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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前,巴比顿边境小城摩苏尔。
夜幕降临,繁星点缀天空,忙活了一天的农民们回屋歇息,街上也渐渐安静下来,微风里仿佛透着睡意,远处的钟楼咚咚敲响,示意着一天的结束。
可是对于以酒为乐的人们来说,一切才刚刚开始。
大大小小的酒吧开始热闹起来,人头攒动觥筹交错,形形色色的人们迈出家门,踏上马车揣好钱包,贵族富豪们往往盛装打扮,男人点上一支名贵的烟斗,女人耐心地在马车里涂画指甲油,市井平民们则勾肩搭背地在门口进进出出。每个人都欢聚在自己常去的某家酒吧里,花点时间买醉,释放疲劳。
“哟呵呵,让我们拔出软木塞,哟呵呵,来一瓶朗姆酒……”醉汉摇摇晃晃地撞出百叶门,喉咙里哼着不知名的歌儿,红透的脸上笑容灿烂,像是朵儿浇了酒的大红花。
他跌跌撞撞地扑到河边,本来愉快的歌声突然变成一阵稀里哗啦的排泄声,那是醉汉跪在河边大口呕吐起来,就像排水口把污水喷进河里,令人作呕的臭味混合着酒气简直熏透了。
醉汉吐了好一会儿,终于抬起头来,用力甩了甩,嗓子里断断续续地又哼起小调。可这时,他眼睛亮了,前面那座石桥的桥墩下似乎有什么东西。
他稍微清醒了些,晃悠到小桥边,发现在桥墩与河堤的角落处夹着一个什么东西,凑近一看才看清那是只小巧的木盆,顺着水流在河里起伏晃荡。他伸手把木盆捡了起来,惊讶地睁圆了眼睛。
木盆里静静地躺着一个婴儿。他那么安静那么安详,包裹在一团单薄的毛毯中,像是睡着了,又像是根本不曾活过,宛如精致的人偶。
惊异的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醉汉便缓缓地抱起了婴儿。就算在和平年代贫穷的地方也会有许多弃婴,更不要说现在战火纷飞,不知多少孩子被遗弃街头活活饿死。想到这儿,他连忙把手指凑过去,婴儿的鼻息平缓地挠着他的指尖,这才放心下来。
想来这也真是个命大的孩子,应该是乘着那只木盆从上游一路漂过来的,也不知是哪家狠心的父母这样抛弃自己的孩子,小家伙该不会饿昏了吧,怎么完全没有要醒来的样子。
醉汉就这样抱着婴儿端详了许久,酒也醒得差不多了,心里开始琢磨起该怎么办来。
他都快四十岁了,却没有成家,可能是因为年轻时太浪荡,女朋友多得能站满整条街,现在落魄得只靠经营一家小酒馆维持生计。他不讨厌小孩子,不如说他其实一直想要个孩子……他想或许自己可以收养了这个没人要的小家伙。
他在那团毛毯里翻出一张铭牌,铭牌是木制的,上面用深色的墨水记录着这个婴孩的信息,就像医院里在每个病人床头记下他们的名字和床号一样。铭牌上用巴比顿文写了大大的“一号”,后边跟着是名字。
“叫吉尔伽美什么?”醉汉喃喃道。
“真了不起,那可是……帝王的名字呐!”
这时他怀里的孩子缓缓睁开了眼睛,不惊不惧,那双漆黑色的眼瞳里平静地仿佛映照出月光。
“哟呵呵,来一瓶朗姆酒,哟呵呵今天捡到了宝……”最后,醉汉哼着奇怪的腔调,抱着婴儿大步往回走去。
许多年以后,还是在这座边陲小城,一条阴暗的小巷子里。男孩朝地上啐了一口,从兜里掏出张干净的手帕,先是把拳头上的些许血渍擦干,又仔仔细细地把脸上和身上的污迹抹干净,最后把已经脏兮兮的手帕叠好小心地藏进那身廉价麻上衣的内兜里。
他看起来只有十岁出头,素白的脸上显得很干净,甚至有些柔弱。而他面前,一群与他一般大的男们趴倒在地上,东倒西歪,有些已经昏迷过去,意识清醒的则扭动着发出死狗一样难受的咕噜声,像是瘫掉的烂泥。
他们都是一副鼻青脸肿的模样,显然刚才经历了一顿胖揍。
元凶自然是这位站着的黑发少年,他面无表情地扫了一眼地上这群家伙,路过似的转身就走,仿佛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不关他的事。
他脚步轻盈,穿过拥挤的人群,穿过繁杂的街市,像是无聊般的到处瞎转悠,想找点儿乐子。这座小城里没有哪个角落是他不熟悉的,但无论他跑到哪儿,最后都会默默地回到一个地方。
那是家小酒馆,木制的平房并没有什么装饰,屋檐边挂着破破烂烂的招牌,招牌上画着一只盛满啤酒的酒杯,连名字都没有,是那种普通平民们最喜欢扎堆的地方。
百叶门“吱嘎”一声被推开,少年默默走了进去。现在是大白天,只有很少的几个客人坐在酒馆里,也都很安静,不像晚上那样热闹得像是在群斗骂街。
他听见从后房传来脚步声,伴随那熟悉的脚步声,踩着木地板不急不慢地走出来一个大汉。大汉看起来年纪挺大了,开始谢顶的头发就是证明,微胖的脸上留着精心修剪过的络腮胡,已经发福的身体仍能看出年轻时的健硕。
他正用抹布擦拭着手里的一支酒瓶,看见男孩走了进来,便大声呼喊他,雄厚的声音震得像打雷。
“吉尔伽美什!小子又跑哪儿去撒野了?”
“啧......”男孩本来想爬上阁楼,被这一声吼得不由停在角落那支梯子上,不耐烦地咂嘴。
“去帮我把厨房里的盘子给洗了,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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