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壶光转,冷月东升。
入夜时分,身上的血迹慢慢凝固,衣服上也渐渐起了露珠,李锋这才缓缓地有了意识,渐渐地苏醒过来。
“啊!”这时侯的李锋终于忍受不住身体各处传来的剧痛,咬牙呻吟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忍受住了疼痛,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怎么也站不起来。
李锋冷吸了一口气,只觉得全身又痛又累又饿又困,当真是说不出的难受,比当初流落人世还要来得凄苦,心下不由得一阵怅然。
“蒋啸华,此仇不报,我李锋誓不为人!”李锋心中狂吼道,他以前对蒋啸华一忍再忍,没想到这蒋啸华却一逼再逼,这次更是触到了他的底线。
咒骂过后,李锋再次挣扎着身体,想要站起来,却仍然站不起来,无奈之下,只得强忍着疼痛,紧咬牙关,一步一步地往住所爬去。
要知道,即使是在山脚,夜晚的丹霞山也不缺乏蛇禽猛兽,自己现在奄奄一息,若是不赶快回到住所里,明天说不定就连一具全尸也没有了。
所幸的是,这里离住所仅有几十米,身上的紫金葫芦里又还有酒,李锋喝下紫金葫芦里的酒后,身体慢慢暖和了一些,体力也有所恢复。
尽管如此,短短的几十米距离,李锋还是爬了半个时辰。爬进住所后,关好门,连沾满血迹的鞋子衣服也没有脱,李锋便承受不住,在地上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时,李锋终于感觉好受了一些,也能挣扎着站了起来,只是腹部仍然痛不可当。
“幸好以前修炼到了练气十二层大圆满境界,身体的素质强大了很多,不然这次非得被蒋啸华打死不可!”李锋只道是以前练功打下了好底子,这才能在重击之下没有受伤,却没有想到会有其他原因。
“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更加刻苦地修炼,早日超过蒋啸华,一雪昨天的耻辱!”李锋暗暗在心里再次发誓。
看了看自己身上,衣服到处都是斑斑血迹,便简单地洗漱了一下,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再把血衣洗了,晾在外面的衣架上。
晾衣服时,在他昨天晕倒的地方,一株娇艳欲滴的车前草(又名当道),引起了李锋的注意。
这株车前草明显地比周围其他的车前草大了一圈,在冬日暖暖的太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引人注目的翠绿光芒,让人看了说不出的舒服。
走到车前草前仔细一看,李锋更是震惊不已,因为那车前草的叶子背面,竟然出现了一道细细的灵纹!
要知道,即使是在灵气浓郁的丹霞山顶,一株普通的车前草,能够长出灵纹,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李锋曾听赵长老说过,正常的情况下,车前草长出一道灵纹,至少需要近百年的时间!
而一旦长出灵纹的药草,在修仙界,那也是稀少的物品,因为这意味着可以用它们来炼制丹药了!
丹药对于修仙者的重要性,无异于金银对于商人的重要性!因为仅仅依靠吸收天气灵气来进行苦修的速度实在太过缓慢,在突破瓶颈时更是难于上青天,而有了蕴含丰富灵气的丹药,那就大不一样了,不但可以加快修炼的过程,有时甚至可以大大降低突破瓶颈的难度。
所以,丹药,特别是高级丹药,是每一个修仙之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而炼制丹药,特别是高级丹药,生有灵纹的高级药草必不可少。
“这山脚下的灵气非常稀薄,没有上百年的时间,车前草绝对不可能长出灵纹,这株车前草为什么会长出灵纹呢?”李锋再次确认了车前草上的灵纹后,满头雾水地想道。
“难道是我昨天晕过去后,时间就过了一百年?”李锋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但放眼望去,其他的花草树木并没有长大许多,也没有长出灵纹,这种可能性不存在。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李锋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正当李锋胡思乱想之际,一阵细微的脚步声传了过来,李锋曾经修炼到练气十二层大圆满境界,他五官的感知远远比常人强上许多,听到响动声后,立刻把那株长有灵纹的车前草连根摘下,迅速放入储物袋中,而后站起了身体,转身看去。
“锋哥,你蹲在地上干什么?”人还没有到,一阵爽朗的笑声先传了过来,正是杂役处负责药草种植的苏星云。
李锋的住所靠近山脚,山脚之处也是凤凰门杂役居住的地方。进入凤凰门之前,李锋是一个四处流浪的孤儿,算得上是根正苗红的穷苦人家。而凤凰门的杂役也同样如此,大多数人家庭条件都不好,李锋与他们本就有共同语言,时间长了,一来而去便与这些杂役成了好朋友。
在这些杂役中,与李锋关系最好的,便是这苏星云了。
说起个中原因,在于两个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喝酒。
李锋自从三年前闻到酒味,尝过酒香后,便彻彻底底地有了酒瘾,用苏星云的话来说,简直就是无酒不欢,凤凰门每月发的例钱全被他换成了酒,装在储物袋或者紫金葫芦里,没事的时候便取出来喝上几大口;而这苏星云生性豪爽,喜欢结交朋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用李锋的话来说,就是“座中客常满,杯中酒不干”。
三年前两人初次相遇便相见恨晚,在李锋的住所里,你有故事我有酒,站着也能吹一宿,结下了深厚的酒门友谊,此后经过三年的推杯换盏,两人的关系更加密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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