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文凄厉的哭喊出声来,“方家欠了我们这么多年,方漪澜这样害我们,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不甘心就这样放过她……”
既然暂时不能告诉谢泽成,方氏集团不可能倒闭。
那就彻底挑起谢泽成对方漪澜的恨,然后毁掉方漪澜。
没了方漪澜,方氏集团就是他们的。
她一样能达到目的!
而且,这样也能永绝后患!
——
第二天一早方漪澜来到楼下,便看到一辆私人订制的银灰色宾利停在门口。
站在车外等候的雷斯,替她打开了车门,“夫人,请上车!”
大开的车门里,御景宸罕见的穿着黑色西装,搭配白色衬衫,领口自然敞开了两颗纽扣,露出饱满的男性喉结,与凸起的性感琐骨。
无声地彰显出高雅迷人的魅力。
方漪澜倏然呆住。
御景宸能隔着电话洞悉她心中所想,总不至于连她要穿什么衣服,都能猜到吧!
御景宸对她吹了一记口哨,灰眸盯着她,满满都是惊艳与赞赏,“decus,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
眸光充满占有欲的,将她整个人收纳进来。
黑色的蕾丝高领衬衫,搭配同色高腰复古短裤,露出两条修长优美,莹润如玉的美腿。
外套着白色的中长西装,露小臂黑袖,衬得她肌肤如雪。
敞开的折领边缘,勾勒着黑色的襟边,简约时尚,美观大方。
同样是黑白配。
她穿出来的却是女性的柔媚端庄,干练十足。
心跳倏然加快,方漪澜故作镇定地上了车,强调地说了一句,“只是巧合!”
灰眸将她盯住,用欧洲特有的夸张式语气赞美,“我的佳偶阿,你美丽如得撒,秀美如耶路撒冷,威武如展开旌旗的军队。”
威武的气派与身姿,就像一支征服得撒的以色列军队,也将他征服。
方漪澜定定地看着他。
想要看清楚,眼前这个对她说着《圣经-雅歌》里,充满神圣语言的男人,此时又是何等表情。
接着,她发现自己错了。
此时的御景宸,姿态称得上肃穆,表情称得上神圣,目光称得上虔诚,而他本身就是犹如神之子般的男子。
宗教,禁欲,修徒……
犹如《雅歌》里的良人。
明与暗,光与影,皆因眼前的男人颠倒了黑白。
“decus,求你掉转眼目不看我,因你的眼目美丽如月亮,皎洁如日头使我惊乱。”
她的目光太过专注,带着虔诚和热烈,令他神魂颠倒。
被这样一双眼睛注视的男人,会幸福一生!
而他何其有幸,碰到这般美丽纯粹的女子。
方漪澜倏然惊醒,有些慌乱地别开脸,想要下车,“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去公司主持董事会。”
御景宸会是她这一生虔诚热爱的良人吗?
她在心底,不停地问着自己。
但是,却得不到答案!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
她的心已经被掳获,是被以色列大军,攻陷的得撒城。
御景宸握住她的手,“我送你过去!”
他不容拒绝地将她的手握在大掌之中,再也不肯放开。
方漪澜惊了一下,“不用,我自己打车过去。”
本以为,他只是过来见她。
真没想到,他居然抛下工作要亲自送她去方氏集团。
“开车!”
随着他一声令下,车子瞬间发动,渐渐驱离了小区内。
方漪澜心中不可抑止地染上了一丝甜蜜,本来僵硬的身体也渐渐放松下来,感受着他大掌的凉意,渐渐将心中的烦躁点点驱离。
倏地——
目光落在他左手尾指间,那枚爷爷送给她的黑宝石戒指上。
完全没想到,他居然会如此珍视这枚被他强取豪夺的戒指,甚至将他戴在指间。
他似乎,一直都随身携带着。
不然,之前在“香榭丽舍”奢门店,他也不可能未卜先知,利用这枚戒指来威胁她。
注意到她的目光,御景宸认真道,“我很喜欢你这枚戒指。”
从他将这枚戒指自她的指间取下之后,他就一直随身携带,从没离过身。
心跳不禁漏了一拍,方漪澜连忙别开脸。
一紧张,不经大脑的话就说出来了,“尾指戴戒指表示自己单身,并且想维持独身,一般不婚族才会将戒指戴到左手尾指。”
车子里气氛莫名的冷了下来……
方漪澜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煞风景了。
御景宸该不会生气了吧?
她悄悄用眼角的余光去看他。
却见,御景宸雕玉般的面庞,没有任何情绪起伏,似乎并未将这番话放在眼里。
但是!!
他却伸手摘下了尾指间的戒指,淡定地掀开西服的衣襟,将戒指放进衬衫胸口的口袋里。
这动作,分明就是将她的话听进心里去了。
“我命人将这枚戒指的戒环改改,你不介意吧!”
淡淡的声音,打破车室里的沉寂气氛。
一直将戒指戴在尾指,是因为只有尾指才戴得上,而他不愿意在没有征得她的同意之前,私自改动戒指?
他竟如此珍重这枚爷爷留给她,对她来说意义非凡的戒指。
心不禁一软,她连忙摇头,“呃,不介意,你随便改!”
她已经不想再将这枚戒指讨要回来了。
毕竟,御景宸送了不少东西给她。
衣柜里挂得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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