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琦大笑着拉着董袭走上将台,从徐庶手中接过一碗酒,转交给董袭,大声喝彩:“真壮士也,来,痛饮此酒!”
一碗酒水下肚,这才稍稍压下了董袭身上的凶悍之气。
方才战斗刚刚结束,于琦跳下将台去拉董袭的时候,可是被董袭的样子吓了一跳。披头散发、口鼻渗血的董袭,在于琦的手搭上他肩膀的一瞬间,透过发丝望向于琦的眼神中饱含的杀气、咧嘴一笑时渗血的牙齿,都让于琦情不自禁的为之心惊。
再搭配上董袭高大雄壮的身材,这简直就是一人型爆熊啊。
传说百越、诸蛮皆有九黎血统,于琦还不以为然,如今看看董袭,还有尚在庐陵的蛮王,于琦若有所思:空穴来风是必有因啊。
一连豪饮了三碗酒水,董袭身上的凶性才大致收敛起来,于琦这才安心的放任他端坐在将台之上。随即,于琦便心情复杂的端着一碗酒水来到身披皮甲,手持长棍、背负竹刀的一名年轻豪杰身前。
如果说董袭是凭借爆炸般雄壮的身材给人一种力量上、视觉上的压迫感,那此人就给人一种结实、紧致的感觉,非要类比的话,大约类似于太史慈那种,兼顾力量与技巧,而且是更加侧重技巧。
“文向,请满饮此碗,祝你得胜而归。”
徐盛,也就是于琦眼前的这名年轻豪杰,接过碗来一饮而尽,随后将碗交还于琦,抱拳道:“请将军稍待,看某破阵。”
说完之后,倒提长棍,大踏步向对面结阵以对的于氏部曲冲去,临阵之际,棍出如龙,竟抖出一团枪花——于琦毫不怀疑,若是徐盛此时拿着的是一杆趁手的长枪,处于他对面的士兵已经被这一下扎了个对穿。
仅仅一个照面,甫一交手,瞬间减员五人!
“好”!
徐盛的这一手精巧的枪术,瞬间引爆了围观将士们的热情,气氛之热烈,让人头皮发麻、血脉贲张!
如果说刚才董袭的战斗是拳拳到肉的贴身短打,给人一种野蛮、血腥的视觉冲击;那徐盛的战斗就是以长制众,以技巧取胜,让人眼花缭乱、目不转睛之余,不禁生出一种“卧槽,好厉害啊”的敬佩之情。董袭交手没多久,就砍断了五六把兵器,而徐盛仅以掌中长棍,便捣散了五十名于氏部曲结成的军阵。
游刃有余!
结阵尚且不敌,何况被打散分割?
这是一场力量、技巧、经验组合而成的素质上的全面碾压,看着节节败退的于氏部曲,于琦忍不住心生感慨:上一场战斗中董袭虽然凶悍,于氏部曲们却没有愧对其精兵之名,哪怕是毫无章法的贴身撕打,亦保持士气战至最后一人,而且给董袭身上留下了不少外伤;再看眼下这一场,被徐盛打散军阵之后只能被动防守,面对徐盛左突右击的灵活技巧毫无还手之力。
打到这个程度,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结果已经注定,于氏部曲之所以还没有崩溃,完全是因为于琦就在台上看着,而且不会死人。
“好了,都收手吧!”
于琦终于看不下去,出声制止了这一场堪称一面倒的战斗:徐盛已经证明了他的本事,而且也给了号称精兵的于氏部曲们一个惨痛的教训,足以让他们知耻而后勇,再打下去的话,只怕会给他们留下难以愈合的心理阴影,反而不好。
眼下这个程度,刚刚好。
徐盛尚且如此,号称三国枪法第一的赵云又该是何等厉害,想想赵云一生中的高光时刻:长坂坡力敌万军,简直厉害的不像话啊。
那还是人嘛。
不对,赵云肯定是人,因为他前面还有个更厉害的吕布,那才不是人。
想想这些牛人,于琦便毫无心理压力的来到徐盛身边,递给他一碗酒水后顺势拍了拍他的胳膊,称赞道:“干的漂亮。”
“等以后有机会,我会介绍太史慈给你认识,你们两个应该会成为朋友。”
听到太史慈的名字,徐盛眼中的傲气顿时收敛,任由于琦拉着他来到将台上,被于琦按在董袭的另一侧,只是在于琦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徐盛的目光与最后一个等待上场的豪杰相交,那一眼,意味深长。
端着一碗酒水来到最后一名等待上场比试的豪杰身前,于琦忍不住笑了起来。
与绝大多数豪杰一身朴素的麻衣葛袍相比,这位豪杰身上那一身灿烂耀眼的锦袍便华丽的多。在普通人的眼中,这一身锦袍大抵不过是一句“这厮花哨的紧”,但在识货的人眼中,这一身使用上好蜀锦织就的锦袍,代表的含义可就多了。
或是可抵一匹战马、一柄宝刀,又或是代表一个显赫的出身。
“将军何故发笑?”
“兴霸,我打算给你换个对手,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锦袍豪杰,自然就是大名鼎鼎的甘宁甘兴霸了,听到于琦打算临时给他换个对手时,甘宁以手叉腰,不以为意的道:“将军自便,甘宁无所畏惧。”
“好”,于琦挥了挥手,让已经上场的两队于氏部曲离开,冲着看比试看的起劲的于拾招手道:“于拾,你挑一百个兄弟出来,你亲自带队,会一会这位英雄。”
在于拾发愣继而匆忙挑选官兵的时候,于琦冲着甘宁笑道:“那位于拾,是我军中水师的校尉,他的部下,亦全是水师的官兵。”
看着因为自己的这句解释而眼神发亮的甘宁,于琦继续笑道:“怎么样,兴霸,我给你挑的这个对手你可还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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