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红毅却真以为肉蒲团到北京去了,所以对貌合神离的老爸老妈说他想到北京和他舅舅去学做生意去。他舅舅在北京有一家公司,但他老爸老妈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公司,只是他舅舅经常给他们这样说起。他老爸老妈正闹得心烦着呢,对他更是无心管束,心想叫他跟他舅舅去混点世面也好,至少眼前落得个清静,于是就答应了,给了他足够的钱让他独自上北京去。先给他舅舅打过电话,他舅舅还推辞着不要叫红毅去,说他自己每天要做上十万的大生意,哪有闲时间带他混世面。但红毅一门心思想到北京去找肉蒲团,也真够情痴的,一再坚持,他舅舅无奈就答应了。结果一到北京,才发现他舅舅完全一个“我的叔叔于勒”,不过在一个什么胡同口开了一家租碟店----那就是他的公司了,“□□□胡同影视文化传播公司”,他舅舅任懂事长兼总经理兼唯一的职员!
他舅舅叫他替他保密,不要再给外人说。红毅此时才明白,为什么他舅舅老说得那么厉害,吹得自己在北京地面能呼风唤雨,却十分地抠门----只送过他一次礼物,还是那个很快要被淘汰的bp机(自己当时个瓜逼似的还当了宝似的给人臭显摆),感情就是开了这么一个影视文化传播公司造成的啊。他来北京,主要是想再次“邂逅”他的肉蒲团的,并不大在意。他打听到在北京,文学青年啊艺术家啊什么的都喜欢在一块扎堆,基本上也集中在几个比较有名的文化酒吧啊咖啡馆啊什么的里面。他一连找了好几个月,肉蒲团的一点影子都没摸着,但又在舅舅的□□□胡同影视文化传播公司里闲呆不住。他舅舅说:“你干脆去找个事做,你整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看着都心烦。”红毅心想,的确也不能白吃白住舅舅的,原来他是这么可怜的,余心不忍,但又不能问老爸老妈要钱----他们还以为他的舅舅是个大财神呢,不至于连外甥的吃住也抠吧----就去外面一家酒吧找到了个酒保的事来做,但仍贼心不死,希望有一天能意外邂逅到他的肉蒲团,他可真会想象,比电视剧里的情节还罗曼蒂克----说不定哪一天肉蒲团就会坐在吧台外面的高脚凳上向他喊,“喂,请给我来杯‘疑是地上霜’!”
肉蒲团的叔叔很高兴她能留在西安,但肉蒲团说她要单独住出去,这样她才会保证自己的艺术灵感不遭受到外界的打扰。她叔叔无奈,就答应了,她跑到吉祥村租了一间民房住了下来,她叔叔听了大为恼火,“你不知道那一带是乱七八糟的地方吗?”她笑了笑,“没想到叔叔当这么大的官,竟也知道那儿是一块烟花是非之地!”她叔叔被她说得哑口无言,她才说:“我就是要扎入到底层去,才能找到感觉,艺术都是与底层生活密不可分的。”她叔叔也就无话可说,由她去吧,她一个人在吉祥村画了六七年,竟然还真的摸索出了一些艺术感觉。后来她叔叔动用了一些手段为她在西安办了一个画展,竟然也取得了巨大成功,圆了她的画家之梦。再后来----她跻身名流后我就不知道她的任何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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