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沅的字写的也很漂亮,风格有些意外的张扬。都说字如其人,荆桐因此断定出莫沅表面上看似对什么都不在乎,实际上骨子里很傲气。这种人对不认可的人一律不屑一顾,对认可的人就掏心掏肺。
在荆桐走神的时候,莫沅敲了敲他面前的桌子,“有时间发呆,不如帮帮忙。”
顺着莫沅的目光看过去,荆桐一阵无语。他旁边站着一个长得十分娇小的亚兽人,才不过十分钟的时间就弄了一身墨点。
荆桐走过去,伸手抓住对方拿着毛笔的手腕,一点一点的帮他纠正了握笔姿势,然后边用手引导对方边说道:“手指不要用,靠的是手腕的力量。”
看到荆桐带着微笑教那个娇|小亚兽人写字,角落里的荆杨差点抓断手中的毛笔,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以前姆哥只会对自己露出这样的表情,现在却对着别人,他感觉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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