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可惜,三清与昊天认为当今的洪荒需要彻底的改革,把那些个妖魔鬼怪,作乱的神仙全部清一遍,而这一过程最大的障碍便是纣王,因此纣王必须下台,江山必须改朝换代。这其后嘛,理由什么的都有了,便是由元始天尊收徒,借助姜子牙展开封神运动。
再来说说魔法大陆吧,我带领的部落经过千年的时间发展,人口数量已经突破二十万大关,这让我感到既惊喜又无奈,想当初在洪荒,我对人族那都几乎是放任的行为千年之后都有百万之众,而这里呢,我对他们那可是关怀备至提倡优生优育,宣传安全卫生生养,没出生一个小孩我都格外重视,要知道这二十余万人我几乎都能叫出他们的名字来,可就算这样人数上依然没有太大的起色,不过在另外一个方面我却是做得很好,那便是教育。
早在最初时刻我便对部落的人进行集体教育,教他们认字(为了与洪荒大陆区分,我教的是英语),学习魔法理论知识,这样一代代的教下去,不觉间竟已千年,虽然很累,但是效果却是非常显著的,这在奥林匹斯圣山神系,魔法联盟里都不会这样做的,都是放任的事态。
首先是部落人的平均寿命提高了,达到九十,其次是对魔法的认知,初学时部落的人都对魔法都是陌生难解,不过在我的教导下他们对魔法的认知突飞猛进,尽管拥有魔法天赋的人极少,大部分人还是不会魔法,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学习魔法理论知识,增加对魔法的认知,我始终坚信,当部落的文化素质提高到一定的程度必定会迎来变革。果然,在三百年前,部落里有位天才横空出世,名叫安德里·莱恩,莱恩是我给他赐的姓。他发明了一种炼金药剂,叫做破魔药剂,简单的名字却又不可思议的效果,常人服用一剂便可突破束缚,能够修习魔法,这一药剂的出世当时便把我给镇住了,我立马意识到了其中厉害,许安德里·莱恩为我名下第三名从神,并将药剂配方保管好,开始在部落里大量运用药剂,这之后的三百年,整个部落的整体实力突飞猛进,几乎人人都会魔法,修炼魔法的人基数大了,天才便更容易诞生,短短三百年时间成功突破九级魔法成为大魔法师的居然有了上百人,而那些还没突破的九级实力的高手也有数千人,其余都是九级之下的,什么,你想说那些没有魔法实力的人,不好意思,我这里的人一出生便服用破魔药剂,修炼嘛,就要从娃娃抓起,事实证明这样做效果非常显著,小孩的心思单纯,修炼起来也快,几乎个个成年后都拥有五级实力,厉害的八级九级的都有。
不光部落的发展领先奥林匹斯神系、魔法联盟一大截,就是我自身的实力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我自信千年时间对于魔法的研究我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就整体实力来说比之千年前要强上百倍有余,估摸有我全盛时期的四成吧,现在的我已然不在惧怕普罗米修斯了,如果他出现了我绝对敢和他硬钢,而且最后胜利的一定是我。不过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千年时间的魔法研究,一开始我便说了,部落里会魔法的人多了,你一言我一语的自然的形成了一个讨论大会,各种匪夷所思的理论纷纷被展露出来,而我便是吸纳其中的对我有用是理论思想进行魔法研究历经千年终于有所成果。
“哈哈哈,成功了!”我哈哈大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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