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很偏门的东西,一般人根本不知道。
之所以知道这些,主要还是得益于做过一段时间的自媒体,且经常会幻想,如果有一天重生了,该怎么办。
石岚眨眨眼,看看认真看合同的少年,又低头看看自己,忽然觉得,好像肉是有点长错地方了。
凑近悄声问田舒道:“咱们是内容提供商还是服务提供商?”
田舒茫然:“不知道啊,不是你弄的么?”
“那完了,我也不知道,我又不懂这个,都是我爸找人给弄的。”
石岚有点沮丧,说完,拿出手机,打电话。
不多时,又开心的笑起来,合上手机,得意道:“服务提供商,有定价权,能看到卖了多少钱,怎么样,还有问题吗?”
陈远瞅了一眼,嗤笑:“那渠道费和运营成本呢,合同上写明要扣除,我想知道,到底是多少。”
石岚越发得意了,眉开眼笑:“这个我知道,移动百分之十五,剩下百分之八十五,都归公司。
这百分之八十五,公司和创作者五五分成。”
这个倒是可以。
等于说,其实没有运营费,只有百分之十五的渠道费。
而百分之十五的渠道费,没记错的话,应该就是极限了,一般的公司,工作室,根本拿不到。
这也更加证明,石岚田舒出身不一般。
况且,他终究是要选择签约的,否则,不论录制,还是上传,都成问题。
毕竟,移动公司都是问合作商拿彩铃,而不会跟个人合作。
不过还是继续争取道:“签约可以,但是,版权依然属于我。
没有征得我允许的情况下,公司无权把我的作品用于其它任何商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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