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母亲就开始留意圈子里那些适龄未婚男子,叶锦夕近来也颇有些烦躁。
虽说知道迟早会有那一天,避无可避。可临了了,她终究还是有些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将自己的终身许给一个可能适合她的陌生人。
相敬如宾的过下半辈子。
那也太无趣了。
既是婚姻,两个人是要捆绑一辈子的,怎么着也得有些感情基础才行。否则往后余生几十年,难道就靠权衡利弊过下去?想想都累。
至少,那个人得是她熟悉的,有些微了解的。
李修元,其实就不错啊。
以前在上清县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年龄小还不用考虑那么多。现在,可不就到了需要考虑的时候了?
李修元若是已有婚约或者已娶妻,那就算了。可如今男未婚女未嫁,好像,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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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二公子,你再这么闷骚墨迹,你媳妇就跟别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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