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方圆十里人人称赞的神医,是个身形完美如模特,五官英俊到可以上封面的年轻人?唯一可惜的,是个瞎子。
望闻问切,瞎子第一项就做不到。他看不到病人的脸色,看不到病人的舌苔,不过诊脉是一绝活,三根手指在你手腕上轻轻一搭,相关病情就能说个七七八八,再问些近来饮食,基本就心中有数了。优秀的外貌加上沉稳的气质,倒也有些“神医“模样。
可惜,周至柔不是那么容易被外表迷惑的人。奈何周瑾的骨折耽误好些天了,万一长坏了,畸形了,那她怎么能原谅自己?尽管觉得这“神医“未必靠谱,可时间紧迫,也顾不得其他,只能让周瑾过来看病。
周瑾本人是无所谓,决定来北汉之前,她就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若非是南魏实在留不得了,谁愿意离乡背井呢?远行什么事情都可能遇到,她想过自己可能突发风寒,可能水土不服,可能遭遇匪徒……什么都可能发生。只是胳膊骨折,又不是要命的大事,值得什么忧虑。
也就柔儿妹妹操心来操心去,其实根本没必要。
去看病之前,她还和周至柔这么说,谈笑之间,压根没当一回事。
可见了这神医,就不用周至柔狠劝了,自己一天三次的跑。
由于是骨伤,已经愈合了大半,而且猜测正确,骨头没有接好,一旦完全愈合,那就是歪胳膊了,神医本着治病救人的善心,告诉病患,这病怕疼可以不用治,不怕疼的话倒是可以打断胳膊重新愈合……
周瑾咬牙同意了。
神医眼睛看不见,就算看见,那打断胳膊谁来?总不能让患者自己来吧?他亲自出手……在周瑾的胳膊上摸啊摸,找寻最佳的位置。
男女之间,没有接触就没有接触,产生点什么意外的情愫是很难的。
但是有了接触之后,那种微妙的,好似毛衣摩擦之后的电火花,也跟黑夜里闪亮的一样,就是……产生了……
周瑾也是历经了生死之后,将素日的心理包袱放下了。她若是在刺客刺杀梁坤的行动中,摔断了脖子,不就万事成空了?既然活着,就是本能抓住生命中仅剩下的美好。
神医素朴,明明有身好医术,可就是呆在这乡野之间,为普通村民致病,心底善良,关键是长得还那么好看。他的手指修长,掌心指腹却满是老茧,连指纹都磨平了。为了观察胳膊的愈合,他每日都要亲自摸一下……这……这就不要谈什么男女大防了,人家只是慈悲的医者,哪有什么心情关注她什么内心变化?
周瑾的心跳如擂鼓,表面还装得平静。
十天过去了。
她自以为藏得天衣无缝,可哪里瞒得过周至柔。
周至柔内心也是一片纠结难熬。在她印象中,大姐姐周瑾一向矜持自爱,恪守妇道,待人接物,都在世人标刻的尺度内,极少流露出这么强烈的喜好。
如果可以,她真想让大姐姐放开心胸,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呃,不轰烈,平淡如水也可以,只要她觉得幸福就好。
可是,这是在前往东梁的路上。况且这位神医底细不明,时间上也不容许她多做调查——而不调查个明白,她怎么放心让大姐姐和这个人过度接触呢?
她既不想让周瑾失望,又觉得周瑾已经背负的太多,值得一份真挚的情感。
这样纠结的心态,她只能装作不知道,借着查刺客的由头整天忙忙碌碌。
十天之后,伤势差不多了,接下来只要每天按时换药,无需神医在旁边下医嘱,实在实在是没了逗留下去的理由了。周瑾闷闷不乐,而作为妹妹,周至柔何尝看不出来?她不提,周瑾才从恋爱中回过神来。
“这几天,你早就看穿了吧?“
还想装傻的周至柔没有办法敷衍,只能含糊笑道,“美男子谁都喜欢看,大姐姐觉得没看够,咱们多留两日也行。“
周瑾听了,又是好笑,又是心酸,顿了顿,“罢了,总归是没有结果的事情,走吧,明日就启程。“
“大姐姐不会后悔么?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这店……“周瑾眉眼间多了一丝愁闷,可她还是理智道,“他是闲云野鹤一般的人物,若是被拘束,就没了自由。我也不能那么自私。“
“那大姐姐你可以留下来陪他啊!“周至柔脱口而出。说完之后,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有这种想法?
“怎么,你嫌弃我连累了你?“周瑾果然生气了。
周至柔赶忙安抚,“大姐姐你说哪里话?我怎么会嫌弃你?“
“还说没有!之前就不准我来!还有在老家的时候,你也不许我跟着你……怎么,我就那么不受你待见?“
周瑾越说,越是气苦,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转。
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哀怨的大姐?周至柔也是第一次,连忙道,“大姐,天地良心,我那是担心你!怕你出意外。你看看,这一路上哪里太平过。你又是为了我受了伤,我心里头只盼望你早日好……不说别的,这位神医,其实我知道你顾虑什么。但咱们姐妹,已经不是养在深闺里的大家闺秀了,说句难听的话,大姐姐和我……还想找什么终身归宿么?咱们,只能靠自己了!“
“你和我不一样!“
“有什么不同呢?“周至柔反问,“在世人眼中,我们都是嫁出门的女子了!不是周家的在室女,却也没有婆家倚靠。百年之后,魂归何处都不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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