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半个多小时的演讲已经接近尾声,烈日之下,哥伦比亚大学罗氏纪念图书馆门口坐着的人们静默无声,张重的声音从音箱里面一个词一个词地蹦入了他们的耳朵里面。
“人生这条路,走的人很多。每个人,走出的样子不尽相同。但是不论是什么结果,只要向着本心的方向走,踏上想要到达的那片土地,途经的风景,是枯凉,是繁荣,都是值得回顾的。生命如水,静默流淌。愿各位所愿得偿。”
张重说到这里停了下来,底下的观众还以为张重已经说完,不自觉地鼓起掌来。
却没想到张重又继续开口道,“最后我送各位一首诗。”
一首诗?
人们瞬间停下鼓掌的动作,认真倾听。
很多人知道pz本身也是一位诗人,而且他们其中一部分人还看过pz的一些诗,《荷叶集》没有在美国出版,不过不妨碍有人将华夏语的现代诗翻译成英文给人欣赏。
但是相对于pz的小说,他的诗歌读过的人要少很多。
而现在呢?
他要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演讲台上送给大家一首诗。
他会用什么语言来读他的这首诗?
华夏语?英语?
如果是华夏语,在场的没多少人能听懂。
而如果是英语,那这将会是pz第一首英语诗——除了别人翻译的那些。
站在台上的吕丁格也挑了挑眉毛,他是法学教育出身,但是不妨碍他本身有着深厚的文学内涵。
pz的书他读过很多,有之前看的,也有因为代表团里面有pz而却做的功课。
无疑,pz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文学家,人们完全有理由为他的作品而疯狂。
而让吕丁格挑眉的是,如果pz现场读了一首英文诗,又恰巧这首诗以后能广泛流传,那今天的哥伦比亚大学或许会随着这首诗在文学史以及诗歌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tedinayellowwood。”(黄色的树林里,路分成了两条)
pz开口了。
是英语!
这是理所应当的结果,毕竟台下坐着的人没几个会华夏语,但是当他们听到优美的英语诗句从张重口中说出时,现场还是沸腾了起来。
他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们将会是pz第一首英文诗的见证者。
或许许多年后,当他们两鬓斑白,垂垂老矣,靠在温暖的壁炉旁,还能跟孙辈们讲述着今天的这件事情。
【许多年前的那个下午,阳光明媚,蝉鸣渐响,鸟语低吟。大文学家pz站在台上,脸上带着世间少有的笑容,向人们宣读了他的那首英文诗……】
“黄色的树林里,路分成两条。”
“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
“我在路口久久伫立。”
“向着其中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的深处。”
……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沾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因此走出了这迥异的旅途。”(e,为了方便各位阅读,我将这首诗翻译成了中文……)
张重不疾不徐地将这首《未选择的路》读了出来。
这是他非常喜欢的一首现代英文诗,也是诗人罗伯特·佛罗斯特最著名的诗歌之一。
罗伯特是一位遵从传统韵律形式的新时代诗人,喜欢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
他的诗总是用一些浅显易懂的口语,平缓,宁静。
他的诗总是遵从传统的韵律形式,比如押韵的双行体、三行体、四行体、十四行体,他都写得相当出色。
在华夏诗中,有平仄韵脚,而英语诗里,韵律往往体现在四个主要音步——抑扬格、抑抑扬格、扬抑格、扬抑抑扬格,而抑扬格又是迄今为止最常见的诗行。罗,因为抑扬格节奏鲜明、持续舒缓,有恬静之美。
正因为这首诗用词并不晦涩,所以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听懂了。
但是这首诗听着简单,却让人有一种像是在听音乐的感觉,节奏和律动感很强。
乍听起来是一首普通的叙事诗,但是细细一琢磨,却又能琢磨出很多更深层次的东西来。
当然,大部分人在听到一首诗的时候,首先给到他们的是第一感觉。
第一感觉很好。
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第一感觉。
不过现场也有人愁眉苦脸。
就在台下不远处,担任此次同声传译的华夏学系的副教授何塞感觉自己的脑细胞这会儿都用得差不多了。
pz之前的演讲倒也还好,翻译起来虽然有些难度,但是只要把意思表达出来就行。
但是到了这首诗……
虽然也没用到什么晦涩的词汇,但是翻译难度却很大。
诗歌的精炼不同于一般的文学作品,想要把原作的韵味翻译出来,这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想来想去,何塞干脆放弃了,他不愿意勉强去翻译这首诗,因为他觉得这样的行为会玷污了这首诗。
反正他只要给作协代表团翻译就行了,差这一首诗,回头让pz亲自跟他们说,或者以后他们自己再看翻译好了。
就这样,所有作协代表团的人耳机里面同时响起何塞的声音:“实在不好意思,这首诗我没有
喜欢奶爸大文豪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