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尔斯盯准了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
那个络腮胡大汉只是坐在他那杂乱的窝中面,半靠着墙壁;眼神半眯,没有聚焦;神情颓废,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那杂乱的小窝分外瞩目。
一床脏兮兮的蓝白色的空调被揉成一团,垫在大汉的身后。大汉旁边有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物件:散落的几节针管、几本快被翻烂的杂志、一罐墨水,甚至还有个造型独特的飞机杯···最多的还是各种垃圾。
玛尔斯直接朝着那个大汉走了过去,用脚扫了扫垃圾,在他身边蹲了下来。
络腮胡大汉抬了抬眼皮,头都懒得动,就迟钝地转了转浑浊的眼珠子,盯着玛尔斯。
玛尔斯直接道:“信仰我吧。”
李修疑惑地“嗯?”了一声。
玛尔斯直接说种花官话的?
果不其然,络腮胡大汉根本没啥动静,还是直勾勾地盯着玛尔斯。
但是其他的流浪汉却有了反应,齐齐看向了玛尔斯,眼神越发恶意。
“他是个种花国人,真想宰他一票。”
“冷静,杰克。看起来是旅客,我们惹不起。”
“他看起来可真傻。”
“那小子说的什么?”
流浪汉们交流了一阵后,恢复了沉寂。
流浪汉们说的都是鹰语,玛尔斯看起来听不懂,但李修听得懂啊!
李修问玛尔斯:“你不会鹰语?”不会鹰语干嘛还待在鹰国啊!打算现学吗!
“不会。”玛尔斯皱眉:“直接动手吧。”
“等等!”李修吓了一跳,差点从口袋蹦出来:“你说话,我帮你转述信息。”
李修忍住自己想问玛尔斯要干什么的yù_wàng,牢记自己调查员的身份。
如果玛尔斯真要做出什么危害社会的举动,李修···还是有一些手段,能够及时制止的。
但玛尔斯居然一言不合直接就想动手,还是太莽了。
天下居然还有比自己还莽撞之人!
玛尔斯点头,看向那个络腮胡流浪汉。
他突然想起,在自己原本那个世界的时候,有一个温柔的女声曾经对他说:“玛尔斯,你知道我们的信徒是如何宣扬神的威名的吗?”
那是轻缓动听,如百灵鸟一般的声音。
他又想到小人教诲:“用你的神力使点把戏,可以不用足够有用,但绝对要能够唬人。然后让他们狂热地追捧你,让他们为他们的信仰而发狂...”
玛尔斯从短暂的回忆回到现实。他扭头看着络腮胡大汉。
络腮胡大汉发现自己不受控制地和玛尔斯对视着。他在这个种花国人的眼中仿佛看到了刀光剑影,惨烈的战役,以及散发着微光的,转动着的白色齿轮。这些画面越发清晰,仿佛映照在了他的脑海深处。
大汉一惊,手脚并用地想爬起来,却动弹不得。
他听到眼前那个神秘的种花国人说了一句自己听不懂的话,但这句话的意思,自己却能够理解。
他说:“信仰我,我将救赎你。”
络腮胡大汉冷静了下来,咧嘴一笑:“如果你救得了的话。”
李修讲这句话翻译给了玛尔斯。
接着,大汉脑袋一歪,失去了知觉。
充当翻译官的李修:卧槽!
这边的动静惊动了其他的流浪汉。他们齐齐站了起来,警惕地望着玛尔斯。
玛尔斯站起来后,转过身时,眼中的异象已经消失。
“老约翰昏过去了。”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子沉声道,松了松了手上的手枪。
另一个头发乱得跟鸡窝似的青年向前走了几步,双手直接把枪对准了玛尔斯,声音沉稳:“赶紧滚。”说完后,他手上的腕表传出了种花官话的翻译。
在角落的女人也注视着这一边,一言不发。
让在场众人没想到的是,老约翰居然一会就醒了。
老约翰站起身来,仿佛有了一些不一样。
他直接挡到了玛尔斯前面,握住了那把正对着玛尔斯枪的枪口。
老约翰抬起头,直视着青年,头发下的眼神像是鹰隼。
他缓缓开口:“勿伤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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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从小便生性孤僻,在学校时虽然成绩优异,却被视作异类。他的父亲抽烟喝酒吸大麻,他的母亲早早地便不堪忍受,离开了他的父亲。
在老约翰十多岁的时候,一个夜晚,老酒鬼回家后,淫邪的目光盯住了他。
老约翰在第二天向鹰国警察报了警,但没有任何用处,甚至受到了更深的歧视。
他便自己离开,做了一个流浪汉。一晃数十年过去,他也染上了毒瘾,全靠着和其他流浪汉打架以及小偷小摸过活,近乎与世隔绝。
李修听完玛尔斯的叙述后,不由得摇了摇自己的二次元脑袋。
“唉,真是造孽啊。”
李修看着一旁抱着盒饭狼吞虎咽的约翰,对玛尔斯道:“所以,你是另一个世界的战神,但在这个世界感应到了自己的神国?”
玛尔斯点头。
李修:就NM离谱!
李修酸溜溜地叹了口气,再度看向饿死鬼一般的约翰。
老约翰其实不老,也就三十几岁罢了,只不过由于懂得都懂的一些原因,显得苍老疲惫。
他看约翰吃饭都看饿了,虽然自己已经,大概,品尝不出味道了。
玛尔斯将约翰的意识拉入了神国,基于约翰的记忆构造了一个幻境。他让约翰旁观了几次自己的人生后,又让约翰自己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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