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莎一身紧身的短裙,踩着恨天高,刚从夜店回来,她优雅的往沙发上一坐,翘起二郎腿,点上一支烟,吐出一圈烟圈,语气慵懒:“要死也行啊,等你死了,我们最多花一百万给你办一场风光的人人称赞的葬礼而已,我敢打赌不到三天,爸爸又会去他那些情妇那里风光快活了,然后再娶回其中一个情妇回来,享用家里所有的一切。而你以为死了,能改变什么,其余什么都改变不了。爷爷死后,这个家里是爸爸作主了,所以呢,你想要离婚的话,可以分到一笔这辈子衣食无忧的财产,不过以后买奢侈品就不行了,当然爸爸也不会在节假日送你什么名贵的饰品了,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他会买给其他的女人。”
郑母突然不说话了,怔怔的看着郑莎,说道:“我不离婚。”
虽然郑父fēng_liú,但是每到节假日,生日,郑父都会安排公司的助理给家里的女眷买礼物,作为郑氏总裁的原配太太,郑母得到的当然是最好的一份。
所以说郑父看似fēng_liú无情,实际上场面活都做得挺好,哪怕把郑母关在一个笼子里当金丝雀养,他确实给的饲料都是最好的。
“我不离婚,莎莎,我不离婚。”郑母连连摇头。
“那你想寻死?”郑莎皱眉,目光冷冷的盯着郑母,这么多年了,要死早就死了,每回都闹,越闹,就越让郑父反感,可是郑母偏偏不知道。可能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吧。
被爱的那一个有恃无恐,而爱的那个,寻死觅活。
郑母似乎是想通了,收拾收拾就从地上站了起来,还吩咐保姆把地方收拾干净,换了一件衣服出来,对郑莎道:“我的好阿郑,其实你妈仔细想想,觉得你爸这个人还是蛮不错的,虽然他给不了爱,但是他给了我足够的钱,再说了,就他那种爱太廉价了。你妈我想清楚了,从今往后,再也不寻死了,也不离婚了,我就好好的过日子,我嫁给你爸快二十年了,该磨的也磨没了,不过阿郑,妈妈得跟你说,你以后啊,找老公一定要找个爱你的,对你一心一意的,不过呢这种男人这个世界上应该灭绝了吧。”
郑莎想起父母这些年来相杀相看两不厌的场面,真的觉得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应该都是花心的,喜欢看美的东西,所以郑莎对自己的生活,都是做到极尽的精美,让所以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郑母说完,叹了一口气,打算看几集韩剧疗疗伤。
郑大小姐二十岁的时候,有一个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她觉得这个男人虽然穷一点,但最起码有上进心,而且做事挺认真,对她也足够的关心,她想起父母的遭遇,顿时觉得郑母只是没有遇到良人,所以这么多年来,才会过得如此的辛苦,但是郑母的生活过得挺好,人生只有两种选择,是要优越的生活,还是要人家对你的爱。很显然郑母已经退而求其次了。
优雅的生活郑莎不缺,郑莎缺少一个爱自己的人,所以她觉得那个男人肯定是爱自己的,不然不可能每天早上都会给她买早餐,周末还会做饭给她吃,带她去吃大排档,带她去福利院做义工,带她去穷游。
郑大小姐真正的收起富家公主的一切,放弃精致的化妆品,奢侈的名牌包包和名牌服饰,换上布衣,陪着那个男人开始享受爱情的滋味。
这天郑大小姐看到郑父搂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小明星进入酒店,郑大小姐为了不让自家那位穷男友自卑,这段时间一直是一袭荆钗布裙,一身服装都没超过一百,头发上的发饰也是非常的廉价的。郑父居然没有认出她来。当时郑父只是看了她一眼,觉得她长得不错,趁着小明星去洗手间的时候,还特意的过来搭讪。
“小美女,一个人啊。”郑父挽袖,露出他那块价值五百万的商业名表。
郑大小姐一声轻哧,不得不承认,郑父这些年,喜欢女人的品味一直都没有变,从她六岁开始,再到她二十岁,郑父身边的女人换了无数波,但都是年轻的漂亮的小明星。
“哟,小美女还挺有个性,这是我的名片,我看你长得不错,我可以介绍你去我们公司拍广告,我还认识不少的导演,可以推荐你去当明星。”郑父将名片递了过去。
郑莎一恼,瞠了郑父一眼,“你够了,爸!”
郑父愣了愣,终于发现这个素颜都如此水灵的小美女居然是自己的女儿,“莎莎?”
郑大小姐冷哼,“爸,幸好你生完我之后,被妈妈骗喝了绝育汤,否则我都怀疑满大街都是我的兄弟姐妹。更加担心哪天你跟我某个姐妹发性了不伦之恋。”
郑父嘿嘿的笑,说实在的,他觉得家里的那个原配吧,除了无理取闹一点,也没什么,毕竟是家族利益的连姻。“莎莎啊,你今天怎么穿成这样啊,是不是跟人玩角色扮演,爸爸给你的卡里打了点钱,好好陪你的朋友玩啊。”
郑大小姐拍了拍郑父的肩膀,“爸,你也悠着点,那肾估计要报废了吧,记得吃点药。”
调侃完郑父,郑莎转身去酒店前台订房间,因为明天就是男朋友生日,她想给人家一个惊喜。
结果在酒店服务员开房的时候,郑大小姐好巧不巧的看到了男朋友的名字。
这家酒店的消费比较高,以她那穷男友的能力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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