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莉萨万万没想到,那个父亲一直念念不忘的小英雄居然真的这么年轻,而且,还说的上有些英俊。
她是亚利非斯的千金,亚利非斯家族是平泉城的罗德里侯爵的封臣,最初一代的亚利非斯是商贩起家,根据地就在德森历克村,之后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德森历克已经发展成由几个村落和庄园组成的市镇。家族的产业包括几座庄园,其中最大的一座庄园拥有一座城堡,还有教堂、磨坊、马厩、葡萄园以及四十个农户。大部分时间里,埃莉萨都和她的爷爷住在这里。
她的父亲,萨马丹·昂·迪鲁斯·亚利非斯是可敬的老亚利非斯爵爷唯一在世的儿子,而她的两个叔叔和一个姑姑都没成人便死去了,为此,父亲成了老爵士唯一的继承人。
当收到儿子在松影镇被一伙匪徒绑票(详见第一幕第二章)的恐吓信时,无比愤怒的老爵士立刻找来自己的侄子,现任圣拳卫队长的文南。他们组织了一支足足有6o人的队伍,全副武装,带齐了足够打上一场卫国战役的武器,看样子,要是条件允许,老爵士可能还想在雇上一两个山岭巨人,总之,一定要把自己的宝贝儿子救回来,然后把那帮劫匪大卸八块。
然而,还没等这支武装到了牙齿的军队正式出发,文南便接到了松影镇的同行寄来的快信:亚利非斯少爷正安然无恙的待在治安队,不日将派遣士兵护送其返回德森厉克,若亚利非斯家族不放心,可安排人在行省边界的摩拉丁驿站迎接亚利非斯少爷。
萨马丹的平安归来了安抚了老亚利非斯一直悬在半空的心,就在那个时候,那个被萨马丹大肆赞叹的洛林迪亚小伙子和粉红色秀发的少女,便成了老亚利非斯心中了不起的赫尔莱维斯好儿女,以及埃莉萨心中未曾见面的盖世英雄。
今天,这个年轻的英雄竟活生生的来到自己的庄园,老爵爷自然万分欣喜,当夜,便让萨马丹把修文接到自己住的庄园里,万分感激的话儿暂且不表,热情殷切的招待也不在话下。埃莉萨很想去见见这位少年的模样,可天已经太晚了,淑女实在不能这么晚见人,这个心愿,只能等到第二天才能实现,据说,爷爷还要为洛林迪亚小英雄举行接风典礼呢。
第二天一早,女孩儿便打听那个叫做修文·阿迈德的小伙子的消息,听说他受了伤,被管家送到了医生那里,暂时不方便见客,这可真遗憾,说不定晚宴也看不到他呢。
可就在下午的时候,她便听说那个洛林迪亚汉子已经丢掉了缠在胸膛上的绷带,这快速的伤口复原速度令庄园的管家惊讶,同时赢得了埃莉萨对他更深的仰慕。
于是,夜色还未深,她便刻意的打扮了自己,穿上了最喜欢的那件米黄色套裙,她的贴身女仆刚通知她晚餐即将开始,她便快活的跳出房间,心情上下忐忑的来到大厅。
少年给埃莉萨留下了极为深刻的第一眼印象。他绝不超过十八岁,穿着得体的礼服(衣服是借她哥哥的),上身是一件贴身的夹衣,衬托出消瘦的身材,栗色头发盖住了肩膀,脖子上挂着一件朴素大方的弯月坠饰,左手的食指戴着一枚精美的银亮戒指,他看上去蛮有品味嘛。
他的举止也颇为得体,不时与男人们举杯交错,或是点头致意,刘海则随着摆动甩出一个微小的弧度,配合感性的微笑,诠释出一种独特的魅力。
看得出来,老亚利非斯爵爷蛮喜欢这个小伙子,而且在知道他并非贵族子弟后,非但没有轻视于他,反而无所顾忌的说了几个荤段子,引得哄堂大笑。而这种气氛对于修文·阿迈德而言,也颇感愉快,他是洛林迪亚人,听得懂德森历克的方言,只是,丝毫没有注意亚利非斯小姐不时盯着他看。
现在,正在和修文说话的是埃莉萨的舅舅,来自风丘的伯顿爵士的长子,“春木”凯博林·伯顿大人。赫尔莱维斯的风俗中普遍尊崇舅舅的地位,因此,伯顿也是今晚的主宾,坐在修文的旁边。
凯博林比萨马丹稍大几个月,是后者妻子的哥哥。他亲自为修文斟满了一杯上好的葡萄酒,说道:
“哎,可惜我没有像您一样优秀的儿子,我家的小孩大多不成器。”
“那有这样在别人面前贬低自家人的。”萨马丹插嘴道:“你还有机会,凯博林,听说你的老婆又怀上了,我敢肯定,这是个儿子。”
“好吧,但愿如此,也许他不会再抛下家庭,去追寻什么狗屁信仰。哦,抱歉,阿迈德先生,我忘了您也是位朝圣者。”
“没关系,伯顿大人。”修文切下一块烤羊肉,边嚼边说:“事实上,我并没有教籍,前往圣地纯粹是我个人的意愿。”
说完,他喝了一大口葡萄酒,一方面方便把烤肉咽下去,一方面证明了自己尚未成为一名真正的牧师。
“真是个纯粹的好人。”“春木”说道:“那正好,当您完成自己夙愿后,最好还是投笔从戎,男人始终是拿剑胜过祈祷,更何况您还有这幅身手。”
“您的建议非常好,其实我也正有此意。”
“那真是好极了,可惜,阿迈德不是个贵族的姓儿,听我妹夫说,您不幸是个孤儿?”
“我……”
“原谅我,朋友,风丘人说话就是这么直,你们洛林迪亚人不一样都是一根筋嘛。其实我挺喜欢你,可惜我已经有侍从了,而且您还要远足,萨马丹,我的好妹夫,你应该给你的恩人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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