉爽的风从另一头吹过来,让他不自觉打了个哆嗦,不仅咂舌这个地方风水还不错,怪不得传了这么多年还这么兴盛。
里面铺张布摆了小物件的小摊子有,充满古典韵味装修风格的店铺也不少,不少人蹲着,扎堆研究的各式各样。
以前他最讨厌这种地方,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有的人喜欢子承父业,可是他偏跟父亲拧着来,父亲希望他学习古玩,以便将来可以继承自己的古玩店,可是他看见老物件就讨厌,也不是真的讨厌那些东西,只是习惯了跟父亲唱对手戏,导致了父亲让他做的他一律不会碰一手指头。
打个比方,哪怕他手边一个价值百万的花瓶摔了,他都不会伸手去扶一下,他和父亲的关系竟恶化到如此地步。
随便走了几个摊子,除了假货还是假货,好东西不光是做旧就可以的,老物件的年份,釉质,细腻程度,都是有证可考的。
这一帮子贩假货的骗子!
撇撇嘴,林书漫不经心的往前走,古玩店外面摆放了很多水晶,都是切开的石头,中间凹进去一大块,里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各色水晶小块。
外表不起眼,不代表里面不是好东西,这种东西类比人,就像他一样,他自诩长的不错,可是那句老话说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就是说他呢。
林书拍拍自己的脑袋,怎么这么煽情呢,啧啧,看来他很有创作的才华啊,妥妥的!
路过一个摊子,灰布上一堆不起眼的小东西,其中一个沾满了灰的玉石观音上了林书的眼。
“大爷,这个多少钱?”
摆摊的大爷抬头看了他一眼,竖起一根手指,说话间露出了被烟渍熏染了多年的大黄牙,“一百。”
一般越是做工老旧的东西假货的几率就越大,有些杂质是真正渗透进玉石的纹路里的,但是也有些是后来做上去的,那样的纹理都浮在表面,蒙蒙外行可以,但是内行人打眼就能瞧出来。
但是林书对玉石一窍不通,可难得有东西合了他的眼缘,得,就它了!
“就这个。”
说着林书伸手摸自己的兜,宽大的裤子口袋里空空如也,甭说钱,就连钱毛都没有。
“擦,麻痹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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