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和维德拉从店铺跑了出来,径直跑出了苏明市南门来到了城外的一个村子。
这些村子因为靠近苏明市,地价却还便宜,便有很多商铺选择在此开店。一来这接近苏明市南门,很多佣兵来回苏明荒原会经过此处,某些大型佣兵团为了节约开支会选择在这些村子驻扎。二来,这里的交易受到苏明市官府的监视小一点,平时不准买卖的东西在这里也就可以交易。
胖子带着维德拉把金毛狮王的皮卖了,赚取了整整一百个金币。用维德拉的说法,这一百个金币可以买很多必需品,然后两个人直接就可以回苏明市去找精灵兽军团的驻扎地了。当然,前提是要从其他门绕进去,免得又碰上那个女精灵和提着大锤的人。
胖子拿着自己原先的几个硬币买了点肉买了点酒和一个帐篷就带着维德拉离开了村子,来到一个小树林,他并不想在村内逗留。
“你为什么不多买一点生活所需品?”维德拉被胖子带到小树林以后一直在发牢骚,胖子买的肉太少根本不够自己吃。
胖子很认真地看着维德拉:“这一百个金币我要回去还给那个店铺老板。”
维德拉一听到胖子这样说就气不打一处来:“一开始就是他们辱骂我是一条狗,我烧了他们的店这本来就没什么。再说了后面来的那两个人和我们刀剑相向,我们成功击退了他们离开,是他们本事不够,那这一笔钱就应该留着我们自己用。”
看着胖子使劲摇头还一边说着这样是不对的,维德拉内心就感觉胖子像一个弱智,急着毛都竖起来了,对着胖子吼道:“这个世界就是以实力为尊,他们打不过我们,烧了他们店铺又怎么了!”
胖子看着维德拉急着的样子心里还是很理解维德拉的,维德拉怎么说以前也是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于是他拍了拍维德拉的脑袋:“且不说我们的确是把别人的店铺给烧了是我们没有理,是的,我们是跑出来了,但是如果那些人报官呢?这也是犯罪了,足够判刑。那怕对方不报官,他们平白无故就要受到那么多损失,我心里反正是过不去。”
胖子语气很是温和,本想着维德拉应该就此理解他。
维德拉的表现却不如胖子意,维德拉狠狠的把头一甩,甩开了胖子的手,吐了一口吐沫,说道:“我堂堂荒野巨狼王的王子被逼迫成为一只精灵兽也就算了,没想到我的伙伴是那么一个懦夫。”
维德拉死死盯着胖子,语气顿了顿又继续说道:“他们实力不如人,报官了是他们怂,我们大不了一走了之,不进这苏明市了以后。但是你的表现太让我失望了,你就是一个懦弱的软蛋!”
话一说完,胖子也跟着楞住了,没想到维德拉心里居然那么不通情达理。看着维德拉走到一旁蹲着生闷气,胖子也没继续说话。靠着一棵树,胖子喝了一口小酒,心思不禁繁乱起来。
凭什么这个世界实力强的就可以不按规矩办事?
是的,胖子知道,其实精灵国的国王和王的那些将军啊护卫啊都是实力超群的人,不然根本维护不了他们所制订的法律。
但是法律这个东西的出现就是为了让整个世界充满规矩,虽然有些条条框框的确是很无道理完全是为了维护永明中央对整个王国的统治,但是绝大部分法律和执行的强制力保证了人命不会成为刍狗。
打一个远一点的例子,胖子想到父亲对自己描述的那些精灵族大独立之前精灵族的惨态:因为精灵族当时没有法律,所有事情都是由实力高超的精灵组成的群体来决定。有秩序的人类社会井井有条的发展,而精灵族不断地落后,所有资源都成为那些有实力的精灵的私有物。最终人类掠夺精灵族的土地,把精灵族漂亮的小姑娘像动物一样关在笼子里面贩卖。有更可耻的有实力的精灵为了和人类交换资源直接把一些精灵族村落全村抓起来和人类进行交易。
曾经,一个普通精灵的命猪狗不如,如果像胖子这种来自穷地方的人,早就已经被卖去人类社会变成有另类嗜好人类的玩物了。
精灵龙女王和箭圣鲁尔查克斯大人带领精灵族大独立赶走了欺压精灵的人类之后发现精灵族被欺压不是因为人类太坏,而是精灵族内部已经成为了一个毒瘤,所以学习人类一样制定了法律。
胖子不由得想到:精灵龙女王做的事肯定是有她的道理的。
胖子想到了一个比较近的例子:自己复活之前,那个黑衣人因为想抢夺自己的项链,就直接动手屠杀整个小镇,这种不遵守法律的人,有多大的危害可想而知。
维德拉还在一旁哼哼唧唧,时不时愤怒的朝地上吐一个火球,然后一掌拍灭。
胖子犹豫了一下,对着维德拉说道:“我给你讲讲我的以前吧。”
维德拉没有说话,继续吐了一个火球,但是耳朵还是竖了起来,因为狼的耳朵比较大,这个动作也被胖子看在了眼里:毕竟是在火蜥蜴人的威胁下一同经历过生死,怎么可能说翻脸就翻脸。
于是胖子也不管维德拉到底有没有听,就自顾自的说了起来:“曾经我一直生活在苏明平原南部一个算得上贫穷的小镇,说是贫穷其实生活条件也没多差,贫穷两字只是相对于那些富有的地方而言。”
胖子喝了一口酒,仿佛陷入了回忆的陶醉之中:“我当时开了个小酒馆,但是因为不给那些收税的士兵塞好处,我的酒馆不能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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