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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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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初并天下议帝号令

秦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异日韩王纳地效玺,请为藩臣,已而倍约,与赵、魏合从畔秦,故兴兵诛之,虏其王,寡人以为善,庶几息兵革。赵王使其相李牧来约盟,故归其质子,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兴兵诛之,得其王。赵公子嘉乃自立为代王,故举兵击灭之。魏王始约服人秦,已而与韩、赵谋袭秦,秦兵吏诛,遂破之。荆王献青阳以西,已而畔约,击我南郡,故发兵诛,得其王,遂定其荆地。燕王昏乱,其太子丹乃阴令荆轲为贼,兵吏诛灭其国。齐王用后胜计,绝秦使,欲为乱,兵吏诛虏其王,平齐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

汉高帝入关告谕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耦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人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馀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且吾所以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要束耳。

汉高帝二年发使者告诸侯伐楚

天下共立义帝,北面事之。今项羽放杀义帝于江南,大逆无道。寡人亲为发丧,诸侯皆缟素,悉发关中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汉以下,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者!

汉高帝五年赦天下令

兵不得休八年,万民与苦甚。今天下事毕,其赦天下殊死以下

汉高帝令吏善遇高爵诏

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甚亡谓也。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亢礼,今吾于爵非轻也,吏独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者顾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其令诸吏善遇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

汉高帝六年上太公尊号诏

人之至亲,莫亲于父子。故父有天下,传归于子;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前日天下大乱,兵革并起,万民苦殃。朕亲被坚执锐,自帅土卒,犯危难,平暴乱,立诸侯,偃兵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训也。诸王、通侯、将军、群卿大夫,已尊朕为皇帝,而太公未有号,今上尊太公曰“太上皇”。

汉高帝十一年求贤诏

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酂侯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年老癃病,勿遣。

汉文帝元年议犯法相坐诏

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今犯法者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收,朕甚弗取,其议!

朕闻之: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既不能道,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害于民,为暴者也。朕未见其便,宜孰计之。

汉文帝议振贷诏

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民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

汉文帝赐南粤王赵佗书

皇帝谨问南粤王,甚苦心劳思。朕,高皇帝侧室之子,弃外,奉北藩于代。道里辽远,壅蔽朴愚,未尝致书。高皇帝弃群臣,孝惠皇帝即世,高后自临事,不幸有疾,日进不衰,以故悖暴乎治。诸吕为变故乱法,不能独制,乃取他姓子为孝惠皇帝嗣。赖宗庙之灵,功臣之力,诛之已毕。朕以王、侯、吏不释之故,不得不立,今即位。

乃者闻王遗将军隆虑侯书,求亲昆弟,请罢长沙两将军。朕以王书,罢将军博阳侯,亲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问;‘修治先人冢。

前日闻王发兵于边,为寇灾不止。当其时,长沙苦之,南郡尤甚,虽王之国,庸独利乎?必多杀士卒,伤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为也。朕欲定地犬牙相人者,以问吏,吏曰:“高皇帝所以介长沙土也。”朕不得擅变焉。吏曰:“得王之地,不足以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为富。”服领以南,王自治之。虽然,王之号为帝,两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是争也;争而不让,仁者不为也。愿与王分弃前患,终今以来,通使如故。故使贾驰谕告王朕意,王亦受之,毋为寇灾矣。

上褚五十衣,中褚三十衣,下褚二十衣,遗王,愿王听乐娱忧,存问邻国。

汉文帝二年除诽谤法诏

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訞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

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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