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末年,涂绍煃任广西左布政使。1645年6月,清兵南下进入江西,涂绍煃率家人出走,不幸到君山湖(湖南岳阳西南的洞庭湖)时,突然刮起大风,将船覆没,涂绍煃一家全遭厄运。宋应星任分宜县学教谕时,与分宜县令曹国祺交往甚密。1636年3月,宋应星和曹国祺到当地的名胜钤山游览。这时突然送来一份邸报(报纸),见到有人给皇帝上书发表谬论以求授官的荒唐现象。宋应星便和曹国祺谈论这件事。曹国祺建议他写个东西,宋应星在曹国祺的鼓励下,写出了《野议》。1645年清兵南下抵江西境内,曹国祺走避上高,联络举人曹志明等人奉南明隆武年号举兵抗清。年底,曹国祺率领的抗清武装攻入新昌,杀降清县令。新昌在籍御史陈泰来响应,出屯棠蒲,命曹国祺等统上高兵屯界埠,约定共趋府城南昌。由于相互间没有配合好,受清兵三路夹攻,曹志明阵亡。曹国祺率兵退走湖广。曹国祺是这样一位反对民族压迫的文武兼备的志士。他经常和宋应星议论时事,有共同政见,所以才鼓励宋应星写出《野议》一书。
刘同升(1587—1645)是宋应星另一位在明末举兵抗清的友人。刘同升字孝则,又字晋卿,江西吉水人,1621年中举人,1637年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为人正直清廉。当时杨嗣昌夺情(父母死了不守制仍做官)进入内阁,刘同升和翰林杨廷麟等联疏弹劾杨嗣昌,被降职为福建按察使知事,因生病回家。1644年后,写了《哀志诗》一百首表明志向。后携家眷进入福建,和他的学生杨廷麟等人举兵抗清。南明唐王立后,加刘同升为祭酒,和杨廷麟一起从福建进入江西赣州,起兵攻取吉安等地,又加刘同升为詹事兼兵部左侍郎,巡抚南赣。1645年南都陷后,刘同升因悲愤呕血而死于赣州。生前著有《明名臣传》等书。
宋应星和刘同升有30年之交。1610年,宋应星和刘同升第一次见面,曾约好30年再会,30年后果然相会,并一起怀念了他们的老友李匡山。宋应星还有一位叫陈弘绪的多年往来的密友。陈弘绪字士业,江西新建人,1638年出任山西晋州知州,后来因为触犯阁臣刘宇亮,被降职为湖州经历,改知舒城,1644年后和南明阁臣史可法(1602—1645),姜日广,刘同升等人联络抗清大事,著《宋逸民录》,赋《江城怀古》诗表达他的志向,入清后,清政府多次征招他去做官都不去,只答应撰写《南昌郡乘》以怀旧。所著都收入《陈士业先生集》中,1687年刊行。乾隆修《四库全书》时,陈弘绪的全部著作都列为禁书。
陈弘绪《石庄集》中的《屯田议》《盐法议》和《水利议》等,与宋应星在《野议》中的一些观点非常相近。陈弘绪和桐城方以香(1611—1671),江西姜日广,刘同升等人都是明末的“复社”成员。宋应星和姜日广既是亲戚,又是朋友。姜日广字居之,号燕及,江西新建人。1615年和宋应星同榜中举,1619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进编修。1626年和给事中王梦尹一起出使朝鲜,不收受朝鲜的馈赠,回来后还向朝廷汇报海外的情况,有八件事对军国大事有用,大多被采用。魏忠贤因为姜日广是东林党人,把他罢官。1628年,朝廷以右中允官职重新起用,官至吏部右侍郎,后降职为南京太常卿,称病回家。1642年又被荐举为詹事,负责南京翰林院。
1644年以后,姜日广和史可法等人在南京商议拥立潞王,建立南明朝廷,但马士英一伙阉党则拥立了昏庸的福王。姜日广被马士英排挤出朝廷,辞官回江西。1648年,降清的南明将领金声桓以姜日广为号召,发兵反清,兵败阵亡。1649年,姜日广投家池而死,生前著有《皇华集》等书。宋应升的次女嫁给了姜日广的孙子姜鹿初,因此,姜日广也是宋家的亲戚。宋应星的师友们多半都是有才学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当他们做官以后,都是和明末阉党、邪派官僚相对抗的较为正派的官吏,并经常在官场中遭到排斥,有的还属于东林、复社。他们都对明末社会的腐败和阉党的横行表示不满,主张改革弊政,以缓和社会矛盾。他们都有民族气节,反对清朝贵族统治集团的民族压迫,有的还直接在清初发动武装抗清斗争。他们是在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激化的时刻,从地主阶级中分化出来的。他们的活动具有一定进步意义,他们和宋应星有许多共同之处。
宋应星推崇的是这些人,反对的是那些世家大族、显贵闻人、阉党、邪派官僚、炼丹求仙者等等,如《怜愚诗》第6首:
“青苗子母会牙筹,吸骨吞肤未肯休。
直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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