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简单的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黑山老妖大急,“大王,你怎么如此不重视刘贵妃的安危呢?都这么多天了,大王不试试潜进城里救人的么?”
林乐倒是想过这个,关键无忧城里,高手如云,光黄京夫妇跟那个拳海大师,自己也不是对手啊!
所有被黑山老妖这么一说,满脸的尴尬癌都要范了。
“不行,我们现在就去救刘贵妃吧!”
黑山郡王急得快跳起来了。
林乐感觉奇怪,自己的老婆被劫,这个黑山老妖的反应有点过头了吧。
“想不到你还这么关心本王的贵妃,本王表示感谢了,本王正打算去天都找天帝,叫他派人说服无忧城的流民投降,就可以救出刘贵妃了!”
林乐随口道。
黑山老妖这才觉得,自己刚刚确实反应过度了。
“不然我们分头行动吧,我们去救人,你们去天都!”
黑山老妖问。
林乐呵呵笑道,“去无忧城救人可是相当困难的事情,郡王真是对刘贵妃有心了。”
黑山老妖顿时捉急,连忙解释道:“大王,别多想,刘贵妃毕竟是出自我们十方郡,所以本王去救她,也是为了在大王的朝廷中,多一个为我们十方说话的贵妃而已……”
林乐微笑不语,瞟了瞟黑山老妖,然后笑道,“那就这么定吧?郡王还真是一个痴情种子,王妃都死了这么多年了,居然还能相思成疾!”
说完,头也不回的,带着千千众人走了。
林乐总觉得,黑山老妖郡王妃的事情上,有点不合情理。
“也许,他真是痴情过度了?”
林乐只得心里这么安慰自己。
众人继续前行,林乐带着千千三人和十多个亲兵走在前面,而两万禁军秘密行军,跟在身后不远的地方。
如此又走了两天,没有发生特别的事情,中午时分,他们已经逼近了无情城。
之所以选择低调慢行,是因为魔族大军已经占领了无情城,还在忘情郡四处攻城略地,所以不能大张旗鼓,速度就变得很缓慢。
一路倒也太平,跟无忧郡一样,到处也是流民四起,混乱不堪,事实上,除了妖族主力所在的遥郡稍微好一点,整个青州都是流民四起,仙族人趁妖族和魔族混战,都在蠢蠢欲动,有点实力的人,都开始圈地盘。
无情山脚,林乐众人看到了一个小镇,规模不算太大,就一条主街道,街道两旁,各种酒楼,店铺还是很齐全。
“大哥,我们去镇上逛逛吧?”
于忆梦看得双眼发光,自从丽安城出来,他们一行都是走的荒山野岭,难得遇到人群聚集的城市,即便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镇,也足以引起她的兴趣。
孔霓裳立马反对,“大哥,这里是魔族的地盘,我们还是谨慎一点,绕过去吧?”
于亿梦急了,“大哥,就去买两件衣服就好,妹妹身上的衣服都快臭了!”
说得可怜兮兮,眼泪汪汪的,拉着林乐的胳膊直撒娇。
果然撒娇卖萌比理性思维对男人更有杀伤力。
林乐微微一笑,“好吧,不过得尽快回来,我们走吧!”
于忆梦欢呼雀跃,一马当先,冲进了镇子,直奔向镇中央一个卖围脖的小摊摊,这围脖,材料也就是普通的麻布,但是五颜六色的,各种款式倒是很多,老远就吸引了于忆梦。
林乐看得直摇头,不慌不忙的跟了过去。
孔霓裳不屑一顾,啐道:“不是说好的买衣服么?买这围巾有什么用?还这么艳丽,带着走路很容易引人注意的!”
千千没说话,显然对这些东西不屑一顾,她可不是买便宜货的人,只是为了配合一下于忆梦,还是很自觉的跟在了于忆梦的身边,成了于忆梦试围脖的模特。
片刻,于忆梦就拿了一条黄色的围脖,啥有兴趣的走到林乐跟前。
“大哥,试试这条跟你配不配!”
很是激动的把围脖围在了林乐的脖子上。
“哎呀……你这人走路怎么不看人?”
斜的,一名书生打扮的中年男子,留着长长的胡须,撞了过来,差点就把正兴致勃勃的于忆梦给撞到了。
林乐反应很快,扶住了于忆梦。
“不好意思,各位,刚刚走得匆忙了些,我大哥得了一件宝贝,我捉急回家看,所以……不好意思了……”
书生甚是礼貌,连忙鞠躬道歉。
“宝贝?什么宝贝?”
旁边的千千顿时来了兴趣。
书生微笑道:“诸位,说给你们听,也未尝不可,诸位可知,天界的四大奇衣么?”
这人脾气挺好,居然卖起来关子。
众人都很懵逼,齐齐摇头。
“快说来听听……”
于忆梦已经迫不及待了。
书生摇头晃脑,屡了缕长长的山羊胡,笑道:“天界有四大奇衣,百鸟归羽裙富丽堂皇,火云战甲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幻萝梦衣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样貌,还能控制人的意识。”
林乐听得很好奇,前面两件,百鸟归羽裙在小魔女手手里,火云战甲在妖王宫,这幻罗梦衣却没有听说过。
“那还有一件呢?”
于忆梦终于来了兴趣,小魔女的那件拉风的百年归羽裙,原本是孔霓裳的姐姐的,之前于忆梦早就垂涎三尺了。
男子呵呵一笑,“最后一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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