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斯塔唱片’虽然成立只有十年,但克莱夫.戴维斯在美国音乐界名头甚响,人缘也广,善于公关格莱美,巨星愿意投奔他,期间又兼并了好几家小型唱片公司,储备的音乐版权并不少,规模可以达到中型偏上,非常值得收购。
“阿里斯塔唱片不是他一个人所有,他只占四成股权,其余股东都是他当初引入的投资方,其实他个人想拿到一份梦工厂音乐公司的高管职务,但他的合伙人逼着他涨价,他无法把个人意愿当作谈判的条件,所以他左右为难。”江至强摇摇头,苦笑道,
“老板,这些话都是他私下里对我讲,我猜不到真假,也可能是一种谈判策略,美国商人追求利润,他们把公司当作商品,今年卖出去,明年又会成立新公司,等有了价值,继续出售谋利!”
好莱坞商人的特征正是如此,典型代表就是原梦工厂的三大创始人之一大卫?格芬,这个人前前后后创建十余家公司,电影、音乐、动画无所不包,他专搞娱乐业务,公司稍有价值立刻卖给行业巨头,最终累计了几十亿美金的身价。
真正愿意创建百年老字号的好莱坞商人可不多见,因为行业巨头的垄断太厉害,他们能一时崛起,却都做不长久。
“克莱夫.戴维斯已经六十岁,他已经没有精力再次创业,出售‘阿里斯塔唱片’应该是为了拿到养老钱。”陈维云吩咐江至强,
“尽快约他,我要见一见他。”
陈维云要把克莱夫.戴维斯招募到梦工厂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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