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杜长风失眠了,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史莺莺的场景,那是墨容澉刚和白千帆团聚的时侯,一起回乌水镇摆酒席,请全镇的百姓吃饭,史莺莺被安排坐在他身边,墨容澉有意要拉拢他们俩个,他是越压越弹的『性』格,所以对这事深恶痛绝。
大约就是从那时侯起,心里有了疙瘩,不管史莺莺怎么对他死缠烂打,他从来不为所动,对她也没有好印象。但令他惊奇的是,史莺莺居然是愈战愈勇的『性』格,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对这一点,他倒是蛮欣赏,就是觉得她太彪悍,不要脸起来,简直令人招架不住。
再后来,他被墨容澉打了个半死,是史莺莺悉心照顾,他才捡回了一条命,他心里是感激的,可又觉得不能因为感激就以身相许,这对他和史莺莺都不公平。
一路西行,他几次三番想甩了史莺莺,终究没成功,他想,他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好人吧。一路扶持,两个人也算相依为命,遇到很多艰难险阻,但都一一克服,患难与共后,关系亲近了许多,只是他不愿往男女那方面发展,因为心里还有一根刺,无论如何,他不愿如了墨容澉的愿。
到如今,他似乎早习惯了史莺莺对他的呼呼喝喝,拳打脚踢,恶言相向,当然他也不示弱,呼呼喝喝就当听不到,拳打脚踢多数是史莺莺自己吃亏,她恶言相向,他挖苦人的本事也见长,两个人斗起来也是旗鼓相当,不分上下。
他一直以为她是没心没肺的,所以,写休书,散伙,分手之类的话总挂在嘴边,斗嘴的时侯信手拈来,总能气得她拂袖而去。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几年,寂寞的大西北,可他过得并不枯燥,他俨然把这里当成了家,曾经无数次想走,可终究没有走,他现在才知道,是因为史莺莺在这里,她在,所以他才在。他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下去,哪怕头发都白了,牙齿都掉光了,依旧会斗嘴,他想像着两个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太跟斗鸡似的,张着光秃秃的嘴,说着漏风的话,那场面简直要笑死人……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越笑越厉害,怕吵着别人,把头埋在被子里笑了半天,笑得肩膀发抖,声音压抑在喉咙里,听起来十分怪异。
半响,他停了下来,肩膀不抖动了,但脸依旧埋在被子里,就那么安静的趴着,一动不动。
史莺莺的选择是对的,都这么久了,他们还没成真夫妻,是命里没缘份,大概真是八字不合吧,可成亲的时侯,明明把两个人的八字拿去请人看过的,说是吉吉上相,是极般配的姻缘,现在想来,只怕都是墨容澉搞的鬼,他买收了算八字的人。
无缘就无缘吧,至少史莺莺找到了她的有缘人,他应该要为她感到高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曲终人散,岁月难回,各自安好吧。
杜长风胡思『乱』想了一夜,到早上才睡着,『迷』『迷』糊糊听到窗子底下有人说话,“哎,你知道了吧,史老板要走了呢。”
“知道,蓝公子原来是南原的皇子,他要把史老板娶回南原去。”
“史老板真是好福气,听说南原就只有一位皇子,等蓝公子当了皇帝,史老板就是皇后了哩。”
“哎呀,坏了,史老板走了,杜老板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他们又不是真夫妻。”
“就是,你看到哪有夫妻不在一张床上睡的?”
“可史老板总说她是杜老板的媳『妇』儿。”
“那是因为有杜老板罩着,就没人敢打她的主意了嘛。”
“哈哈哈,史老板那个厉害劲,就算没杜老板罩着她,也没人敢打她的主意……”
杜长风睁开眼睛,慢慢坐起来,看了看那条伤腿,伤口结了痂,也消了肿,就是刀痕有些长,四条长长的血痕整齐笔直,看起来有些怪异。
他下了床,拄着拐杖,一瘸一瘸的下楼去,看到史莺莺在柜台里和账房先生核对账目,听到动静,她抬头看他一眼,又若无其事的继续对账目。
杜长风看柜台上的账本子摞得老高,倚在边上问,“怎么要对这么多账?”
账房先生说,“都是些陈年老账,史老板说重新清算一遍,免得到时侯杜老板瞧不明白。”
杜长风心里咯噔了一下,已经开始跟他清算账目了,这是急着要走的意思。
他咳了一声,问她:“你什么时侯走?”
史莺莺看他一眼,答非所问,“眼圈怎么是青的,昨晚没睡好?”
岂只没睡好,压根就没睡,杜长风摇了摇头,“没有,睡得挺好。”
史莺莺问,“伤怎么样了?”
“嗯,差不多好了,”他抬起腿给她看:“结了痂,消了肿,感觉挺好。”
“蓝霁华那『药』果然灵通,”史莺莺眯着眼睛想了想,“我得叫他留一瓶在驿站,危急的时侯可以救命。”
杜长风『摸』了『摸』头,“咳,你都要走了,还管这些。”
“那可不,我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驿站,总有感情的,不象某些人,冷血冷面,对他好还不当回事。”
杜长风,“咳咳咳,蓝霁华呢?”
“我在这,”声音从门口传来,杜长风扭头一看,蓝霁华捧着一丛野花进来,送到史莺莺面前,“这里没什么花,我跑了好远才找到这些,送给你。”
“谢谢,”史莺莺把花接过来,低头嗅了嗅,“还有股子香味呢。”
“喜欢吗?”
“喜欢。”
杜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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