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晚霞似火,染红了天边。
老字号酒店醉星楼门口,站立着三十多个黑衣人,胸口都戴外惹眼。
一台牧马人越野车呼啸而来,在路边急刹车停下,从车里钻出一老一少,全都穿着长袍,气度不凡。
青年头戴白色礼帽,身穿金边白袍,脚上是白色鹿皮靴,长身玉立,便是云海逐渐崛起的林公子。
老者身材瘦削,容貌极为丑陋,穿着一袭青袍,为林阳的得力手下青蝠。
林阳真是胆大包天,明知道西充区老大陈雷尚没安好心,很有可能摆下鸿门宴,还是来了个单刀赴会,只让青蝠担当司机,陪着他出现在此。
发现前方那些男子戴着红花,林阳有些纳闷,怎么个意思,也不是开业典礼呢,都戴花干什么?
其中一位黑衣男子迎过来,沉声道:“林公子吗?”
林阳回应一声,“正是。”
“请跟我来。”
男子引领着林阳和青蝠走进酒店大厅,只见两旁有百余名男子,也是身穿黑衣戴着红花,虎视眈眈,让人不寒而栗。
里面摆着一张圆桌,坐着两个人,身高体壮如同凶神恶煞者为陈雷尚,西充区只手遮天的社会大哥。
另一位是个儒雅的中年男子,面前放置了一根笛子,竟然是纯金打造,闪烁着光芒。他的来头就大了,为红花会十四当家金笛客余同生。
陈雷尚身后站立着女儿陈上香,如同女版金刚般魁梧雄壮,头上包着纱布,神情委顿。
即便练有金钟罩,上次也被林阳打的不轻,这女人眼里涌现凶光,紧盯着对面走过来的林阳,恨不得将其撕成碎片。
毫无疑问,陈雷尚给林阳来了个下马威,众多手下齐聚醉星楼,准备一见面就让对方心存畏惧,知道他雷公的厉害。
本以为这阵势能让林阳怂了,不料,那小子镇定自若,视众多黑衣男子为无物,只带着一个老头子,神态轻松的走过来。
只是身上有伤的缘故,脸色略有憔悴,却没有丝毫畏惧,让人不敢小觑。
来到了近前,青蝠拉开椅子,让主人坐下。
偌大的圆桌上摆着一道菜,烤全羊,上面扎着三把锋利的短刀,寒光闪烁。
林阳翘起二郎腿,从口袋里掏出雪茄,用镀金打火机点燃了,旁若无人。
嚣张的态度让众人怒不可遏,陈上香忍不住咆哮道:“姓林的,你还敢张狂,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口中吐出个烟圈,在烟草味之外还带有淡淡的香气,可见这雪茄应该很名贵,价格不菲。
林阳咧嘴一笑,“这不就是酒店吗,吃饭的地方,如果本公子没记错的话,陈老大请我过来喝酒,难道不是吗?”
陈雷尚眉头皱了下,恶狠狠地道:“没错,老子请你喝酒来了,但是必须把以前的账算清楚,否则你别想站着离开醉星楼。”
林阳眼里涌现轻蔑的目光,不屑的道:“就凭你吗,姓陈的,麻烦你搞清楚,整个云海谁敢跟本公子作对,都没有好下场,难道你不知道吗?”
这小子狂的没边了,岂有此理!余同生实在忍不住了,沉声道:“小子,做人不要太猖狂,你知道陈老大现在的身份吗,他已经加入了红花会,成为十五当家,兼任雷鸣堂的堂主。你敢与他作对,就是跟
红花会过不去。”
卧槽,红花会都出来了!
林阳心里暗骂一声,陈雷尚太狡猾了,竟然加入了红花会,找到了大靠山,更加不好对付了。
要知道,武林中有一帮,双会、三邪之说。
一帮指的是丐帮,被称之为江湖第一大帮,成员众多,影响深远。
双会就是天地会和红花会,为正义组织,高手如云,藏龙卧虎。
三邪分别为长生教,幽冥殿、逍遥派,聚集了许多穷凶极恶之徒,为非作歹,丧尽天良。
那么红花会势力强大,绝对不是林阳的凤凰宫能够抗衡的,毕竟那是传承数百年的厉害组织,人人敬畏。
尽管觉得脑壳痛,林阳还是问道:“尊驾又是哪位?”
陈雷尚面露得意之色,炫耀似的说道:“这位是我义兄,红花会十四当家金笛客余同生,江湖上享有盛誉的大人物。”论年纪,余同生要比陈雷尚更大,已经五十多岁,不过保养得当,看着要比实际年龄小了许多。他和陈雷尚为结拜兄弟,作为红花会主要头目之一,早就想把义弟拉拢入
会,然而陈雷尚一再推辞,觉得会受许多约束,迟迟没有加入。
但是前几天,陈雷尚忽然联系义兄,终于决定加入红花会,让余同生欣喜不已,亲自来到云海,吸纳义弟入会,为组织壮大立下汗马功劳。当获悉陈雷尚入会的原因,余同生未免哭笑不得,堂堂的云海地头蛇之一,大名鼎鼎的雷公,竟然畏惧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迫切需要红花会作为靠山,以此自保,简直
就是天大的笑话。
余同生满口答应,加入红花会以后,他会帮着解决那位林公子,陈雷尚大喜过望,更是毫不迟疑,率领手下入会,成为十五当家。
听到义弟如此推崇,余同生面露自得之色,毕竟红花会声名远扬,而他金笛客多年以来惩恶扬善,确实闯出名号来了。
本以为对面小子听了,定会吓得不轻,却万万没想到,林阳撇了下嘴,不以为然的道:“抱歉,我孤陋寡闻,没听说过,”
陈雷尚厉声呵斥,“不得放肆!”
余同生不由得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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