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错了,”我说,“谁也没有要把你往火坑里推的意思。不是我要你把阿哈抓起来的,不是我要你变得这么大给大家带来恐慌的,不是我叫来的巡城使。大郎,做鬼有时候要明白事理。”
大郎说,“就是因为太明白事理了。你不害我,让我把阿哈放了不是害我吗?等巡城使过来让我束手就擒吗?呵呵,我抓着阿哈,谁敢抓我。感动我一下我就让你们给这个女娃娃收尸吧。”
大郎这衣服讨厌的样子还真是恶习不改,当初在恶狗岭的坏毛病还真是不能一下子改变。
我现在真是觉得那两个巡城使磨磨蹭蹭的走的真是慢了。从奈何桥走到孟婆汤店让他走出鬼门关黄泉路的感觉。
巡城使虽然也是身材高大的,手上的兵器也是甚是唬人。但似乎他们的作用也只有唬人而已,出了事情连腿都迈不开。
但是我也希望巡城使来的再慢一点,最好让我把大郎说服之后再过来。
不然,现在过来容易激怒大郎,后果不堪设想。
阿哈落在大郎手里确实是大郎的筹码。
但是阿哈这个筹码是在大郎作为一个强盗的时候才有效。如果大郎还想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他就应该在坏事没有做出来之前放下武器。
他现在抓着阿哈,对他十分不利。他所谓的筹码其实是把双刃剑,虽然可以把阿哈当人质保住自己,但是正因为他抓着啊哈才给了巡城使去抓他提供了罪名。
如果放了阿哈,阿哈若不怪他,这件事不就什么事都没了嘛!
大郎却始终看不到这一点。我要趁着巡城使没有走近之前说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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