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阿辉,你不要这样,你应该得到你应有的幸福,而我不过是你身边的过客,哪怕我再怎么喜欢你,那也已经是过去了。我当初之所以离开你,也是迫不得已,你知道我爸生病住院要钱。”小红哭着说道。
男人替她擦着眼泪,“都怪我,如果我当初有钱,就不会变成这样,我们也不会变成这样,你放心,既然你爸的病已经好了,你也不用再跟着那个男人,我会一直好好爱你的。”
“不,不,不能这样,我不能离开那个男人,不然你的工作就没了,你读了那么多年的书,为的就是能出人头地。你放心,我会帮你的,只要这样,我才能帮你,这是我爱你唯一的方式。”小红说道。
男人一脸的不忍心,“都怪我没能力,害你吃这么多的苦,都怪我。小红,我这辈子欠你的,下辈子再还给你。”
“不,不是这样的,你不要有负担,一切都是我自愿的。”
“你总是这么善良,让我真的不忍心。”
……
郑大小姐看着他们俩你一言我一语的恶心人,真的觉得她这三年来的付出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你们够了没有,既然没什么要说的,那我先走了。”郑大小姐站起来,朝门外走。
男人冷冷的喝道:“站住!”
郑大小姐回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说道:“哦,对了,我们分手了,从今往后,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既然跟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那么你所有的事情都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你以为你是谁,想脱离关系就脱离关系。”男人冷道。
郑大小姐一脸趣味的看着男人说道:“那你的意思是还想讹一笔啰,你也知道我跟你一样是个打工的,在公司里的工资是最低了,我可没钱给你。”
“你想分手,可以!把我给你买的手镯留下。”男人冷道。
郑大小姐愣了愣,抬起手腕看到手腕上那个劣质的玛瑙手镯,“就是这个当时你花五十块钱给我买的东西吗?”
郑大小姐戴这玩意儿戴了一年多,要不是为了爱情,她早八百年就给扔了,她一边脱手镯,一边冷笑,“本小姐从小到大没戴过这么垃圾的东西,头一回戴居然还是为了你这个败类。好啦,现在东西还给你了,我们两清了。”
男人接过手镯,又恨恨的说道:“我还给你买过那么多回的早餐。”
“不都是我给你的钱吗?”郑大小姐一脸的疑惑。
“豆浆的钱是我出的。我一直都没有跟你说,怕打击你的自尊心。”男人眼神里有不屑的寒光。
“哦,这样啊。你说多少钱吧。”郑大小姐越看越觉得这男人恶心极了。
“我还请你吃过两回大排档,周末一直给你做饭,虽然菜是你买的,但是煤气和水电是我家的。一起加起来,五千,你还给我。”男人伸出了手,他想,郑莎半工半读,别说五千,身上连五百块都没有。
郑莎愣了愣,掏了掏身上的几块坐公车的零钱,她突然特别的讨厌自己,自己几百万的车不开,天天跟着这个男人挤公交,她的智商简直是被狗吃了,都是自找的。
自作自受的郑大小姐轻笑。
男人却一脸冷笑道:“我知道你没钱,不过没关系,你替我办好明天的生日宴会,我可以原谅你的任性。以后还是让你当我的女朋友。”
郑莎说道:“不就几千块钱吗?你等着,三分钟后给你。”
男人和女人都是一愣,觉得郑大小姐不可能在三分钟拿到这么多的钱。
郑莎走到其中一个房间里的门口按了按门铃,门应声而开,刚刚洗好澡的郑父探出头来,正要开口。
郑莎抢先道:“老板,借我五千块钱,小女子做牛做马报答你。”
郑父愣了愣,宠溺的笑了笑,“好,你等着啊。”
很快,郑父将钱包递了过来。
郑莎掏出五千,将钱包还了过去,转身看到男人和女人正站在门口,一脸鄙夷的看着她。
“莎莎,想不到你如此的作贱自己。”男人说道。
“郑小姐,你为什么要这样?”女人同情道。
郑莎将五千块钱摔到男人的脸上,“钱我给你了,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别让我再看到你,否则我会忍不住废了你。”
说完,高傲的离开。
男人是销售的,在冯氏房地产,冯少和陆小纨绔那天在ktv打架,碰上郑大小姐卖醉,两人把郑小姐还回郑家,经过一家饭店的时候,郑大小姐突然指着从饭店里出来的一个人模人样的男人,“冯少爷,小宁宁你们俩替我把他打一顿,姐姐我回头请你们。”
冯少和陆小纨绔一听,拉上坐在车里的徐达一起,三人在一个摸黑的巷子里围着黄辉把人揍了一顿。
当时黄辉还断了一条腿,警方只像征性的在医院里做了一下笔录,便离开。当然后面的事情,有冯家徐家还有郑家给输通了,黄辉被打,只能认栽。
这天,郑大小姐答应请冯少他们吃饭,于是开着她的豪华跑车,载上陆小纨绔和徐达,走到冯氏公司的门口等冯少,结果看到在冯氏公司上班的小红,郑大小姐当时可气愤了,但是呢,打人这种事情嘛,用一次就够了。
于是郑大小姐下车了,踩着一路高跟,像女王般朝冯氏的总裁室走去,连保安都不敢拦。
冯氏总裁,也就是冯少的老爸看到郑莎,先是愣了愣,然后笑呵呵的让她座,冯少当时也站在旁边,说郑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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