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修看着李玄臣,眼眸中颇有些玩味。
其实带骨肉的好处,相当之多。
骨头里还含有脂肪,这也算美味的关键来源,以烧烤为例,料理带骨肉的颇为受欢迎,而且烟熏的烟雾中有许多分子都是脂溶性的,因为选用带骨的肉,其肉或者肋排里有额外的脂肪,肉吸收并保留烟熏的味道可能较多……脂肪也会融合,包裹住肉,入口时感觉会更多汁!
一块带骨的牦兽肉,就有这么有学问!
这也是罗修为何会选这块肉质的原因所在。
“更何况,美味的本源——骨髓!”
高汤鲜美的最大功臣,除了胶原蛋白之外,还是骨髓,也就是血液细胞制造的地方!
骨髓中,富含脂肪以及其他美味的物质……非常鲜嫩,在烹煮的过程中,骨髓的风味,会慢慢地从多孔隙的骨头,移动到周围的肉中!
“所以,论食材……哪怕我这是一块最普通的肉,在烹调过程中,灵性也压根不会丢失,反而会爆发!”
罗修内心一笑,看了眼案台上那块彻底柔软的牦兽肉,却一把拿起,而后用干净无尘的软布,在那小心翼翼的擦拭着,那种温柔,让所有灵厨,都感觉这家伙不是在做肉,而是——在爱抚!
这个世界的软布,还比较出色,相当吸水。
其实这解冻后的肉,用吸水纸更加。
将牦兽肉表层的水分一一吸干、擦干,一切显得很细致,而后,做完这些。
罗修将之放到了干净的碗碟之中,而他本人,却是伸了个懒腰,在那啃起了刚刚做的野糜肉。
“什么?”
所有人都被罗修的动作,给搞懵逼了。
这么郑重其事认真的擦拭了那块肉,到头来,居然擦干了放在了砧板上?!
这又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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