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落山后,漆黑的夜幕铺满整个天空,连星星都不见几颗。孤单的月牙悬挂树梢,四下里静悄悄,而一辆马车却悠悠的停在孟生花的府邸外,车帘一掀开,走下来一个穿着斗篷的男子。这斗篷太严密了,厚厚的将他的身形完全盖住。加上其人低着头,不见面容,黑乎乎的一片,叫谁能猜出他的身份啊?
不过孟生花毕竟是做情报的,职业病犯了,早就嘱咐管家,若是夜班时刻,有穿着黑斗篷的男子登门,不用问,也别看人家长相,开门就完了。
管家心里纳闷,不过主人的话只得不打折扣的完成。
开了小门,黑斗篷也不介意,直接进了门。一盏灯笼在前面引路,直接引入孟生花的书房。
孟生花站在自家书房的台阶上,拱了拱手,“真是稀客了,不过阁下深夜来访,想来也是不想让外人知晓,就恕孟某不能敞开大门迎接之罪了。“
黑斗篷就像一个黑洞,自打进门没有发出一点声息,这会儿对着主人拱了一下手,并不言语。
“我知阁下想见谁,这就派人指路。“
黑斗篷微微一颔首,没有道谢,更没其他表示。只是在抬脚走了三步后,才侧着身子立住,“你就不怕?“
“哈哈,我怕什么?“孟生花极其得意,“总归只有我的好处。“
黑斗篷听了,似有所思,继续跟在灯笼后面。在人家后宅里转啊转,他倒也不惧怕,休要以为刀斧加身才是恶行,万一这会儿灯火通明,丫鬟小厮们敲锣打鼓,闹成白昼那般,那他孤身一人,势单力薄,又要如何解释自己深夜出现在人家后宅里?
这一行,不可谓不惊险。
然而,风险是必须冒的,风险和收益是成比的,不敢冒风险的人,能成什么大器。
时至今日,他还记得那个女人教导过他的这个道理。
脚步轻轻才在青石板上,露水凝结,似湿润了他的鞋子。灯笼忽然熄灭了,他抬头,就见对面的秀楼里忽然灯光大亮,美好的侧影映在窗户上,这一幕真有些恍惚,仿佛那个女人还活着,还笑语晏晏的跟他分解生意经——
“坤儿啊,你要知道,人性有善有恶,咱们经商的,不是官府大老爷。他们要惩恶扬善,咱们不一样,咱们的目的是赚钱,管那客人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只要你能从别人口袋中让他们心甘情愿把人拿给你,就是你的本事。至于怎么做,并不难,好人坏人总归是人吧?是人就要衣食住行,是人就要吃喝拉撒。这道理,你给我记住了!“
“是,金老板,梁坤一定记在心中!“
记忆中那个女人微笑得意的模样犹在眼前,而一晃神,他才意识到,那个女人早就死了十几年了!现在,秀楼里的阴影主人,是她的女儿。
梁坤失神的一笑,随即摇摇头,铁硬起心肠,记得这次来的目的。
闲杂人等早就被驱赶了,孟生花作为主人,还真是贴心,创造了最合适的会面场合。给主宾两人极大的私人空间。
至于他有没有派人来监听,这个只有他自己知晓了。
“梁大人,许久不见,看来精气神不错。“
“有许久么,不过月余。“梁坤淡淡道。
“哦,是吗?才过了一个多月?怎么我以为好像过了几年呢?“周至柔拍了拍脑袋,装作才回过神的表情,“大概是这段时间经历了太多吧,先是被刺杀,然后逗留青枫镇,给我手上的姐姐看病,再之后,又是给她治病的神医被抓,哎呦,那叫一个心力憔悴。不瞒你说,我姐姐一心想要报恩,知道恩人命悬一线,苦苦哀求我。可我能有什么法子,毕竟我在这玉京城,人生地不熟……“
梁坤很想耐下性子周旋,然而眼前这个女孩子是那个女人的孩子,唯一的子嗣!
还记得她活着的时候,是多么干净爽利。明明是那么温柔的性子,可没有人敢欺瞒违逆,甚至没有多少人敢括他在内的所有伙计,最大的梦想就是得到她一声称赞,哪怕是微微一个颔首,都觉得充满力量!
梁坤清了下喉咙,“周姑娘,今日东梁朝会结束之后,陛下召集了户部工部吏部三司的重臣,你可知道?“
周至柔微微抬眸,“这是东梁的朝堂大事,我一小女子,从何得知呢?“
人就住在孟生花的家里,稍微用点心神,这种小事会不知道?
梁坤真的是懒得揭穿,也不愿意继续虚与委蛇,直接开门见山,“关于那龙骨水车,昨日户部就统计出来准确数字,只此一样,就能让东梁境内多出十五万余山林田亩!即便是最差的下等田,每年也种出八十万担粮食!“
周至柔听了,没有任何反应,“哦!这么多嘛?“
“东梁境内多山,光靠人力挑水中田,实在辛苦,且遇到旱期粮食颗粒无收也有的。有了龙骨水车,最差也能让粮食产量保底——你可知道按功劳的话,能得什么赏赐?“
“什么赏赐呢?“
“仅此一项,加封你为县主也不为过。“
周至柔挠了挠耳鬓,这动作可谓十分不淑女了,不过在梁坤面前,要什么淑女呢?她是很喜欢看梁坤努力在她身上找某个影子,然后失望的样子。哼,她又不是谁的替身,装什么情深似海呢!
真的情深似海,就不会在明明知道她的母亲重病,还留在东梁图谋他的大业了,肯定飞一般的回到金夫人身边啊!
懒得猜测上一辈之间的恩怨纠葛,周至柔时不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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