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日子,我就像一具行尸走肉,每天按主人的意思办事,聚集各种各样的幽灵,把它们带回南都。
在南都的地下,一个叫灵墟的地方,那里有数以亿计的亡灵,每天来回飘荡,无所事事。
它们不需要吃饭,不需要喝水,没有感觉,也没有方向。
可它们,依然渴望自由,所以它们每天都拼命地撞击着牢笼,哪怕它们除了这个牢笼,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去。
是的,灵墟是一个牢笼,南都也是一个牢笼。
有时候想想,其实我也是被灵墟囚禁的一个亡灵,只不过,它们负责被关在里面,而我负责把它们关在里面。
我问主人,我们囚禁这么多亡灵干嘛?
主人说,我们在等。
我问,等什么?
主人说,等一个人,等一个机会。
很快我知道,我们等的那个人,就是他,苏杭。
那天,他乘上了去南都的飞机。
我来到他住的城市,当然也是我曾经待过的那方水土,决定送一送他,因为以后在南都见面的时候,我们不可避免就是生死仇敌。
那天,我附身了一个女孩儿,花光了她y钱包里的所有钞票,买了一双粉红色的帆布鞋,一个粉红色的发夹。
我在花季一样的年纪,生活是没有色彩的,没有温度的,只有苦难和伤痛,年纪轻轻就身死化灵,没当过一天爱美的姑娘。
女孩子嘛,都是爱美的。
在玻璃棚顶的过街天桥上,我左手靠着铁栏杆,粉色地帆布鞋伸出栅栏外,无聊地在空中晃来晃去。
我计算着时间,大概他的航班已经起飞,便摘下扎着头发的粉色发夹,用力地丢到桥下。发夹落水,没有激起一点涟漪,消失不见。
我还想扔掉那双粉红色的帆布鞋,可是它太难脱下了。
我抬头望着飞机留下的尾迹云说:“哼,你以为可以逃的掉吗?”
紧接着,我也回到了南都,回到了我的牢笼里。
我要接近他,才能一步步把他引入我们设计的圈套,我决定演一场戏。
戏要逼真,谁来演很重要。
我寻觅了很久,终于找了一个合适的目标。
那个女孩名字叫牧歌,喜欢戴四叶草耳坠。
田园牧歌,名字很美,只比柳玫眉这个名字差一点点。
那天的阳光很美,坐在图书馆的藤编座椅上,面前摆着一本书,米奇·阿尔博姆的《相约星期二》。
我做鬼的时候,闲来无聊也翻来读过。
书讲的是对人生的价值和对死亡真谛的思考。
她穿着深色的波西米亚长裙,裙角镶着好看的流苏。
我就紧贴她身后的那扇铁丝网的窗子,望着她,寻找最好的时机。
附身这种事,我早已经熟稔于心了。
苏杭就坐在两张桌子以外的地方看书。
他专注的样子,很迷人,可惜我是鬼。
过了很久,我都开始犯困的时候,他起身站在了窗边,站在阳光里。
他看起来是那么英俊和挺拔,我又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见他的时候。
那时候他脸上挂着泪,可看起来依然很好看。
那时候我就认为,长得好看的小白脸,连哭的时候也还是好看的。
我看得痴了,甚至有一瞬间,我差点忘了自己的来意。
幸好,魑魅魍魉没有忘,我们来,——是为了掳走苏杭的天魂,这是主人交给我的任务。
魑魅魍魉,她们是我手下最厉害的四个帮手,是我从南疆的屠村事件里捡回来的四只亡灵,我一直以来把她们当作姐妹。
我仔细观察过。
一般人的灵力很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三魂很容易被掳走,但是苏杭不同,他的三魂有经灵力加持,想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摄魂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们要一步一步来。
魑魅魍魉最大的作用,就是对付苏杭这种有灵力的狩灵师,因为她们南疆女子有一种蛊,叫解忧蛊,可以用来麻痹对方,让对方完全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这也是我收留她们的原因。。
这是天赐的异能,就连主人都对她们的这种异能啧啧称奇。
她们四个把手搭在苏杭的双肩。
人身三盏灯长燃不灭,一盏在头顶,是人魂,一肩撑天魂,一肩扛地魂。
苏杭的身上却偏偏没有这三盏灯,我第一次遇见他就知道了。
所以魑魅魍魉才敢直接把手放在他的肩头。
她们都在等,等苏杭拉上窗帘的那一刻。
光线变暗的时候,人体的能量会下降,狩灵师的灵力也会受到影响。
在拉上窗帘的那一个瞬间出手,夺去他的天魂,是最有把握的。
可……我们错了!
就在他拉上窗帘,回头看向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错了。
她们四个扑了空!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苏杭也看着我,我莞尔一笑,心里却慌张得很,莫非他已经识破了我?
就在我笑的那一瞬间,魑魅魍魉被同时击倒。
一股充沛至极的灵力同时向她们四个袭去。
还有另外一股灵力,从桌子底下向我袭来,我此刻附身在牧歌身上,灵力受限,小腿强行运劲抵御,便感觉小腿的肌肤寸寸皲裂,渗出了血。
魑魅魍魉她们四个惨叫着飞了起来,整个身子,轻飘飘地,像风中落叶一样飞出了窗外。
最可怕的是,我根本没有看清那股灵力来自哪里!
有人相助苏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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