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年后,在猪渡九九天劫时被兔子绊了一跤,抽了他一身仙力,魂飞魄散,整个事件没有任何征兆,就这么发生了。
这让朱胜不仅感叹,一万年太久,怕是这兔子都忘了,这头猪是她爱的人了吧。
猪死后兔子自然成为了这一界的镇界兽,按照法则,兔子要吸收这个世界的力量五百年才可苏醒。
所以……好吧。
既然得了一这幅“肉”身。
朱胜看了看自己四只蹄子和肥嘟嘟的身材,虽然不咋地,好歹他还活着,你的仇我会顺便帮你报,只是顺便而已。
他可不喜欢这种复仇的戏码,打打杀杀那样的世界不适合他,他虽然是武术天才,各种冠军拿到手软。
可说实话,他连杀个鸡都要折腾半天,何况打妖怪,还是这个世界最大的妖怪。
再说复仇了又能怎样,天下无敌又能怎样,想一想上一世表面上风光无限,暗地里累的和死狗一样的日子,忙碌是唯一能够形容他的词汇。
所以他决定这一世不会在那样活下去,所以朱胜有了一个梦想,一个身为猪的梦想。
这一世我便逍遥自在,没事在无量界旅旅游,看看风景,探探险,收一收小弟,泡泡美女,然后吃饱就睡,睡醒了再吃,这样才叫人生,不,是猪生。
抬头望天。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红尘啊滚滚,痴情啊深情,聚散总有时,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嘴里哼哼着《潇洒走一回》四只小蹄子如人模样伸个懒腰,一猪脸的陶醉,样子倒是蠢萌蠢萌。
生活,生活,生下来就得享受生活,再苦再累也不能委屈了肚子不是。
起身扭了扭肥嘟嘟的小肚腩,浑身肥肉乱颤!
他没有看到,这个简单的动作,让他身上有一层灰色物质脱落,灰色过后露出了里面细嫩的皮肤,与那几头小粉猪粗糙的皮肤完全不同。
这模样反倒是像婴儿皮肤一般,细嫩,红润,有光泽。
更奇怪的是,随着他扭扭哒哒走向小粉猪们,身上的黑白纹身竟活了起来,如一尊黑白太极,在他身上缓缓转动,很是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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