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宇在前往魔都参加征兵大赛的途中,遭遇了劫匪,他想那宝贵的紫金晶石肯定要被夺走了。
虽然感觉很惋惜,但现在确实是没有办法,而且他觉得这面貌凶残的熊豹大叔一定会把自己交出去的,毕竟对方只是个路人。
“把他给你?可不行!”熊豹大叔站起身来,展现出强健的身躯,他敏捷地翻身下车,车子激烈晃动好一阵才稳定下来,可见其分量之重。
这时洛宇还没反应过来,以为自己听错了,只是呆呆地盯着这巨人一般的兽人大叔。
“那把他身上的东西交出来也行!”跛脚强盗头子不知觉地后退了两步。
“你觉得有可能吗?”熊豹大叔冷冷一笑,这笑容可是真能秒杀人,显现出无以形容的恐怖。
洛宇看看周围,这伙强盗人数挺多,数了下,足足有三十来人,是一队护卫队才能搞定的难缠对手,不由得有些心虚,虽然大叔面凶心善,但也不想连累同车人,再说这紫金晶石也是那位魔法师赠送的礼物,也没花费什么代价,拿来换几条命可不亏。
“你丫是敬酒不吃吧?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先前这头头是被势气压住才自觉矮了半截,这会儿回过神来,再有三十来同伙,自然膨胀起来。举起手中黑剑,那些喽啰们也顿时喧嚣起来,嚷着要过来撕裂全车人。
两名车夫也不是普通半兽人,只是看见对方人数众多也不敢轻举妄动。
那位早就下车的男**头人露出了尖牙,似乎也快按耐不住,虎豹大叔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先别动。
“实话告诉你,你手上拿着的这剑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大叔镇定地说道。
跛脚头子楞了一下,这剑是他从一具尸体上取下来的,之前一直当作宝贝收藏在身后的匣子里,要不是上次打劫把心爱的斧子弄折,也不会用这剑,所以被人这么一说,倒有些不知所措,“你什么意思,唬我呢?!”但他还是示意众匪安静下来。
“哪会骗你!你肯定是从死人手里拿来的这剑吧?”虎豹大叔颇为自信地断言。
“你……你怎么会知道的?”跛脚头子有些害怕了,但仍旧不愿丢掉这宝贝,它的刀柄都是黑晶石锻造而成,可想其贵重。
“因为,之前我遇到的每一个拥有它的人都死了,而且是被它吞噬掉的。”
哐当一声,跛脚头子终于是担不起那风险,把黑剑扔在了地上,颤抖着声音说道:“就算我没了武器,我还有几十弟兄,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合作,他们手里拿的可不是邪物,而是正儿八经的凶器!”
或许是预感到一场战斗难以避免,虎头妇人也下了车,站在丈夫身边,他们半兽虎人可没有什么害怕的。
虎豹大叔回过头,颇有意味地看了洛宇一眼,“待会儿,你注意保护好自己,我可空不出手来!”说完,他回过头去,从大衣里抽出一多结棍,伸展开来,足足有两米多长,差不多赶上他的身高了。
洛宇有些感动,只能是咬咬牙,往日在迷林之都做着小偷小摸的事儿,自信身手够敏捷的,实在不行还可以跑啊!想到这里,又安心了许多,只是这场打斗完全是为了自己的缘故,他又觉得有些对不起同路的陌生人。
腥风血雨是难以避免的,但这种大规模的打斗,还是洛宇第一亲身经历,虽然之前也见过,不过局外人的身份可没参与者这般让人紧张和激动。长着精致鹿角的女半兽人,一直是依靠牛头人的保护,所以总在那两名车夫附近,但看到她们的身手足够敏捷,洛宇也就放心了。他不想只是简单地逃避,琢磨着必须做点什么,而那些劫匪好像是受了指使,大部分都朝他奔过去,只不过半路上被虎头夫妇和熊豹大叔给拦住了。
“喜欢追我?那刚好。”洛宇想着,从怀里拿出一个小包,里面可藏着宝贝——固态油脂,是从做“餐饮”的三伯那里要过来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它对小偷来说作用可大了,偷偷抹在坚硬的东西上,更容易偷取,有时候目标物自己就会跑出来。而涂抹在手上,逃跑就不容易被抓住。此时,他就抹遍双手,然后灵巧地穿梭在战场中,尽可能地往劫匪的手上抹,当然这不是简单的活儿,尤其是当他还得估计到小命的时候。
洛宇的衣服上沾满了鲜血,原本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衣服都快变成了紫色。这都不算什么,最让他觉得好奇的是,那两个大热天穿着紧身黑斗篷,还罩着帽子的神秘人,似乎看不见这场战斗,就那么静静地坐着。“我就看你们装b能到啥时候!”洛宇躲过一剑,没再关注那两人。
虎豹兽人的五节棍是真厉害,十来个劫匪被他打得呼天抢地,战斗不到半小时,七八个劫匪就开始退却,只是迫于头头凶狠眼神的压力才没跑,只是倒在地上抱着头或脚嗷嗷叫。
带着四五个劫匪,洛宇钻进了林子里,虽然这里不熟悉,但他猜想不至于会有陷阱。年轻人,个子矮,有时候也有优点,身手敏捷得像一阵风一样,很快就甩掉那伙人回到了战场。
或许是因为背水一战的原因,五个战斗主力——两牛头人、俩虎头人、一熊豹兽人,把三十个劫匪打得溃不成军。其实他们不知道,那两个一直坐在车上动也不动的神秘人,也算是此次战役的大功臣。
跛脚头子看形势不对,也没再纠缠,招呼几声就带着手下撤退了。
洛宇深深地呼出一口气,“总算是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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