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趁布鲁斯愣神的功夫,一下子把那支枪拽到自己的怀里,得意洋洋的看着他。
“你的枪很好用。”
这时,马丁将那支斯太尔狙击步枪递给我说。
“你的枪法也很好。”
我接过枪,对他笑了笑。
狙击步枪对他来说很合手。
但他很高傲,并不想占便宜将这支枪据为己有。
我当然也无意于把我这支精良的武器就送给他使用。
为了回报他的善意。
我任由他在缴获的枪支里随意挑选自己的武器。
马丁也很大气,他在那几支手枪里随意翻找了一下,拿了两支美制m1911手枪,一支插在自己的腰中。
又把另一支递给路易。
但我也看出来,他很有眼光。
这型手枪虽然弹容只有七发,而且已经在美军装备了70年,和我与刘洋装备的格洛克无论弹容和射速上根本没法比,但这款老爷枪口径大,威力强,性能稳定,可以说是皮糙肉厚。
另外,我也看出来,他虽然漫不经心,但其实心思缜密。
不想让我通过武器的选择了解他的底细。
而且他和路易都选择了只供自卫的手枪。
也逼着我在遇到敌人的时候只能冲锋在前。
我和布鲁斯几个都带着自己用惯了的武器。
在丛林中穿行,十分消耗体力,带太多武器也是一种浪费。
因此在带足了弹药之后,我让布鲁斯把剩下的枪都拆成零件,装在布袋里留在这里。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那些部族人不会把枪组装后威胁我们,而当我们缺乏武器的时候,也可以回来取用。
我让布鲁斯将那五个俘虏绑好看押起来。
然后和刘洋等人抓紧吃饭睡觉,为下一步行程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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