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本章与正文无关,看不看都无所谓。
1、解释——
不知不觉间,距离上一本书太监的时间,差不多有整整半年了。
也许有人会以为我又去开新书了,也许会有人以为我滚去工作了,也许会有人以为我已经死了。
当然,这半年来,我确实跟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
正如同我笔下的主角一般,我也是个喜欢作死的性子。
于是,我作了大死,由于没有主角光环,所以我死的很惨,几乎失去了一切!
亲人、朋友、工作、面子、尊严、自信……
现在的我,一无所有!
不人不鬼的过了半年,就如同一只位于地狱与人间边缘的恶鬼,没有任何人能帮我。
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通过自己的双手,一步一步再爬回人间,也许会很累,也许会很漫长,也许会经历许多挫折,但至少……像个人!
2、道歉——
卖惨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也不想多提,这一章主要还是给以前的读者道歉。
半年过去了,本以为没人记得我这个三流写手,没想到,前几天,在上一本太监书的书评区看到一条评论,问我什么时候开新书。
当时我就感觉鼻子一酸,原来还有读者记得我,哪怕只有一个……
于是,本来准备用马甲去其他网站开新书的我,又回到了这里,梦开始的地方。
哪怕以前的读者只剩一个,又或者一个不剩,但我还是要在这里郑重道歉,真的……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3、故事——
身为一个写手,最喜欢的还是讲故事,所以最后再跟大家讲讲我的故事。
记得第一次接触小说,大概在初一,在街边的一家书店内,真正体验到了小说的魅力。
自那之后,无法自拔!
那时书店里的都是盗版书,现在回想起来,都是白的不能再白的小白文,但我依旧如痴如醉。
那一个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就如同画卷一般一幕幕在我眼前展开,自那时起,我就彻彻底底的。
半夜打着手电筒窝在被子里看租来的小说,那都是常有的事,甚至有时经常看到三四点。
要知道,那时候我早上六点就要起床去上早自习,所以成绩不好也是有原因的……
在初二时,我已经不满足光看小说,开始动笔。
在英语练习册上,我开始写我的第一本小说,名字已经记不得了,但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本网游!
那时身为网瘾少年的我,最爱看的自然是网游小说。
整整写了四个英语练习册,密密麻麻,不知道多少字,后来甚至被两个同学传阅。
于是,就发生了我现在都记忆犹新的一件事……一位同学在英语课上看我的“作品”时,被英语老师逮住了,然后十分干脆利落的出卖了我。
故而,英语老师在课堂上“朗读”了我的“作品”,她还特意“问”我,文中说的“黄金boss”到底是什么意思!
现在想想都尴尬到头皮发麻。
后来,她甚至还将我的作品交到了班主任手中,于是我又上了一堂声情并茂的“政治课”。
自那以后,就没有再动过笔。
直到高一,那时我已经是一个看书四年的书虫了,看过的小说不计其数,一般的小说根本入不了我的眼,于是又动了自己写的念头。
那时的我已经知道起点中文网的存在,便打算将小说上传到网上,当时也没想过火什么的,纯粹兴趣使然。
可是光打字这一关就难倒了我,因而我先用笔把内容写在本子上,然后晚上再溜到网吧通宵,用“二指禅”把内容发布到起点上。
整个网吧都是玩游戏的,唯有我这个异类,悄悄躲在角落里“码字”。
后来,这个计划,没几天就被我放弃掉了,回想起原因,大概是通宵太多,身体熬不住了。
现在已经记不起当初上传的小说叫什么名字了,但依稀可以记得内容,非常非常非常烂,甚至可以用不知所云来形容。
再后来,就是我大二时候的事情了。
那时候,我还是一个网瘾少年,lol玩的还不错,s4钻石一,匹配到的也都是大师王者,感觉水平没有太大差距,可就是上不了大师。
这游戏,我应该属于国内最早的那一批玩家,后来这游戏渐渐火起来后,几个同学都是青铜白银,我却是钻石,看似很厉害,其实都是时间堆出来的。
回到主题,那时候,学校周围网费挺贵的,家里给的生活费又不充足。
每个月网费堪忧,于是就准备想办法挣点钱,顺理成章的联想到了lol代练,不求其他,但求挣点网费。
一开始,在网上接单子也被骗过几次,差点连饭都吃不起了,后来才接触到了一个叫做“代练通”的软件,虽说价格低了一点,但至少还算靠谱。
这一年,我打了一整年的代练,累死累活,总算是自己挣钱买了台台式电脑。
起初对这游戏十分热爱,可一旦游戏变成了工作,反而就没有意思了,甚至有些厌倦。
事情的转折点,在那年暑假,在家待着吃喝玩乐一定会被家里人唠叨,于是我选择跟几个同学出去打暑假工。
然后,工作了不到十天就被开除了,说什么精神面貌不佳?老子天生就是这幅帅气的模样,难不成还能怪我?
好吧,其实是我自己有点作死,然后被开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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