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期间,陆晓夕心态很平和,只管吃吃吃。糟蹋粮食是不对的!
方志林也算见识了陆晓夕的能吃程度,单牛排人家就吃掉了四份啊!
那可不,陆晓夕当然是故意的,她下午可是故意去潘桥走了一圈,把一些不确定的东西都摸了一遍年限。
果然又是一件正品都没,还把肚子弄得饥饿难耐。
这下好了,她就只管放开肚皮吃了,就差没让服务员来几个馒头了。没有馒头意大利面也能凑合,就是那个价钱,看着真替方志林肉疼的。
方志林吃着吃着,突然叹息出声。那一声叹息,跟演电影一样,幽怨又绵长,像是满藏着心事、充满了故事。
陆晓夕也吃得差不多了,抬头看向方志林:
“不好意思啊,我这人就是时常爆发,一爆发饭量就大,我爸都快养不起我了。要不然我少吃点?”
“没事,你只管吃。我请客当然不能让陆小姐饿肚子。”方志林笑笑,又叹息一声:
“其实我还要感谢你,感谢你能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陪我来这里吃饭。当年,我刚读大学的时候,和她的第一次约会,也是在这里。”
陆晓夕抬起头,好奇地看向方志林。
不得不说,今天的方志林打扮尤其得体,看上去年轻了许多,很容易让人忽略他四十岁的年龄,反倒是觉得就像邻家大哥哥,有种成熟又忧郁的气质。
最重要的是他长得白净、五官端正,怎么都有点小白脸的感觉。好像现在的女生就喜欢这种气质。
简直要命啊,成熟、忧郁、白净,这种男人最吸引小女生了。
陆晓夕除外!
陆晓夕明知道方志林是故意的,也不戳破,只管自己吃。
她又点了一份牛排!太能吃了吧?
方志林强忍着心痛的感觉,开始用特有的中性浑厚嗓音,讲述他的故事。
他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重病没钱医,他发誓以后要学医,最后以全省状元的成绩,考到了燕京中医药大学。
他虽然家庭贫困,却有着比同龄人更精致的五官,还有天生的书卷气质,素有校草之称。
他喜欢的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学,她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但很温柔可爱,她学习刻苦、勤俭朴素、喜欢小动物、有一颗上进心。
他们就像天生的一对,很快就互相吸引,确定了恋爱关系。
他们第一次约会就在这家西餐厅,那时候为了请她吃一顿饭,他足足在外打工了一周。可他心里特别满足。
“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会娶她?”讲故事的方志林,突然开口问陆晓夕。
可惜啊,陆晓夕根本不按常理出牌,似乎对他的故事不感兴趣,只是随便应付一声,继续吃吃吃。
“……”方志林无语了。
但他知道,陆晓夕在听,所以他只管继续说。
只可惜啊,他们俩才好了两年时间,他在大三的时候,认识了高干家庭出生的戈小蔓。
戈小蔓也和他同校,学的是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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