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带着白起走了七条街,穿过十个马路,终于找到一家还算完整的衣店。
“这就是衣店,你进去吧。”大胡子指着一家挂着杀马特三个大字的服装店。此时大家也应该猜到了,为什么九条街上唯有这家能够完整保留下来。
白起二话不说,大步走进去,“铛,铛铛。”白起撞到玻璃门上。大胡子一瞧,便笑开了花。
白起心疑,前面半透明的东西究竟是何物?竟然让他寸步难行。怪哉,怪哉!白起心中感叹。
“哈哈,哈哈。”大胡子一手指着白起,一边大笑。真的很难从大胡子身上看出高手风范。亏他还炫耀自己是北城十大剑客,这笑容天下恐怕仅此一家,这一脸笑容宛若菊花盛开,实在是难看得让人想撞墙。
白起便想一头撞南墙算了,被这样的人以这样的笑容打击,比上战场陷入绝境更让人难受。
大胡子就在一旁笑着,笑得奇丑无比。白起忍不住了,一脚向前揣去,误打误撞,玻璃门开了一条缝。白起推开玻璃门,仔细看了一番。原来只是一道门,竟然是半透明的门!
白起心中大惊,二千年以后的世界,变化真的太多太大了。
白起瞧了一眼大胡子,那个家伙还在摆出那一脸让人吃不下饭的笑容。真是欠揍。白起心想。
白起走进杀马特服装店,看着琳琅满目的衣服不知道该拿哪一件。随即一面大圆镜子吸引了白起的目光。
“这个人是谁?这人还是我吗?”白起自言自语道。
镜中的人物,一身破烂的衣服不说,全身怪异的液体也不提,那张英俊白亮的脸还是自己熟悉的脸么?那根本就不是自己,也许这具身体也不是自己的。我究竟是如何来到二千年以后的,原来的我已经是真的死了?可我还是活着,活在一具陌生的身体。
之前,游熙剑中传来的那片模糊的记忆,白起隐约记得听到两句话,“游魂归兮风云涌,杀神临兮白骨堆……”吾难道是为了杀戮而来?这世上何人值得吾去杀,我又为何去杀戮?
白起不禁看了一下手中的游熙剑,这己经是件凶兵,持有者恐怕沾染了剑的凶煞之气,当凶煞之气聚集到一定时候,就是吾迷失之时。
呼……白起吐出一口浊气。
自己是一定不会丢下游熙不管的,可是自己又不能被凶煞之气影响。白起陷入了两难。
大胡子看到白起走进衣店以后,就站在一面大圆镜前发着呆。白起此时的脸色阴晴不定,难以琢磨。这家伙不会出什么事了吧。大胡子暗自心里嘀咕。
“小兄弟,怎么了?说句话呀?”大胡子把手白起面前挥了挥,但是白起无动于衷。
大胡子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也一直认为自己颇具大侠风范。每当别人遇到困难,他都会拔剑相助。他的剑快如疾风,他喜欢喝大碗的酒,吃大口的肉,交大把的朋友。大胡子实力也不弱,于是他自己叫了个名号:疾风剑豪。他说他是在怀念从前的一款游戏。从末世到现在十年间,大胡子不知道喝了多少大碗酒,不知道吃了多大口肉,不知道交了多少大把朋友,更不知道救了多少人。北城十大剑客,并不一定是实力最强的,但一定是最侠义最受欢迎的。
大胡子第一眼见到白起,就觉得这个人自身有问题,凶兵可不是一个普通人随便就能驭使的。末世十年后,这世上竟然还有如白起这样的普通人更是令人不敢相信。
末世开始之后,全民习武。因为你用子弹打破了丧尸脑袋,丧尸都不会死去,只有将它的脑袋砍下来,才算是解决掉了它。
人类从一开始的措手不及,惊慌失措,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冷静果断。是经历了十年血腥风雨中的杀戮,逐渐成长的。
人类一直都在与丧尸斗争,从未停止。因为人类认为自己就是地球上的霸主。人类渴望回到那个安详平和的时代。
可惜丧尸进化的速度实在太快,人类习武的速度比不上它。但是很多人都在绝境中突破了自身的潜力,打破了极限。这才不至于输给丧尸。按照大胡子心中估计,再过个十年,人类就一定能清理掉丧尸,重新迎回地球霸主的时代。
大胡子看到白起愣神的状态,并没有打扰他。一个人在衣店里逛了起来,突然大胡子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现在还有谁在外面拿衣服啊。在居住地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卖衣服,自己怎么就这么笨啊。对了,这小子绝对是一穷二白。到时候恐怕要等我大胡子给他付钱。
“这里的衣服也不错啊,何必与自己的钱过不去呢?”大胡子磨蹭着粗糙的胡子,自言自语道。
当白起看到自己己经变成一个陌生人后,就陷入了疑惑,想清楚了一些事情,但是多了更多的不解。
这世上恐怕没人能够告诉他真相,在真相发现之前,谁也不知道。
大胡子拿着自己选好的奇形怪状的衣服,放到白起面前。大胡子对白起说,“穿上试试吧。”
白起第一次接触现代服装,怎么可能穿的好。还是大胡子,好心好意的帮他穿上,此处两人激情省略两万字……
白起第一次穿上这么奇怪的衣服,上身t恤衫满是大红圈圈的爱心,胳膊肘部空露出来,双手带着长长的手套。下身裤子有八个破洞,鞋子画着一个大号骷髅头。
白起照了照镜子,又看了看大胡子。白起心里总觉得不对劲,大胡子似乎在憋着笑。白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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