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头人走时很高兴。
就这样,他一路走走停停。遇到一个部落,就逗留一天到两天,收集附近部落的物产在这个季节的物产。约定夏季物产的收购。
白天他会在部落中收东西,如果有空就会给牧民治疗生病的牲畜,也给人治病。
他治病的方式让这些牧民惊若天人。不像巫医样需要跳大神,摸摸手腕,熬药吃,扎扎针。有时候,会给两颗药丸吃。甚至只是暗暗捏捏,然后病就好了。
被救治的牧民不像亵渎天神,但林琅药到病除的医术,他们认为只有天神才会的。
不知道从谁口中开始,他们渐渐称之为神医。这个“神医”并非通常说的医术高明的意思,而是“神传授的医术”的意思,换句话说,林琅在他们心目中,是天神的使者了。
如果不是天神的使者,怎么学得会天神才会的医术?
林琅觉得这很好!
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但现在他求的就是一个名。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圣母,无偿给这些牧民看病了。
他一路收购东西,一路给人治病,“神医”之名也开始沿着他行进的线路,向两侧快速传播。
…………
傍晚时分,依达拉部落牧民已经将牲畜赶入圈内,点起篝火。突然太阳余晖映出十几道身影,特别显眼。
几个牧民看到是快速奔来的骑士。
瞭望台上,猡猡角呜呜吹了起来。
这是有危险信号。
依达拉部落只是一个小部落,只得百多帐人口。遇到敌情,不免紧张。
来的,也许是敌对部落的人,有可能是盗贼团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旅人。但在维卡大草原生存,不敢有侥幸。更不能懦弱。
女人呼喊着自己孩子,快速进入帐篷。男人们纷纷取了武器上马。
留下一半留在营地内,头人带着另外一半,呼喝着冲出去,朝那十几骑迎了上去。
外来人并没有掉头就跑,而是放慢了速度。
这是一种友好的表现。头人松了一口气,打了一个手势,示意停下,但要做好警戒。
外来的十几骑,在距离半射之地就停下了,只出来一骑,缓缓向前。
在距离两三匹马的距离,骑士勒住了马,在马上拍了拍胸口:“卡奇之子,萨森巴见过各位依达拉兄弟。愿天神祝福你们。”
对方自保门户,依达拉头人终于放下心了,但仍然没放松警戒。卡奇部落,他是听说过了。对方的冬季草场距离自己的夏季的牧场,骑快马也得一天的路程呢。
他在部落会盟时见卡奇,也见过卡奇的大儿子——思摩卡奇,却没见过对方这个叫萨森巴的儿子。
“我是依达拉。愿天神祝福你们。萨森巴兄弟来到我们部落,是有什么事么?”
萨森巴急声说:“听说神医在你们部落,能不能让我见见他?”
依达拉听说是找神医的,说:“神医早上已经向南去了,说是要往兰斯多部落去。看脚程,已经到了。”
“兰斯多部落?”萨森巴拍了拍胸口,说。“感谢依达拉头人指点。”说着调转马头,吆喝一声,带着十几骑朝着南边去了。
…………
林琅不知道有人急着要找自己。
而且他也没按照正常脚程在天黑之前赶到兰斯多部落。
他在途中遇到一群遇到一大群沃达。它们正在追逐一群让他非常惊讶的动物——在大草原生活的梅花鹿。
他没有眼花看错,那肯定是梅花鹿。就是体型更大更强壮一些。奔跑速度也更快一些,以速度著称的沃达竟然也只是勉强追逐。
不过林琅奇怪的是,这群异界的梅花鹿,好像都是雄鹿——它们头上都长着一对大角。
只不过它们的角,似乎还没长坚硬,还带着绒毛呢。那说明它们的角还处于生长期。
鹿茸,在地球一种不错的药材。林琅恍惚中,突然想起这里不是地球,梅花鹿不应该出现才对。
那些“梅花鹿”,应该只是看起来是。但实际上是另外一种动物。
不过,既然这些动物长得那么像梅花鹿,它们的角,说不定也有类似的功效。
他想到这里,就从马背上腾身而起,如同一只大鸟掠到鹿群边沿一头“梅花鹿”身边,手一划,一只鹿角应声而断。他还顺脚踢飞一头沃达。
倒飞出十几米远,然后咬了一口鹿角的整齐的断茬。
有灵元在身,他的牙口好得很。一块鹿角被他啃下,嚼了两下,突然发现,一群沃达竟然舍弃了鹿群,朝他包抄了过来。
顺便说一句,刚才追逐鹿群的沃达,数量看着两百多头。这会将他视作食物的就有二十七八头。
他有那么大块头吗?
能喂饱你们啊?
林琅将鹿角收进手镯,也不废话,身影腾挪,犹如多了七八个分身,二十几头沃达,连呜咽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一一被他敲碎了颅骨,死得不能再死了。
他好歹也是在大雪山折腾了大半年了,不知道士别三日吗?
二十几头沃达就敢出现在他面前——死的不冤。
虽然只两三个呼吸,但灵元运转,吞进肚子鹿角的成分已经被送到身体各个部分。
他感应了两三分钟,眼睛闪亮。这可是好东西!
他连马也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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