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风和花木兰沿着长河一路向前,他们走了三天,一共遇到了两个村庄。
但是很遗憾,受到这一次魔种进攻的影响,这两个村庄里面的人全都逃走了。
二人无奈,只好继续向前。
不过,在继续前进的路上,二人遭遇了野怪袭击。
二人虽然用最快的速度杀死了野怪,但是花木兰的战马却死在了野怪的袭击中。
无奈之下,常风和花木兰只能共乘一马。
常风让花木兰坐在自己的身前,常风从花木兰的后面,伸手揽住战马的缰绳。
这个动作看起来有点暧昧了,远远的看上去,就好像是常风从花木兰的身后抱住了花木兰。
至于天美,天美就比较可怜了。
只能垂头丧气的徒步跟在战马的后面。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前面有一个城镇。生活在云中漠地的人类,为了对抗恶劣的环境,人们一般选择聚居。所以前面的城镇面积不算小,也有完善的城墙。我们进入城镇,也许能够得到我们想要的消息。”
在云中漠地,魔种一般都是散居。
像数万魔种被聚集起来,一起进攻长城这种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所以一般的城镇,只要设置低矮的围墙,基本上就能挡住魔种的进攻了。
“等我们到了小镇,可以再买一匹马。与你同乘一匹马,你身上藏着的武器,总是顶在我的身上,顶得我一路上非常难受。”
“藏着的武器?”
常风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他连忙尴尬的向后面挪了挪身体。
花木兰口中所讲的小城镇名叫不周城。
这个城池的规模不算大,城池里面大概生活着五千人。
“这一个城池由一个佣兵团掌控着。这个佣兵团的团长名叫不羁之风。他非常强大,所以我们尽量不要在城镇里面惹事。”
常风点了点头,骑马走到城门前,向守城的人缴纳了二十枚金币,常风和花木兰这才被放进不周城。
二人进入城中,直接入住了城中最大的一处客栈。
一来,常风二人需要好好的休息一番。
二来,客栈是最容易打探到消息的地方。
在客栈里面,简单的洗漱一番之后,常风和花木兰来到了客栈大厅,点了一些菜和酒。
二人刚刚坐下,就听一旁有人大声说道:“长城这一次之所以能够打退魔种的进攻,我听说是因为长城来了一个高手。这个高手是个活了八百年的老怪物。”
“这个老怪物掌握了非常强大的魔道之力,他擅长操控火焰。听说他站在城墙上,只是抬了抬手长城外就出现了一片火海,有超过一万魔种直接就被大火烧成了灰烬。”
“这个老怪物还养了一条狗,这个狗也很了不得。这狗啊,它只是冲着两头变异石甲兽咆哮了一声,就吓得两头变异石甲兽落荒而逃。”
听到这里,常风和花木兰情不自禁的对视一眼,紧跟着二人又忍不住相视一笑。
也就在这个时候,客栈的门口传来了一阵喧哗声。
常风看到,一大群彪形大汉从客栈的外面涌了进来。
这一群彪形大汉,全部光着膀子,露出了非常强健的肌肉。
他们的手中握着大刀,行走的时候虎虎生风。
一看就知道这些人的实力不弱。
“所有人都给我滚出去,今天这里由英勇和帅气并存的不羁之风包场了。”
这一群彪形大汉刚刚进入客栈大厅,就开始驱赶吃饭的众人。
他们的样子看起来凶神恶煞,非常的嚣张。
一个人大摇大摆的迈步来到了常风和花木兰的身前。
见到常风和花木兰没有离开的意思,对方不由眉头一扬,怒声喝道:“你们这一对狗男女,眼睛被米汤糊了吗?还不快点……”
对方话音未落,花木兰就站起身来,抓起桌子上的茶壶,重重的砸在了身旁不断叫嚣的汉子的额头上。
“木兰姑娘,你不是说我们进入不周城不惹事吗?”
“不惹事情,并不等于怕事情。这些佣兵就算样子长得凶神恶煞,却也强不过那三千魔种。不羁之风虽然听闻厉害,却也不一定是我的对手。所以主动招惹我,我不能忍。”
花木兰话音刚落,一群彪形大汉就聚拢了过来。
见到有人想要伸手去抓花木兰,常风连忙站起身来说道:“喂喂喂,你们没看到我在这里吗?有我这一个大男人在,你们怎么可以对美丽的女士动手呢?”
“另外你们去一个人,把不羁之风叫过来。我和他认识,有什么事情让他过来亲自和我交涉。”
常风之所以这么说,他是想要见到不羁之风以后,来一招擒贼先擒王。
常风的话音刚刚落下,客栈的门口方向上就传来了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
“是谁说认识我,我可不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就能认识的人。”
这声音常风感觉有点熟悉,他循着声音看去。
待到看清楚不羁之风的样子之后,常风的嘴角不由自主的露出了一丝微笑。
这个不羁之风,常风还真的认识。
片刻过后,人群让开一条道路。
名叫不羁之风的佣兵头子,扛着一把大刀,来到了常风和花木兰的身前。
投眼看向常风,佣兵头子不由微微一愣。
“是你?”
“夏侯惇,我千里迢迢从长安来,我可终于找到你了!”
不羁之风就是夏侯惇,这家伙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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