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荣虚国的都城,慕城的规模比晋城要大得多,依靠着一条自北向南流淌的大江,整个城市分为东西两大块。中间是任仓江,西边和东边都有各自的居民区和集市,但东边比西侧要繁华得多。
在东侧的主干道上,行走着两个看似普通的人。一个是面色灰暗、五官普通的寡妇,另一个却是娇俏可人的少女。二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寡妇表情平静,看不出情绪,只是偶尔会抬眸掠过挤在人群中、离她五尺之外的少女;少女的面庞清澈不已,如水的双眸里找不到天真烂漫,反而是超脱红尘的澄净淡然。
澄澈如处子的女子总能引来不少人的觊觎,因此,这一路行来,不知有多少人的目光猥琐地在少女身上转来转去。可是下一刻,他们不是被马车撞晕头,就是无缘无故跌倒骨折。
走了半晌,终于来到了秦行止帮他们安排的住处。沈非在踏入巷子口时,修缘刚好走到了自己住处的门前。看到他,沈非夸张地大叫了一声:“哎呀,小妹儿呀,原来我们是邻居呀!”而后大步走到修缘身侧,在他肩膀上兴奋地拍了几下。
耳根开始泛红,修缘半垂着头颅,轻声回道:“是的,原来,原来嫂子你也住这儿呀。”
“哎,别叫我嫂子,叫姐!”指了指头上的寡妇发簪,沈非朝着他挤眉弄眼,“我就住在隔壁哟,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来找姐!”
说完,便朝他挥了挥手,拿起钥匙开了门,走了进去。
不同于以往,这次的住处极为朴素,就是最常见的黑瓦白墙屋。沈非满意地打量着周边,但是在见到屋后那一窝咕咕叫的鸡时,额角忍不住抽了又抽。
秦行止的计划之周密超乎她的想象,早在得到地图信息的那一天起,他就准备了这两个住所,并在隔绝两屋的墙角挖了一个小洞。
洞口很小,人根本通不过,但刚好够一只鸡穿行。
在大乘修士的眼皮子底下搞小动作,哪怕是再轻微的法力波动都是一个死,连信鸽也容易被人注意。这种情况下,就如同沈非选择修容一样,越是不起眼的东西,越能起到作用。
稍稍洗漱一番后,沈非又将自己扮作了寡妇的模样,而后执笔写了一张小纸条,朝屋后的鸡笼走去。
来到鸡窝前,她一眼就相中了一只膘肥体壮、彩冠夺目的大公鸡。
“就你了!”
彼时,修缘正坐在屋内,认真翻阅着经书。忽然,屋后传来了一阵响亮的咕咕鸡叫。
合上经书,修缘淡淡笑了笑,而后便起身,朝屋后走去。
在沈非面前桀骜不驯的公鸡,在面对修缘时,乖巧地就跟孩子一样。无比顺利地将绑在它腿上的纸条拆了下来后,修缘恋爱地抚了抚它的鸡冠:“乖孩子,先别走。”
好似听得懂一般,在得到了修缘的称赞之后,大雄鸡忽然振奋地朝天一吼,而后扑楞着翅膀,吭哧吭哧地满地打着圈圈。
仿佛早已对动物的这种反应见怪不怪,修缘的表情一如既往地平静。他低下头,缓缓展开了纸条。
“有人绰号‘鱼见愁’,但从未食鱼,何解?”
思忖片刻,修缘执笔在上面回复了几个字,而后朝着大公鸡招了招手。
在得到召唤后,雄鸡又兴奋地扬脖大叫了一声,而后一路小跑着来到了修缘的身前。
温柔地将纸条再次绑到它的腿上,修缘轻轻拍了拍它的头:“把纸条给你的主人,不准调皮。”
在屋后蹲了半晌,当沈非正在绞尽脑汁思考着为什么“鱼见愁”不吃鱼时,她听到了一阵熟悉的咕咕叫声。
完了,冤家来了!
站了起来,沈非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准备和怎么看她都不顺眼的公鸡来一场大决斗。
谁料,这次从隔壁回来后,大雄鸡忽然变得极为低眉顺眼。它低着头,摇晃着屁股走到她面前,而后一个翻身,仰躺在了地上,小细腿朝天指着,露出了白色的纸条。
沈非:“……”
所以修缘最擅长的事情,是给动物下mí_yào吗?
她面无表情地蹲了下去,麻利地解下了纸条,只见上面多了几个字。
“可为钓鱼否?”
当天,沈非就跑去集市,买齐了垂钓用具,顺便逛了逛其他的店铺。
对于逛街,她一向都是毫不吝啬的,毕竟身靠秦行止这座大山。可以说,沈非一直很缺钱,却从不差钱买买买。
第二日一早,天才微亮,在服下复元丹后,踏着清亮的晨露,沈非扛着渔具来到了城北的任仓江江畔。
城北的任仓江位于上游,河畔布满了大块突出的石头,石头后还修葺了专供游人休憩的长廊。此时,大部分人还在温暖的被窝内,游廊上空当冷寂,但水边突出的石头上,却早已坐了好几个悠闲垂钓的人。
装作挑选落脚石块,沈非沿着江畔慢慢行走,暗自将垂钓人的相貌一一记在了脑海。
在西边最靠北的,是一位肥头大耳、满面油腻的中年壮汉。他沉沉盯着水面,鱼钩一旦有风水草动,就迫不及待地把钓竿往上提。
让这么个急性子做太上长老,蝠血派早亡了。
沈非在心底暗自摇了摇头。
在大汉南边坐着的,是一位半秃干瘦、目露精光的老年人,他一直绷着脸,眼神好似在盯着水面,又好似在神游天外。
沈非本来打算多留意了他一会儿,但是在看到他身旁摆放的一包桂花糕后,又淡定地将目光转向了下一位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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